【導語】招標施工合同怎么寫才規(guī)范?本文根據(jù)受用戶歡迎程度整理了15篇優(yōu)質的招標施工合同范文,都是標準的書寫參考模板,便于您一一對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15篇招標施工合同范文,希望您能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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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隧道施工工程項目招標書 第2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監(jiān)理服務協(xié)議書附錄) 第3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監(jiān)理服務協(xié)議書附錄) 第4篇建設施工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第5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試行) 第6篇招標合同:萬科施工招標合同 第7篇建設施工招標合同 第8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書范本 第9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 第10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樣書(土地工程施工監(jiān)理服務協(xié)議書) 第11篇招標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監(jiān)理合同專用條件 第12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書 第13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第14篇大廈室內裝修工程施工招標書 第15篇建筑施工招標合同
【第1篇】隧道施工工程項目招標書
招標編號:
1、(招標人名稱)的 (招標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批準建設?,F(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yōu)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情況為:
(1) 工程項目的性質規(guī)模。
(2) 工程項目的結構類型。
(3) 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
(4) 招標范圍。
(5) 工程建設地點
(6)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施工驗收 標準。
(7) 計劃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工期日歷天。
3、本工程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建筑業(yè)企業(yè)類別、資質等級)級及以上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業(yè)或聯(lián)合體參加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
4、本工程要求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 方式、凡具備上述資格條件并對本工程感興趣的投標人,請攜帶 證明文件到本公告所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人處購買招標文件和其他相關資料。時間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時 分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
5、每份招標文件費用為人民幣 元,該費用無論中標與否不予退回,投標人還需交納圖紙押金人民幣 元,當投標人退回圖紙時,該押金同時退回投標人。
6、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 年 月 日 時 分,遞交地點為 ,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提交 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
7、投標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上述的投標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在 (開標地點)公開進行本招標工程項目的開標會。
8、本項目投標的其他有關事宜,請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人聯(lián)系。
招標人 招標代理人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聯(lián)系人 傳真聯(lián)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監(jiān)理服務協(xié)議書附錄)
協(xié)議書附錄
條款內容 條款號
定義 l
項目名稱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責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
計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賠償?shù)南揞~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務開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時間 31(b)
當?shù)刎泿? __42__ 天
外幣 __56__ 天
對過期應付款項
商定的補償 每天______%
協(xié)議書規(guī)定的貨幣 32 支付的貨幣
協(xié)議書中貨幣的匯率 _______
協(xié)議書的語言 36
主導語言 漢語/英語
協(xié)議書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國或地區(qū)的法律
業(yè)務總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
通知
業(yè)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
監(jiān)理工程師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碼 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
仲裁規(guī)則 ________________
【第3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監(jiān)理服務協(xié)議書附錄)
協(xié)議書附錄
條款內容
條款號
定義
l
項目名稱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責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
計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賠償?shù)南揞~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務開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時間
31(b)
當?shù)刎泿?/p>
__42__ 天
外幣
__56__ 天
對過期應付款項
商定的補償
每天______%
協(xié)議書規(guī)定的貨幣
32
支付的貨幣
協(xié)議書中貨幣的匯率
_______
協(xié)議書的語言
36
主導語言
漢語/英語
協(xié)議書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國或地區(qū)的法律
業(yè)務總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
通知
業(yè)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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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工程師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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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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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傳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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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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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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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建設施工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建設施工工程 招標代理合同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 代理 協(xié)議書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 民法典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 》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guī) ,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招標代理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 點:
規(guī) 模:
招標規(guī)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 合同履行 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xié)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xié)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yè)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 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l.1 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 委托合同 ,
l.2通用條款:是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 繼承人 。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招標代理業(yè)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 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 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 違約責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jīng)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 法定節(jié)假日 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l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協(xié)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xiàn)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yè)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四百七十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 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lián)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jù)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xié)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jīng)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jīng)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jīng)濟獎勵。
4.4 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 知識產權 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jù)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jīng)驗的專職技術經(jīng)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 身份證 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yè)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shù)據(jù)的計算、技術經(jīng)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 未經(jīng)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合同終止 后,未經(jīng)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yè)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jīng)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yè)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shù)量和費用,經(jīng)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內所發(fā)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 承包合同 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 銀行貸款利率 ,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委托人違約。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shù)額或計算方法。
10.2 受托人違約。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shù)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 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shù)乃髻r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jù)。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fā)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jù)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jīng)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委托人可按 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xù)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yè)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式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以補充協(xié)議確定。
13.2 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xù)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fā)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xié)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 本 合同當事人 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放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xié)議書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 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xié)商確定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 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shù)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副本根據(jù)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 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4.2 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作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標業(yè)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lián)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xié)調的工作:
(7)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
5.1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5.2 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4)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利
6.1 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6.2 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托人的權利
7.1 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2 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 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 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 預計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 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責任: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 雙方約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shù)
16.2 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補充條款:
【第5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試行)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
1.為興建(項目名稱)工程,(業(yè)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jīng)資格預審合格,現(xiàn)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xiàn)場考察定于年月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年月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年月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年月日時在(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聯(lián) 系 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第二章投 標 須 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工程名稱、地點、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及現(xiàn)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shù)量:
(3)工期和質量要求:
2.建設依據(jù)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jù):
(2)資金來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fā)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后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后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lián)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lián)營人應簽訂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并應共同委托一個牽頭人為聯(lián)營體代表,代表聯(lián)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lián)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lián)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lián)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lián)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xiàn)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xiàn)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于年月日時統(tǒng)一組織投標人對現(xiàn)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xiàn)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了解現(xiàn)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jīng)過現(xiàn)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xiàn)場考察,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xiàn)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xiàn)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于年月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并解答投標人在現(xiàn)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復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復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fā)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后,若投標人仍有問題并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復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fā)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fā)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后,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jīng)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并以書面形式發(fā)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后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shù)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后,業(yè)主將不單獨支付,并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后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jù)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復。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guī)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xiàn)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jīng)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由于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并簽訂了合同協(xié)議書后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達到優(yōu)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并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后,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涂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xiàn)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qū)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guī)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jù)本'須知'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補充通知后,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并經(jīng)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guī)定辦理。
五、開 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并公布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jīng)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 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jù)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后選取綜合條件最優(yōu)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于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shù)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并核準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并確認修正后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yōu),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jīng)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14天內、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xié)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必須與業(yè)主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2)合同協(xié)議書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后,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并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guī)格書
一、總 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guī)格書有無明確規(guī)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xiàn)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wèi)、環(huán)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范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范圍:(工程概況,本合同范圍等)
(2)施工條件:(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筑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布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yōu)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guī)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guī)和規(guī)范。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guī)范有修改或重新頒布,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shù)量和完成的工程數(shù)量所采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jīng)承包人計算后,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jù)。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根據(jù)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jiān)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xiàn)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jù)圖紙和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志進行基點和基線的布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現(xiàn)場交接后7天內向其提出,監(jiān)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jiān)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測量圖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xiàn)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托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yè)中,承包人應為監(jiān)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xié)助。
4.施工船機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shù)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證狀態(tài)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xiàn)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jiān)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yè)。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后陸續(xù)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復制約定份數(shù)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范圍
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制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墻、出運和??看a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yè)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yè)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yè)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yè)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制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除業(yè)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jù)工程施工需要,在業(yè)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筑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筑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yè)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shù)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jiān)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并報監(jiān)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shù)量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并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yǎng)和拆除
無論是業(yè)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yè)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yǎng)責任。對業(yè)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yè)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jù)業(yè)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yè)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yè)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于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布置、范圍、建筑標準和規(guī)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guī)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于本技術規(guī)格書的規(guī)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為便于業(yè)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
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guī)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現(xiàn)場后,我們愿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按時開工,并在個月(或日歷天)內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xié)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注冊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日期:
投標函附錄
2.附表
表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
表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
表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
表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臨時用地計劃表
表7水電使用計劃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
致:(招標單位名稱)
和(業(yè)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和執(zhí)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蓋章)
授權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日期:
2.投標保證書格式
致:(招標單位名稱)
鑒于(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于(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于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并說明索款是由于出現(xiàn)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后,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
擔保銀行:(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日期:
【第6篇】招標合同:萬科施工招標合同
第一條 投標單位須知
1. 凡參加投標者,必須已通過資格預審,且已收到招標邀請書的單位。
2. 不論投標的結果如何,投標單位應承擔編制和提交投標文件的全部費用,招標人對這些費用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3. 本施工招標(合同)文件及答疑書面紀要是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書的重要依據(jù),也是日后簽訂合同的重要依據(jù)。與中標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同為合同附件,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望投標單位予以重視。
4. 投標單位應認真踏勘施工現(xiàn)場,熟悉現(xiàn)場地形、道路和地下、周圍環(huán)境,了解一切可能影響施工、投標報價的因素。但投標單位必須對所獲資料、信息的正確性負全部責任,且所需費用由投標單位自理。一旦中標,投標單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現(xiàn)場為借口,而提出額外賠償,或延長工期的要求。若提出此類要求,招標單位不做任何考慮。
5. 投標單位擬采用的競爭措施應在投標書內詳細列明,并在投標書中有關報價中予以說明不計或減免。
6. 投標單位在參加本工程招標活動中,必須由本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及工程項目經(jīng)理、預算員參加。不得委派其它施工單位的人員參加,若有發(fā)現(xiàn)均按中途退標處理。
7. 投標單位應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日程安排,準時參加本工程的招標各項活動,如缺席按中途退標處理。
8. 施工用水、用電在后面合同條款中有專項說明。
9. 既然投標文件是由投標單位編制,投標單位已被視為巨細無疑地審查整份招標、投標文件后才提交,所以投標單位需對投標文件負上全部責任。
10. 開標之后,若招標單位發(fā)現(xiàn)投標單位提交的投標文件中有任何錯誤、標價不一致或明顯過高過低或其他不清楚的問題,招標單位可以提出詢問,投標單位只可提出遵守其投標文件或撤銷投標文件。
11. 施工現(xiàn)場不提供施工人員食宿用地,施工人員食宿必須在場外自行租地解決,增加費用由投標單位在投標報價中自行考慮,一旦中標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招標單位提出任何相關要求。(此項條款可視各個項目部施工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作些調整,如可以,盡可能提供施工人員食宿用地,以便加強管理和提高施工人員工作效率。)
12. 一旦投標單位中標,本施工招標(合同)文件中所有文字均不再變動,只把空格部分填寫,名稱改寫后即成為合同文件。投標單位對本文件如有異議,收到本招標文件5天內書面通知招標單位,招標單位給以書面答疑,異議部分以招標單位書面答疑為準。投標單位未提出異議部分,被視為投標單位已完全認可,中標后不得籍任何借口要求變更、索賠及補償。
13. 本工程中標單位確定的項目經(jīng)理,必須是中標單位提供的考察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否則,招標單位在中標單位進場后有權終止合同,中標單位必須無條件退場,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7篇】建設施工招標合同
2023建設施工招標本協(xié)議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以下簡稱'業(yè)主')為一方與(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yè)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xié)議:
1。本協(xié)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xié)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___)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guī)范;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yè)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yè)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yè)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guī)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jù)。本協(xié)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jù)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在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并遞交。
業(yè)主簽名: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聯(lián)系人:______
【第8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書范本
編號: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 投標須知
第三章 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 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 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 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 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 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 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標邀請書(投標人全稱):
1.為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yè)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jīng)資格預審合格,現(xiàn)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xiàn)場考察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年月日時在(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章 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工程名稱、地點、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及現(xiàn)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shù)量:
(3)工期和質量要求:
2.建設依據(jù)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jù):
(2)資金來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fā)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后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后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lián)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lián)營人應簽訂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并應共同委托一個牽頭人為聯(lián)營體代表,代表聯(lián)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lián)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lián)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lián)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lián)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xiàn)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xiàn)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于年月日時統(tǒng)一組織投標人對現(xiàn)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xiàn)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了解現(xiàn)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jīng)過現(xiàn)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xiàn)場考察,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xiàn)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xiàn)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并解答投標人在現(xiàn)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復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復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fā)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第一章投標邀請書、第二章投標須知、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第六章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第八章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后,若投標人仍有問題并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復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fā)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fā)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后,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jīng)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并以書面形式發(fā)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后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shù)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后,業(yè)主將不單獨支付,并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后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jù)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復。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guī)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xiàn)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jīng)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由于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并簽訂了合同協(xié)議書后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達到優(yōu)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并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后,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涂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xiàn)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qū)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guī)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jù)本“須知”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補充通知后,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并經(jīng)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guī)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并公布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jīng)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jù)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后選取綜合條件最優(yōu)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于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shù)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并核準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并確認修正后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yōu),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jīng)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14天內、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xié)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必須與業(yè)主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2)合同協(xié)議書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后,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并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 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 合同專用條款(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 技術規(guī)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guī)格書有無明確規(guī)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xiàn)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wèi)、環(huán)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范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范圍:(工程概況,本合同范圍等)
(2)施工條件:(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筑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布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yōu)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guī)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guī)和規(guī)范。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guī)范有修改或重新頒布,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shù)量和完成的工程數(shù)量所采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jīng)承包人計算后,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jù)。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根據(jù)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jiān)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xiàn)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jù)圖紙和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志進行基點和基線的布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現(xiàn)場交接后7天內向其提出,監(jiān)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jiān)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測量圖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xiàn)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托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yè)中,承包人應為監(jiān)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xié)助。
4.施工船機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shù)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證狀態(tài)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xiàn)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jiān)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yè)。
8.竣工資料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后陸續(xù)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復制約定份數(shù)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范圍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制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墻、出運和??看a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yè)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業(yè)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yè)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yè)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制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除業(yè)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jù)工程施工需要,在業(yè)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筑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筑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yè)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shù)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jiān)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并報監(jiān)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shù)量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并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yǎng)和拆除無論是業(yè)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yè)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yǎng)責任。對業(yè)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yè)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jù)業(yè)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yè)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yè)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于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布置、范圍、建筑標準和規(guī)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guī)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于本技術規(guī)格書的規(guī)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為便于業(yè)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guī)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 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至:(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現(xiàn)場后,我們愿意按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按時開工,并在________個月(或日歷________天)內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xié)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投標函附錄
2.附表表
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表
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表
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表
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表
5合同用款估算表表
6臨時用地計劃表表
7水電使用計劃表表
8主要材料用量表表
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致:(招標單位名稱)和(業(yè)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和執(zhí)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被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2.投標保證書格式致:(招標單位名稱)
鑒于(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于(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于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并說明索款是由于出現(xiàn)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后,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擔保銀行:(全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第9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
編號: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 招標 文件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標 邀請書
第二章 投標須知
第三章 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 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 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 投標文件與 保證書 格式
第八章 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 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 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標邀請書(投標人全稱):
1.為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yè)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jīng)資格預審合格,現(xiàn)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節(jié)假日 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xiàn)場考察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年月日時在(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章 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工程名稱、地點、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及現(xiàn)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shù)量:
(3)工期和質量要求:
2.建設依據(jù)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jù):
(2)資金來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fā)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后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后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lián)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lián)營人應簽訂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并應共同委托一個牽頭人為聯(lián)營體代表,代表聯(lián)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lián)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lián)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lián)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lián)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xiàn)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xiàn)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于年月日時統(tǒng)一組織投標人對現(xiàn)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xiàn)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了解現(xiàn)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jīng)過現(xiàn)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xiàn)場考察,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xiàn)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xiàn)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并解答投標人在現(xiàn)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復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復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fā)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第一章投標邀請書、第二章投標須知、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第六章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第八章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后,若投標人仍有問題并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復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fā)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fā)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后,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jīng)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并以書面形式發(fā)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后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shù)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后,業(yè)主將不單獨支付,并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 臨時工 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 合同履行 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后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jù)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復。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 投標保證金 的退還與沒收的規(guī)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 抵押 或國內現(xiàn)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jīng)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由于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并簽訂了合同協(xié)議書后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達到優(yōu)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并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后,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代理 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涂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xiàn)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qū)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guī)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jù)本“須知”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補充通知后,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并經(jīng)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guī)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并公布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jīng)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jù)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后選取綜合條件最優(yōu)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于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shù)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并核準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并確認修正后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yōu),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jīng)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14天內、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xié)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必須與業(yè)主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2)合同協(xié)議書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后,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并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 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 合同專用條款(以上三章見“港口 工程施工合同 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 技術規(guī)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guī)格書有無明確規(guī)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xiàn)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wèi)、環(huán)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范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范圍:(工程概況,本合同范圍等)
(2)施工條件:(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筑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布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yōu)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guī)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guī)和規(guī)范。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guī)范有修改或重新頒布,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shù)量和完成的工程數(shù)量所采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jīng)承包人計算后,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jù)。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根據(jù)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jiān)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xiàn)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jù)圖紙和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志進行基點和基線的布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現(xiàn)場交接后7天內向其提出,監(jiān)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jiān)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測量圖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xiàn)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托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yè)中,承包人應為監(jiān)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xié)助。
4.施工船機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shù)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證狀態(tài)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xiàn)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jiān)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yè)。
8.竣工資料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后陸續(xù)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復制約定份數(shù)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范圍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制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墻、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yè)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業(yè)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yè)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yè)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制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除業(yè)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jù)工程施工需要,在業(yè)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筑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筑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yè)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shù)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jiān)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并報監(jiān)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shù)量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并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yǎng)和拆除無論是業(yè)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yè)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yǎng)責任。對業(yè)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yè)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jù)業(yè)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yè)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yè)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于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布置、范圍、建筑標準和規(guī)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guī)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于本技術規(guī)格書的規(guī)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為便于業(yè)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guī)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 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至:(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現(xiàn)場后,我們愿意按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按時開工,并在________個月(或日歷________天)內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xié)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投標函附錄
2.附表表
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表
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表
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表
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表
5合同用款估算表表
6 臨時用地 計劃表表
7水電使用計劃表表
8主要材料用量表表
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致:(招標單位名稱)和(業(yè)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和執(zhí)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被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2.投標保證書格式致:(招標單位名稱)
鑒于(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于(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于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并說明索款是由于出現(xiàn)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后,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擔保銀行:(全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第10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樣書(土地工程施工監(jiān)理服務協(xié)議書)
協(xié)議書
本協(xié)議書于 年 月 日由 、 (以下簡稱'業(yè)主')為一方與 (以下簡稱'監(jiān)理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
鑒于業(yè)主欲請監(jiān)理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 并已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
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xié)議:
l本協(xié)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服務協(xié)議書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義相同。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xié)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即:
(a)中標函
(b)協(xié)議書附錄
(c)土建工程施工監(jiān)理服務協(xié)議書條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務范圍附件b--業(yè)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yè)主對監(jiān)理工程師的支付,監(jiān)理工程師在此同意業(yè)主的要求,遵照本協(xié)議書的規(guī)定履行服務。
4業(yè)主在此同意按本協(xié)議書規(guī)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jiān)理工程師支付根據(jù)協(xié)議書規(guī)定應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謹于前文所書明之年月日,由立約雙方根據(jù)有關的法律簽署本協(xié)議書。
特此證明。
由 在場的情況下 由 在場的情況下
業(yè)主的合法代表簽名: 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合法代表簽名: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人:
地址: 地址:
【第11篇】招標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監(jiān)理合同專用條件
a.參閱通用條件
1.l.l項目
例:項目名稱、立項證明、項目情況
1.1.1工程
例:工程地點、工程造價、工程概況。
2.5業(yè)主財產
例:當監(jiān)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業(yè)主提供給監(jiān)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辦法。由監(jiān)理單位負責上述移交工作時,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
2.6保密
例:業(yè)主要求監(jiān)理單位關于本項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資料內容和保密期限。
4.1監(jiān)理單位的賠償責任
例:監(jiān)理單位違反監(jiān)理合同的規(guī)定并因此造成業(yè)主的經(jīng)濟損失,應根據(jù)其所承擔責任的比例向業(yè)主賠償。
賠償金=受損工程的相應監(jiān)理費x監(jiān)理單位應承擔責任的比例
4.2業(yè)主的賠償責任
例:業(yè)主違反監(jiān)理合同的規(guī)定,并因此造成監(jiān)理單位的經(jīng)濟損失,應據(jù)實向監(jiān)理單位賠償。
賠償金=監(jiān)理單位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
4.4賠償?shù)南揞~
例:監(jiān)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
監(jiān)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為監(jiān)理合同金額的____%(建議比例5%~io%),當達到此限額時,業(yè)主有權單方面中止監(jiān)理合同,并沒收監(jiān)理單位的履約擔保全。
業(yè)主的累計賠償限額:
業(yè)主據(jù)實賠償監(jiān)理單位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
4.5.2履約擔保
業(yè)主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考慮多種監(jiān)理單位的履約擔保方式。
例:擔保書格式或保證金形式、擔保時間、擔保金額(占監(jiān)理合同金額的比例,建議比例5%~10%)
4.6.2業(yè)主要求的保險
例:保險的種類、保險的期限、業(yè)主的條件。
5.2監(jiān)理服務的時間和期限
例;進場期限、完成監(jiān)理服務時間、缺陷責任期、退場期限等。
5.4.4物價變動的補償辦法
例;業(yè)主對監(jiān)理合同有效期內因物價變動而導致監(jiān)理服務費用的增減,予以或不予彌補(扣除)及其計算方法。
6.2.1監(jiān)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監(jiān)理合同附件c中二、4規(guī)定的業(yè)主支付日起算;
當?shù)刭Y幣_____日
外幣______
對過期應付款項的補償利率:
每日_____‰
6.3貨幣
例:業(yè)主支付監(jiān)理服務費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匯率等。
7.2語言和法律
例:監(jiān)理合同的主#合同范文#導語言。
監(jiān)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獎勵
例:業(yè)主在提前工期、優(yōu)質工程、節(jié)約投資和監(jiān)理單位的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監(jiān)理單位的獎勵辦法:
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提前工期獎勵辦法
優(yōu)質工程獎勵辦法
節(jié)約投資獎勵辦法
7.5.2版權
例:未經(jīng)業(yè)主同意,監(jiān)理單位不得出版的資料內容。
8爭端的解決
最終解決爭端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問法院起訴。
例:雙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規(guī)則,并放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力。
仲裁規(guī)則
b.修正、補充或刪除通用條件的條款
雙方可根據(jù)各自不同的項目特點和環(huán)境,針對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在此對其予以修正、補充或刪除,并在執(zhí)行過程中以專用條件為準。
【第12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書
編號: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 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 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 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 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 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 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 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標邀請書(投標人全稱):
1.為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yè)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jīng)資格預審合格,現(xiàn)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xiàn)場考察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年月日時在(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章 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工程名稱、地點、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及現(xiàn)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shù)量:
(3)工期和質量要求:
2.建設依據(jù)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jù):
(2)資金來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fā)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后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后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lián)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lián)營人應簽訂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并應共同委托一個牽頭人為聯(lián)營體代表,代表聯(lián)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lián)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lián)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lián)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lián)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xiàn)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xiàn)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于年月日時統(tǒng)一組織投標人對現(xiàn)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xiàn)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了解現(xiàn)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jīng)過現(xiàn)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xiàn)場考察,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xiàn)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xiàn)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并解答投標人在現(xiàn)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復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復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fā)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第一章投標邀請書、第二章投標須知、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第六章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第八章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后,若投標人仍有問題并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復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fā)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fā)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后,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jīng)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并以書面形式發(fā)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后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shù)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后,業(yè)主將不單獨支付,并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后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jù)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復。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guī)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xiàn)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jīng)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由于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并簽訂了合同協(xié)議書后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達到優(yōu)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并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后,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涂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xiàn)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qū)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guī)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jù)本“須知”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補充通知后,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并經(jīng)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guī)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并公布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jīng)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jù)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后選取綜合條件最優(yōu)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于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shù)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并核準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并確認修正后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yōu),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jīng)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14天內、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xié)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必須與業(yè)主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2)合同協(xié)議書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后,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并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 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 合同專用條款(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 技術規(guī)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guī)格書有無明確規(guī)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xiàn)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wèi)、環(huán)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范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范圍:(工程概況,本合同范圍等)
(2)施工條件:(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筑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布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yōu)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guī)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guī)和規(guī)范。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guī)范有修改或重新頒布,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shù)量和完成的工程數(shù)量所采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jīng)承包人計算后,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jù)。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根據(jù)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jiān)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xiàn)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jù)圖紙和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志進行基點和基線的布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現(xiàn)場交接后7天內向其提出,監(jiān)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jiān)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測量圖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xiàn)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托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yè)中,承包人應為監(jiān)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xié)助。
4.施工船機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shù)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證狀態(tài)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xiàn)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jiān)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yè)。
8.竣工資料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后陸續(xù)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復制約定份數(shù)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范圍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制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墻、出運和??看a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yè)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業(yè)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yè)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yè)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制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除業(yè)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jù)工程施工需要,在業(yè)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筑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筑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yè)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shù)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jiān)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并報監(jiān)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shù)量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并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yǎng)和拆除無論是業(yè)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yè)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yǎng)責任。對業(yè)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yè)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jù)業(yè)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yè)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yè)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于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布置、范圍、建筑標準和規(guī)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guī)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于本技術規(guī)格書的規(guī)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為便于業(yè)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guī)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 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至:(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現(xiàn)場后,我們愿意按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按時開工,并在________個月(或日歷________天)內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xié)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投標函附錄
2.附表表
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表
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表
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表
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表
5合同用款估算表表
6臨時用地計劃表表
7水電使用計劃表表
8主要材料用量表表
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致:(招標單位名稱)和(業(yè)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和執(zhí)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被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2.投標保證書格式致:(招標單位名稱)
鑒于(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于(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于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并說明索款是由于出現(xiàn)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后,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擔保銀行:(全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第13篇】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標 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 保證書 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
1.為興建(項目名稱)工程,(業(yè)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 招標 。經(jīng)資格預審合格,現(xiàn)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節(jié)假日 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xiàn)場考察定于年月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年月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年月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年月日時在(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聯(lián) 系 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第二章投 標 須 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工程名稱、地點、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及現(xiàn)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shù)量:
(3)工期和質量要求:
2.建設依據(jù)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jù):
(2)資金來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fā)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后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后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lián)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lián)營人應簽訂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并應共同委托一個牽頭人為聯(lián)營體代表,代表聯(lián)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lián)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lián)營協(xié)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lián)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lián)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lián)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xiàn)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xiàn)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于年月日時統(tǒng)一組織投標人對現(xiàn)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xiàn)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了解現(xiàn)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jīng)過現(xiàn)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xiàn)場考察,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xiàn)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xiàn)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于年月日時在(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并解答投標人在現(xiàn)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復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復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fā)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guī)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后,若投標人仍有問題并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復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fā)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fā)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后,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jīng)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并以書面形式發(fā)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后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shù)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后,業(yè)主將不單獨支付,并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shù)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 臨時工 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 合同履行 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后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jù)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復。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 投標保證金 的退還與沒收的規(guī)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 抵押 或國內現(xiàn)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jīng)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由于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并簽訂了合同協(xié)議書后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達到優(yōu)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并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后,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代理 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涂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xiàn)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qū)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guī)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jù)本'須知'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補充通知后,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并經(jīng)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guī)定辦理。
五、開 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并公布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jīng)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 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jù)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后選取綜合條件最優(yōu)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于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shù)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并核準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并確認修正后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yōu),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jīng)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14天內、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xié)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必須與業(yè)主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2)合同協(xié)議書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后,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并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xié)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 工程施工合同 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guī)格書
一、總 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guī)格書有無明確規(guī)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xiàn)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wèi)、環(huán)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范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范圍:(工程概況,本合同范圍等)
(2)施工條件:(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筑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布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yōu)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guī)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guī)和規(guī)范。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guī)范有修改或重新頒布,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shù)量和完成的工程數(shù)量所采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jīng)承包人計算后,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jù)。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根據(jù)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jiān)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xiàn)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jù)圖紙和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志進行基點和基線的布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現(xiàn)場交接后7天內向其提出,監(jiān)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jiān)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測量圖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xiàn)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托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yè)中,承包人應為監(jiān)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xié)助。
4.施工船機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shù)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證狀態(tài)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xiàn)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jiān)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yè)。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后陸續(xù)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復制約定份數(shù)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范圍
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制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墻、出運和??看a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yè)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yè)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yè)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yè)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制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除業(yè)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jù)工程施工需要,在業(yè)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筑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筑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yè)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shù)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jiān)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并報監(jiān)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shù)量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并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yǎng)和拆除
無論是業(yè)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yè)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yǎng)責任。對業(yè)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yè)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jù)業(yè)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yè)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yè)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于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布置、范圍、建筑標準和規(guī)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guī)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于本技術規(guī)格書的規(guī)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為便于業(yè)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
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guī)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現(xiàn)場后,我們愿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按時開工,并在個月(或日歷天)內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xié)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注冊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日期:
投標函附錄
2.附表
表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
表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
表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
表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 臨時用地 計劃表
表7水電使用計劃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
致:(招標單位名稱)
和(業(yè)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和執(zhí)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蓋章)
授權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日期:
2.投標保證書格式
致:(招標單位名稱)
鑒于(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于(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于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并說明索款是由于出現(xiàn)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后,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
擔保銀行:(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日期:
【第14篇】大廈室內裝修工程施工招標書
我單位擬新建**大廈室內裝修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提高經(jīng)濟效益,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原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 》等有關規(guī)定,并報經(jīng)市計委批準,該工程項目擬采用公開招標形式招標,擇優(yōu)選定施工隊伍?,F(xiàn)將該項目的招標條件及投標要求說明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大廈室內裝修
2、建設地點:**路1#
3、計劃投資1700.00萬元,投資性質:單位自籌,已到位資金1700.00萬元。
4、功能布局:詳見業(yè)主提供的裝修設計施工圖。
5、工程類別整棟裝飾工程。
二、工程招標范圍:
詳見業(yè)主提供的裝修設計施工圖(含燈飾、衛(wèi)生潔具及相應管線)。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guī)定,按中標價、投標工期、投標質量等級和本招標書的其它條款、以及《 合同法 》的有關規(guī)定由建設方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承包方式。
2、取費標準
2-1、土建工程:按現(xiàn)行定額及其配套的取費標準,材料預算價格執(zhí)行*建價〔2002〕08號文取費標準執(zhí)行湘建〔1999〕價字第296號文人工調整暫調系數(shù)按*建定〔2001〕第09號文進行調整,列入稅前報價施工現(xiàn)場安全、文明施工及職業(yè)衛(wèi)生增加費執(zhí)行郴建定〔2001〕第011號文。
2-2、安裝工程(含水電安裝、采暖通風、管線敷設):按現(xiàn)行定額取費,材料預算價格按現(xiàn)行市場價執(zhí)行。
2-3、裝飾裝修工程:按現(xiàn)行定額取費,材料預算價格執(zhí)行*建價〔2002〕第08號文,取費標準執(zhí)行湘建〔1999〕價字第296號文以及有關配套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1、本工程報價不含勞保統(tǒng)籌基金(開標前,建設方按有關規(guī)定預繳勞保基金,開標后按實際規(guī)模核算,多退少補并納入總造價)。
四、主要材料供應及質量要求:材料的采購由業(yè)主和乙方共同考察后,經(jīng)業(yè)主和監(jiān)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建設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日歷天數(shù))參照國家現(xiàn)行工期定額、結合業(yè)主實際情況確定為***天投標人可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投標工期。
六、工程質量:
按國家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規(guī)程和質量標準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設計和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⒐r,經(jīng)當?shù)刭|量監(jiān)督部門核定,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優(yōu)良標準。
七、合同簽訂要求:
1、中標人不得將工程轉包如發(fā)現(xiàn)有轉包行為,由建管部門按規(guī)定予以查處,建設單位報經(jīng)市招標辦批準,有權從未中標單位選定一個排名靠前的施工單位承包。
2、嚴格按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和《合同法》的有關要求簽訂建設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 。
3、工程結算:本工程以中標價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jù)增減部分(即招標時未予以計算或因設計變更增減的工作量),以及合同工期內因國家政策的變更而引起取費標準和材料預算價的變動,應予以調整。
本工程結算委托*****審定。
4、工程價款的撥付:本工程在 施工合同 簽訂后、開工前10天,按中標價的10%預付工程備料款其后,每月按上月實際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的60%撥付。
工程款 (含備料款、進度款)撥至中標價的60%時,停止撥付其余40%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結算后兩年內付清。
5、 違約責任 和獎罰辦法:
5-1、本工程實行優(yōu)質優(yōu)價,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為優(yōu)良工程的,按中標價的2%獎勵質量等級未達到中標承諾的,按中標價的2%處罰。
5-2、本工程要求按中標工期完工每提前或推遲一天交付使用,按中標價的萬分之二予以獎罰。
5-3、本工程如因建設方延誤工期,每天按中標價的萬分之二償付 違約金 給施工方。
八、投標須知:
1、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書的同時應按規(guī)定向招標人交納 投標保證金 ***萬元。
2、投標人在中標后、簽訂合同前須向招標人提供投標履約 擔保合同 ,以保證投標人一旦中標,即按招標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簽約并完成其中標工程對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標履約擔保的投標人將視為不響應招標條件而予以拒絕,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2-1、履約擔保形式:現(xiàn)金擔保。
2-2、擔保額度:采用現(xiàn)金方式,其履約擔保額度為****萬元,投標 履約保證金 將存入招標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2-3、履約擔保有效期:投標擔保的有效期為其中標工程經(jīng)認可的竣工工期。
3、工程現(xiàn)場勘察和招標答疑:
3-1、本工程于2002年**月**日16:00時,在市交易中心召開發(fā)標會,并組織工程現(xiàn)場勘察。
3-2、本工程于2002年**月**日09:00時,在市交易中心進行招標答疑。由各投標人對招標書和施工設計等尚不明確的問題提出意見,而后由招標人會同設計單位書面答復。
4、投標報價的取值:
投標報價的上限值為****.00萬元
投標報價的下限值為****.00萬元。
5、投標書的編制、密封和投送
5-1、投標書包括商務標書和技術標書。
5-2、商務標書的內容包括:
5-2-1、商務標a: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勝任程度及信譽綜合說明(即工程名稱、范圍、報價、質量等級、工期、保修承諾等)投標人及 法人代表 的簽章項目經(jīng)理部組成人員明細表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文件和證明材料。
5-2-2、商務標b:投標報價、承諾表。
將以上資料裝訂成冊,一式貳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其中投標報價、承諾表中投標人及法人代表必須簽章。
5-3、技術標書主要是施工組織設計本項目需要投標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一式柒份其要求如下:
5-3-1、技術標書中的章節(jié)編排按如下順序和要求制作:
一、施工方案
二、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措施
三、保證質量措施
四、保證安全措施
五、文明施工現(xiàn)場措施
六、合理化建議
5-3-2、封面:在****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領取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封面樣式
5-3-3、目錄(目錄內只列大標題)及標題(目錄內所列的大標題):字體統(tǒng)一為三號仿宋字體
大標題層次一、二、三……
5-3-4、小標題及正文字體統(tǒng)一為四號仿宋字體小標題及正文內容排列層次為:
第二層次1、2、3、……
第三層次1-1、2-2、3-3……
5-3-5、表格及示意圖標題為四號仿宋字體,內容字體統(tǒng)一為五號仿宋字體
5-3-6、所有字體均為標準字體,不準有加粗或傾斜處理cad繪圖按制圖規(guī)范
5-3-7、技術標書不得編排頁碼,前后不得留空白插頁
5-3-8、技術標中不得出現(xiàn)下列有助評審專家看出或體會到標書編制人的內容:單位名稱、人員姓名、單位所在地、電話號碼以及特殊記號等。
5-3-9、排版要求:
5-3-9-1、行距為1.5倍行距
5-3-9-2、章節(jié)之間不留空行,不設置左右縮進(首行縮進4個字符)
5-3-9-3、不準設置頁眉以及底紋等裝飾性內容。
5-4、商務標書和技術標書均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白紙黑字,不允許有彩頁表格及示意圖有用到a3紙的必須折疊成a4大小裝訂,不允許存在倒裝和反裝現(xiàn)象。技術標書必須全部用電腦打印,不得有手寫字跡。
5-5、商務標書的密封:將商務標a、商務標b分別裝入規(guī)定的資料袋內用透明膠水密封,資料袋封面不得出現(xiàn)任何標記。
5-6、技術標書的密封:將上述已密封的商務標書,連同一式柒份技術標書整齊疊好,再用規(guī)定的包裝紙和透明膠水密封成一個大包裝,封面不得出現(xiàn)任何標記。
5-7、投標人將上述密封的投標書,于2002年**月**日09:00時以前送達**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遲到作廢標處理)。
九、開標、評標、定標
1、本工程定于2002年**月**日09:00時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開開標。
2、投標人必須參會的人員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須持法人 授權委托書 ),投標本工程的項目經(jīng)理,每個投標人總人數(shù)不得超過5人
3、凡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并遵守開標現(xiàn)場的規(guī)定和紀律。
4、開標現(xiàn)場需提交以下資料:
4-1、企業(yè)資質證書、 營業(yè)執(zhí)照 副本原件
4-2、法人證件(或委托書)以及相應的身份證原件
4-3、項目經(jīng)理證書、項目技術負責人證書以及相應的身份證原件
4-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效證明和文件。
5、本工程的評標辦法采用郴建招字〔2002〕6號文中綜合評估法(不設標底但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上、下限值)。評分表及權數(shù)取值見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6、本工程中標單位的確定為按評標結果獲得最高分者為中標人方式。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投標書或投標資格無效:
1、投標書未按要求密封,商務標書內未加蓋單位公章、無法人代表簽字的
2、技術標書未按要求編制打印的,技術標書無效
3、投標書未按規(guī)定時間送達市交易中心的
4、一個投標書出現(xiàn)兩個報價的
5、投標單位在開標后遲到的
6、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7、委托代理人沒有授權委托書而參加開標會議的
十一、其它事項
1、投標人中標后,在十天內到****招標代理公司領取由招標人簽發(fā)、市招標辦備案的中標通知書未中標單位如對評標、定標結果要求復議的,須在十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請求報招標人和市招標辦,逾期不予受理。
2、中標人持中標通知書在七天內,與建設方簽訂好施工合同,領取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進場施工。
3、本招標書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9號、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湘*建(2002)394號文件和市政府以及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法人代表(簽字)
招標人(蓋章)
年 月 日
**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備案章)
二oo年月日
【第15篇】建筑施工招標合同
為了提高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速度,提高經(jīng)濟效益,經(jīng)________(建設主管部門)批準,______(建設單位)對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單位工程,專業(yè)工程)進行招標(公開招標由建設單位在地區(qū)或全國性報紙上刊登招標廣告,邀請招標由建設單位向有能力承擔該項工程的若干施工單位發(fā)出招標書,指定招標由建設項目主管部門或提請基本建設主管部門向本地區(qū)所屬的幾個施工企業(yè)發(fā)出指令性招標書)。
一,招標工程的準備條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標條件已經(jīng)具備:
1.本工程已列入國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區(qū))年度計劃;
2.已有經(jīng)國家批準的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和概算;
3.建設用地已經(jīng)征用,障礙物全部拆遷;現(xiàn)場施工的水,電,路和通訊條件已經(jīng)落實;
4.資金,材料,設備分配計劃和協(xié)作配套條件均已分別落實,能夠保證供應,使擬建工程能在預定的建設工期內,連續(xù)施工;
5.已有當?shù)亟ㄔO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許可證;
6.本工程的標底已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復核。
二,工程內容,范圍,工程量,工期,地質勘察單位和工程設計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二,工程可供使用的場地,水,電,道路等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三,工程質量等級,技術要求,對工程材料和投標單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驗收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四,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價格,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五,組織投標單位進行工程現(xiàn)場勘察,說明和招標文件交底的時間,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六,報名,投標日期,招標文件發(fā)送方式:
報名日期: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期限: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招標文件發(fā)送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開標、評標時間及方式,中標依據(jù)和通知:
開標時間: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fā)出招標文件至開標日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
評標結束時間: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開標之日起至評標結束,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開標、評標方式:建設單位邀請建設主管部門,建設銀行和公證處(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參加公開開標,審查證書,采取集體評議方式進行評標,定標工作)。
中標依據(jù)及通知:本工程評定中標單位的依據(jù)是工程質量優(yōu)良,工期適當,標價合理,社會信譽好,最低標價的投報單位不一定中標。所有投標企業(yè)的標價都高于標底時,如屬標底計算錯誤,應按實予以調整;如標底無誤,通過評標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確定合理標價和中標企業(yè)。評定結束后五日內,招標單位通過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將中標通知書送發(fā)給中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在一月(最多不超過兩月)內與中標單位簽訂______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本招標方,本招標書一經(jīng)發(fā)出,不得改變原定招標文件內容,否則,將賠償由此給投標單位造成的損失。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自費參加投標準備工作和投標,投標書(即標函)應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必須加蓋單位和代表人的印鑒。投標書必須密封,不得逾期寄達。投標書一經(jīng)發(fā)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標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如雙方自行協(xié)商不成,由負責招標管理工作的部門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可訴諸法院。
建設單位(即招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