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山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怎么寫才規(guī)范?本文根據(jù)受用戶歡迎程度整理了3篇優(yōu)質(zhì)的山西省房屋買賣合同范文,都是標準的書寫參考模板,便于您一一對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3篇山西省房屋買賣合同范文,希望您能喜歡。
- 目錄
【第1篇】山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市——路——號房屋——間,建筑面積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wèi)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chǎn)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jù)。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天內(nèi)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chǎn)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chǎn)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chǎn)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fā)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l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予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卅算的違約金給予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chǎn)權清楚,絕無其他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chǎn)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fā)現(xiàn)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jīng)鑒定屬實,甲方應于1個月內(nèi)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墻等)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兩份分別送交房產(chǎn)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chǎn)權過戶登記手續(xù)。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訂于××市×路×號
轉讓人(甲方):
【第2篇】山西省房屋買賣合同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市——路——號房屋——間,建筑面積 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wèi)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 買賣合同 之日,付人民幣 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chǎn)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jù)。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 天內(nèi)將房屋騰空,連同原 房屋所有權 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chǎn)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chǎn)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 產(chǎn)權過戶 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fā)生的過戶登記費、 契稅 、估價費、 印花稅 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l天按房價的總額 3‰計算 違約金 給予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 賠償金 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 5%卅算的違約金給予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chǎn)權清楚,絕無其他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chǎn)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fā)現(xiàn)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jīng)鑒定屬實,甲方應于 1個月內(nèi)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可 解除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承擔 違約責任 。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墻等)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 土地使用權 ,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繳納 土地使用稅 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兩份分別送交房產(chǎn)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chǎn)權過戶登記手續(xù)。
甲方:(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訂于××市×路×號
轉讓人 (甲方):
地址:
【第3篇】山西省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 》及其它相關法律、 法規(guī) 之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 北京 市 號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現(xiàn)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 房屋所有權 證號為 。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 土地使用證 ,國有 土地使用權 證號為 。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 土地使用權轉讓 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chǎn)權糾紛和無 債權債務 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 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 佰 拾 萬__仟 佰 拾 元。
三、 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 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全部 購房 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nèi)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nèi)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nèi)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 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nèi)向 提交 貸款申請 。
四、 定金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 購房定金 貳萬元,作為購房擔保。乙方不購 買房 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該房屋的,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nèi)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內(nèi)設備、設施及裝飾見合同附件。
六、 乙方同意其購置房屋由原物業(yè)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約的規(guī)定。
七、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 產(chǎn)權過戶 手續(xù)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房屋評估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 公共維修基金 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wǎng)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wǎng)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 違約金 。
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 解除合同 ,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 逾期交房 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nèi)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八、 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chǎn)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 簽訂。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