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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技術合同(15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shù):96

【導語】進口技術合同怎么寫才規(guī)范?本文根據(jù)受用戶歡迎程度整理了15篇優(yōu)質的進口技術合同范文,都是標準的書寫參考模板,便于您一一對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15篇進口技術合同范文,希望您能喜歡。

進口技術合同

【第1篇】2020技術進口合同

賣方承諾將由所有賣方成員在本合同項下與買方的任何及全部聯(lián)絡并簽署執(zhí)行本與合同和合同履行有關的任何及全部書面文件,賣方各成員向買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諾及合意,雙方協(xié)議如下并將依法遵守:

第1條合同范圍

1.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3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并將合同產品出口到(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占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價格

2.1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2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支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于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_______為止;

第4條技術資料

4.1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guī)定。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采用公制單位并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4.2在上述技術資料交運后_____小時內,賣方應將交運日期、件數(shù)、航班號、大約毛重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并向買方提供下列單據(jù):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注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fā)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盡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xiàn)場專遞或快遞收據(jù)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設計與設計聯(lián)絡

5.1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guī)定進行并完成設計和設計聯(lián)絡。

5.2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范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guī)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后應及時仔細審查并應將資料中發(fā)現(xiàn)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lián)絡會期間,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人員參觀制造合同設備的工廠并答復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陳述與保證

6.1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jù)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jīng)獲得授權。

6.2賣方保證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xù),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獲得關于合同工廠的持續(xù)有效的、可執(zhí)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準。(或者賣方保證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準。)

6.3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設備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于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設備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wěn)定地運行并且能夠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規(guī)格詳見附件3的規(guī)定。

6.5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jīng)過良好開發(fā)的、可投入工業(yè)生產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6.6賣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yōu)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guī)定并且適合于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條合同的終止

7.1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序,已有對其財產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為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營業(yè),或解散、停產、歇業(yè),或被責令停業(yè)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許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動或發(fā)生任何事件(根據(jù)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tǒng)稱為“破產”),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為已構成違約。

7.2在買方依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shù)臈l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fā)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7.3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于解決爭端的任何規(guī)定以及合同中關于雙方在合同終止后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8條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后或終止后___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采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9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zhàn)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fā)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xù)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0條履約保函

10.1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guī)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為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____%)。

10.2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0.3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后________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9條仲裁

因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xiàn)行有效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并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第20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21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后生效:

(1)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準(根據(jù)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fā)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21.3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份。

21.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guī)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yōu)先。

21.5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技術進口合同

賣方承諾將由所有賣方成員在本合同項下與買方的任何及全部聯(lián)絡并簽署執(zhí)行本與合同和合同履行有關的任何及全部書面文件,賣方各成員向買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諾及合意,雙方協(xié)議如下并將依法遵守:

第1條合同范圍

1.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3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并將合同產品出口到(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占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價格

2.1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2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支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于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_______為止;

第4條技術資料

4.1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guī)定。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采用公制單位并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4.2在上述技術資料交運后_____小時內,賣方應將交運日期、件數(shù)、航班號、大約毛重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并向買方提供下列單據(jù):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注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fā)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盡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xiàn)場專遞或快遞收據(jù)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設計與設計聯(lián)絡

5.1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guī)定進行并完成設計和設計聯(lián)絡。

5.2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范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guī)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后應及時仔細審查并應將資料中發(fā)現(xiàn)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lián)絡會期間,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人員參觀制造合同設備的工廠并答復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陳述與保證

6.1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jù)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jīng)獲得授權。

6.2賣方保證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xù),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獲得關于合同工廠的持續(xù)有效的、可執(zhí)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準。(或者賣方保證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準。)

6.3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設備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于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設備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wěn)定地運行并且能夠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規(guī)格詳見附件3的規(guī)定。

6.5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jīng)過良好開發(fā)的、可投入工業(yè)生產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6.6賣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yōu)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guī)定并且適合于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條合同的終止

7.1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序,已有對其財產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為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營業(yè),或解散、停產、歇業(yè),或被責令停業(yè)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許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動或發(fā)生任何事件(根據(jù)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tǒng)稱為“破產”),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為已構成違約。

7.2在買方依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shù)臈l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fā)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7.3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于解決爭端的任何規(guī)定以及合同中關于雙方在合同終止后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8條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后或終止后___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采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9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zhàn)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fā)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xù)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0條履約保函

10.1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guī)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為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____%)。

10.2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0.3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后________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9條仲裁

因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xiàn)行有效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并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第20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21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后生效:

(1)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準(根據(jù)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fā)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21.3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份。

21.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guī)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yōu)先。

21.5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技術轉讓和設備進口合同

2023技術轉讓和設備進口合同編號:

甲方(中方):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中方):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丙方(投資人):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丁方():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

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guī)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布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30天內提供合同規(guī)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guī)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lián)合進行,其細節(jié)詳見附件四。

(3)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

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guī)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guī)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jié)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

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

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guī)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

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人員一起進行,詳細規(guī)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

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

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

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周。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

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yǎng)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中方操作經(jīng)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yǎng)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

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采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guī)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shù)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采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

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

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jīng)過品質檢驗之后發(fā)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

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

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于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并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

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中方。

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

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

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xù)給予技術支持。

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

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jié),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fā)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的作用

(1)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的責任

(1)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應協(xié)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fā)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

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tài)度解決合同爭端。

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zhí)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zhí)行。

(2)中方、投資人、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

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

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合同經(jīng)四方簽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3)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后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

附件二: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

附件三:生產細目表;

附件四:產品質量檢驗;

附件五:生產產品所需設備品名、規(guī)格清單;

附件六:運交設備的驗收;

附件七:技術教務計劃項目;

附件八: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

(此無正文轉簽章頁)

(簽章頁)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4篇】技術進口合同范本

賣方承諾將由所有賣方成員在本合同項下與買方的任何及全部聯(lián)絡并簽署執(zhí)行本與合同和合同履行有關的任何及全部書面文件,賣方各成員向買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諾及合意,雙方協(xié)議如下并將依法遵守:

第1條合同范圍

1.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3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并將合同產品出口到(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占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價格

2.1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2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支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于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_______為止;

第4條技術資料

4.1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guī)定。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采用公制單位并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4.2在上述技術資料交運后_____小時內,賣方應將交運日期、件數(shù)、航班號、大約毛重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并向買方提供下列單據(jù):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注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fā)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盡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xiàn)場專遞或快遞收據(jù)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設計與設計聯(lián)絡

5.1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guī)定進行并完成設計和設計聯(lián)絡。

5.2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范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guī)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后應及時仔細審查并應將資料中發(fā)現(xiàn)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lián)絡會期間,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人員參觀制造合同設備的工廠并答復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陳述與保證

6.1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jù)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jīng)獲得授權。

6.2賣方保證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xù),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獲得關于合同工廠的持續(xù)有效的、可執(zhí)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準。(或者賣方保證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準。)

6.3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設備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于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設備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wěn)定地運行并且能夠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規(guī)格詳見附件3的規(guī)定。

6.5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jīng)過良好開發(fā)的、可投入工業(yè)生產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6.6賣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yōu)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guī)定并且適合于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條合同的終止

7.1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序,已有對其財產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為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營業(yè),或解散、停產、歇業(yè),或被責令停業(yè)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許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動或發(fā)生任何事件(根據(jù)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tǒng)稱為“破產”),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為已構成違約。

7.2在買方依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shù)臈l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fā)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7.3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于解決爭端的任何規(guī)定以及合同中關于雙方在合同終止后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8條保密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后或終止后___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采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9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zhàn)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fā)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xù)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0條履約保函

10.1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guī)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為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

10.2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0.3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后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9條仲裁因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xiàn)行有效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并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第20條適用法律本合同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21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后生效:

(1)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準(根據(jù)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fā)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21.3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份。

21.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guī)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yōu)先。

21.5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買方:

地址:

郵編: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國際技術轉讓加設備進口合同格式

目 錄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四章 付款條件

第五章 合同文件、設備和材料的交付方式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第七章 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

第八章 預檢和預驗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和測試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第十二章 質量標準

第十三章 稅收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章 聯(lián)絡會議

第十八章 法定地址

設備技術許可證合同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

一方為中國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轉讓方擁有制造__________設備的專有技術,并有資格轉讓上述技術;

鑒于轉讓方有權并同意向被轉讓方許可上述專有技術,只在__________廠使用;__________公司購買許可活動所必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由__________廠進行許可的制造活動;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廠共同而又分別承

擔本合同中的義務;

鑒于被轉讓方希望使用轉讓方的專有技術,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廠制造__________設備;

鑒于被轉讓方希望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和模塊,該模塊由要制造的元部件組成,并購買合同設備,使被轉讓方只在__________廠能制造__________設備;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xié)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 定 義

1.1 “輔配件”指大量商用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__系統(tǒng)安裝和系統(tǒng)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 “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guī)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 “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____廠。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網(wǎng)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 “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jīng)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昂贤a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 “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 “固定網(wǎng)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材料,為__________系統(tǒng)的一部分。

1.8 “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_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 “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 “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shù)據(jù)、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yè)務、商業(yè)、金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注冊秘密專

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 “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yè)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 “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經(jīng)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guī)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____廠。

1.13 “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guī)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 “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guī)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說明、數(shù)據(jù)和其它文件。

1.15 “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 “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jīng)驗,該知識和經(jīng)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皩S屑夹g”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 “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guī)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 “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 同 范 圍

2.1 a)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

b)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

c)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qū)除外: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guī)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 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 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 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 除非經(jīng)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7 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出售其專有模塊,被轉讓方按轉讓方授權,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上述專有模塊進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轉讓方經(jīng)本合同特許生產的模塊外,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專有模塊。

2.8 只有事先得到轉讓方的書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變轉讓方許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產品的專用資料。這有利于專有資料的質量保證、控制和標準化。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支付工程費用,用以審批此改變或改進的內容。被轉讓方同意給予轉讓方許可證,用以制造、委托他人

制造、使用和銷售應用被轉讓方改變或改進合同材料后生產的產品。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提供關于改變或改進的足夠文件,以使轉讓方能將此改變或改進同樣包括在轉讓方產品中,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2.9 事先未經(jīng)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應讓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給予的任何權利。然而,為履行轉讓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轉讓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聯(lián)營公司和/或附屬公司的服務。

第三章 本合同的價格

3.1 被轉讓方根據(jù)本合同第二章規(guī)定的內容和范圍,向轉讓方支付合同總價和提成費,以美元計價。第3.2條款中所列的價格為第一、二、三、四、五階段的費用。合同設備價格詳見附件十二。輔配件的預算性報價見附件一b,僅供參考。實際價格調整應在每次訂貨前由雙方討

論。

3.2 費用如下:

合同總價__________

技術轉讓費__________

合同設備價格

測試設備__________

加工設備和工具__________

培訓設備__________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__________

技術文件費

設備手冊__________

加工資料__________

技術培訓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

系統(tǒng)__________

技術支持服務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

a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價格為c.f.r.(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機場。

b 技術文件費為c.i.f(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_機場。

c 合同材料價格不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3.3 提成費

在本合同各階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輔配件除外)價格上提取提成費。五個階段的提成費分別為:階段一___;階段二___;階段三___;階段四___;階段五___。

3.4 模塊價格

轉讓方同意銷售模塊,使合同工廠能制造固定網(wǎng)絡設備。模塊價格可修改。新的模塊價格應由本合同雙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 款 條 件

4.1 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計價。本合同中每個階段均在該階段開始日付款。各階段開始日定義見本合同第17.2條。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規(guī)定的合同總價按下列條款由被轉讓方付給轉讓方:

4.2.1 合同設備

被轉讓方收到轉讓方的合同設備的貨物發(fā)運通知后,應在預計發(fā)運日期前30天內,以全電開的形式通過中國__________銀行及__________開具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格式由雙方商定,見附件十三,金額以美元計,為該貨運總價的百分之一百

(100%),該信用證使中國__________銀行負有義務向受益人轉讓方支付所有款項,有效期截止至雙方按本合同第9.1條的規(guī)定簽署驗收合格證后30天。

被轉讓方收到貨運單據(jù)后用信用證付款:

a)轉讓方發(fā)運貨物后,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的下列單據(jù),經(jīng)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金額的90%。

1)全套清潔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標明“c.f.r.__機場”,并根據(jù)本合同第6.3款標明“運費預付”,合同號和運輸嘜頭,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外貿運輸總公司;

2)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總價的形式發(fā)票六份;

3)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90%的商業(yè)發(fā)票正本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5)詳細包裝清單一式六份;

6)原產地證明一式兩份。

b)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下列單據(jù),經(jīng)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金額的10%。

1)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9.1條規(guī)定簽署的驗收證明正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2.2 一至五階段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所有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均以美元電匯,通過中國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銀行分行支付。根據(jù)本合同第13.2條,一切應由轉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繳納的所得稅應由被轉讓方預扣并代表轉讓方向有關稅務機構繳納

,付款收據(jù)應立即傳真和郵寄給轉讓方,本章所列費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a.合同生效后30天內,被轉讓方收到下列單據(jù)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1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金額為上述費用的15%。階段一預定

的技術培訓課程結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1)轉讓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轉讓方有關當局出具的信函一份,聲明不需要出口許可證;

2)金額為上述費用15%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

b.階段2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c.階段3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5%的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費。

d.階段4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e.階段5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10%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0%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

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金額為上述費用的10%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階段五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用總額應不遲于合同設備第一次預計裝運前30天,電匯支付。

4.3 提成費由被轉讓方在一至五階段簽訂合同材料購買訂單后,不遲于30天向轉讓方電匯支付。但是,提成費和合同材料費發(fā)票單獨開具。

4.4 對轉讓方以c.i.f條件發(fā)運的任何貨物,被轉讓方同意,由外國保險公司出具的金額為貨運值110%,投保了一切險的自行保險證明應為足夠的保險憑證。保險期截止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__機場。

4.5 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購買訂單,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被轉讓方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其付款條件同本合同第4.2.1規(guī)定。但有關合同材料的驗收合格證規(guī)定見本合同第9.2條。而按第4.2.1.b.2所述,驗收合格證參見第9.1條,在此則應參見第9.2

條。

第五章 交 付 方 式

5.1 技術文件

5.1.1 轉讓方以cif中國__機場向被轉讓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規(guī)定的所有技術文件。

5.1.2 當技術文件到達中國__機場后,該技術文件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1.3 __機場在技術文件空運提單上所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術文件發(fā)運前一星期,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預計啟運日期、大概包數(shù)、大概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每批技術文件發(fā)運后48小時內,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發(fā)運日期、空運提單號、包(件)數(shù)量和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及被轉讓方指定的中國

境內內陸貨運公司,并在每批技術文件發(fā)運后兩個工作日內將下列單據(jù)用dhl或快件寄給被轉讓方及合同工廠:

a、兩份技術文件空運提單

b、兩份技術文件裝箱單

5.1.5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用英文寫就。

5.1.6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檢驗。

5.1.7 如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文件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轉讓方在收到被轉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技術文件重寄或補發(fā)給被轉讓方。

5.1.8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應裝在適于長途運輸、多次轉運,具防潮、防雨保護措施的包裝箱內。

5.1.9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醒目的英文印刷體標明以下內容:

a、目的地

b、合同號

c、收貨人代號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5.1.10 每包技術文件中,應有兩份裝箱單。

5.1.11 附件二中規(guī)定的合同材料的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技術文件由轉讓方分別交付給被轉讓方。

5.1.12 每階段預定培訓日期前30天,轉讓方向被轉讓方發(fā)運該階段的技術文件,一式兩份。

5.2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

5.2.1 本合同附件十二中規(guī)定的所有合同設備和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所有合同材料由轉讓方交付。交付條件為c.f.r機場目的地為中國__機場。

5.2.2 a)本合同生效日起兩個月內,轉讓方應將初步的裝運計劃,包括合同號、項號、貨物名稱、種類、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總價、大概總體積,裝運日期、批次和裝運港(機場)等以及尺寸(長、寬、高、體積)一式六份寄給被轉讓方。如果有超寬或超重的合同設備或易燃

、危險的合同設備,那么還應將超重合同設備的大概重量,易燃、危險合同設備在運輸和存放中的特殊要求和應采取的預防措施也一式六份寄給被轉讓方。

b)不可分割的成套合同設備每套最大重量為__公噸,最大尺寸為_____立方米。不遲于首批設備裝運前3個月,轉讓方應將更改后合同設備的裝運計劃一式七份提交給被轉讓方,包括合同號、發(fā)運號、項號、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總價、每件大概毛重、凈重、每件的

大概尺寸(長×寬×高)、體積、每批貨物的裝運港(或機場)、裝運預計日期以及重量超過_____公噸和尺寸超過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設備的包裝草圖和裝運危險合同設備時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運(空運)提單上的日期為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2.4 根據(jù)合同第5.2.1款,轉讓方在被轉讓方指定的港口(或機場)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裝上被轉讓方指定的運輸工具。轉讓方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轉交給被轉讓方指定的承運人后,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損失風險、所有權立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2.5 每次裝運前,轉讓方應用電傳或傳真或電報盡快將下列內容通知被轉讓方:

a、合同號

b、目的地

c、貨物準備就緒日期

d、總體積

e、總毛重

f、總件數(shù)

g、裝運港(或機場)

h、每件重量超過_____公噸或尺寸超過_____立方米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總的毛重、體積、名稱。

同時,轉讓方用航空信、傳真、快件、電傳將下列票據(jù)交給被轉讓方,各一式六份。

a、每大件重量超過_____公噸或尺寸超_____立方米后的裝運草圖。

b、危險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說明,包括名稱、特性、特別保護措施和處置辦法。

c、在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濕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采取特殊預防措施的說明。

轉讓方還應將以上所列單據(jù)副本提交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對外*易運輸總公司。

5.2.6 轉讓方應在每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完全裝上承運工具前四十八小時內,將合同號、商品名、數(shù)量、尺寸、毛重、發(fā)票以及預計到達日期,以電傳或電報通知被轉讓方。發(fā)運前,被轉讓方負責辦理貨物保險。如因轉讓方未及時通知,致使貨物未及時投保,由此產生的任何

及所有損失均由轉讓方承擔。如系危險品(例如易爆材料),轉讓方應將其性質及搬運方法電告被轉讓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外貿運輸總公司。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6.1 所有待運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都必須包裝堅固,適合所選的長途運輸方式及多次搬運裝卸。為了確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在運輸過程中安全無損,需根據(j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貨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潮、防銹、防震、防腐蝕。被轉讓方與轉讓方承認合

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由精密電子組成,因此,將盡力保證這些貨物有防雨、防熱、防濕、防震保護。

如被轉讓方要求提供長途海運用包裝及無防護內陸-運輸和存放用包裝,轉讓方應提供包裝,費用另加。轉讓方對包裝不當負有責任,并對因包裝不慎或不當導致的銹損負有責任。

6.2 轉讓方應在每包散裝附件上標上合同號、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主機名、附件名、安裝圖上附件的位置號及附件號。備件、工具和易損件部件在上述標識基礎上,應再標上“備用件”、“工具”和“易損件”字樣。

6.3 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包裝箱相鄰的四個面上,轉讓方應用印刷標簽,以醒目的印刷體英文字標出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嘜頭

如目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則嘜頭為:_____

c、目的地

d、收貨人代號

e、裝箱單號

f、毛重/凈重(公斤)

g、箱號/件號

h、尺寸(長×寬×高;英寸/厘米)

i、合同設備名稱和項號

如果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重量大于等于2公噸,其重心位置和起重位置應以英文標出,并采用國際貿易中*用的適當運輸標志和圖案標在包裝箱兩側,以便于裝卸和搬運。

根據(j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特點及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的不同要求,應在其包裝上醒目地用英文及國際貿易慣例中規(guī)定的適當符號和示意圖,標上“小心輕放”、“箭頭朝上”、“保持干燥”等字樣。

6.4 無包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應用金屬標牌標出上述內容。對裝在甲板上運輸?shù)拇蠹浳铮瑧峁┏浞值闹魏头勒鹁彌_措施。

6.5 合同設備的每件包裝箱內,應裝有以下單據(jù):

a、質量合格證書一式兩份

質量證書樣本:

_____公司在此保證并證明:

此中所含的_____產品皆為新產品;且上述產品符合所公布的技術指標。

b、詳細裝箱單一式兩份

c、對必須進行組裝的合同設備和部件,應有兩份詳細的組裝圖。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裝箱上應附詳細裝箱單兩份,質量證明兩份。

第七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1 轉讓方應派遣熟練、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員去合同工廠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現(xiàn)場技術支持服務。在中國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的人數(shù)、專業(yè)、任務、內容和期限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轉讓方聲明,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足夠用來培訓被轉讓技術人員制造合同產品。

7.2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的方便及在華的工作方便。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待遇見本合同附件三。

7.3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支持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遵守合同工廠的規(guī)章制度。

7.4 被轉讓方有權派遣其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去轉讓方相關工廠培訓。培訓的人數(shù)、專業(yè)、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7.5 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培訓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方便和培訓條件。培訓人員在轉讓方國家待遇詳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檢驗和初步驗收

8.1 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保證本合同中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和檢驗按以下規(guī)定實施。

8.2 對所有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提供保證聲明書。合同材料的保證見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或相關階段開始后三個月內,轉讓方應通知被轉讓方相關階段檢驗和測試設備的初步計劃,并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轉讓方檢驗和測試的確切日期。被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_人,為期__天,去轉讓方工廠觀看對主要合同材料的檢驗和測試,了解設備的包裝

情況。但上述檢驗不應嚴重影響正常生產。

如發(fā)現(xiàn)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或發(fā)現(xiàn)包裝不當,被轉讓方人員有權表明意見。轉讓方應予以充分考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設備質量。

被轉讓方人員不應會簽任何質量證書。被轉讓方人員參與質量檢驗,這既不免除本合同規(guī)定的轉讓方的擔保責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設備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后,被轉讓方對其的檢驗工作。

8.4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抵達目的港或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應委托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對包裝、外觀、質量進行檢驗,并盡可能地對技術規(guī)格目測初檢。

檢驗后,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檢驗證明,該證明應作為檢驗證據(jù)。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被轉讓方應提前4周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地點。轉讓方檢驗人員應在預定檢驗日期前到達上述地點。

如果因轉讓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派遣其技術人員去上述地點,則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在這種情況下,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應作為檢驗證據(jù)。

8.5 在對合同設備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檢驗中,若發(fā)現(xiàn)有任何損壞、數(shù)量短缺、規(guī)格錯誤,證實皆系轉讓方疏忽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在檢驗后憑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轉讓方提出索賠。轉讓方收到附證明的索賠書后,應立即免費維修或替換損壞或短缺的合同設備

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測試

9.1 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最終驗收

9.1.1 為證明根據(jù)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證明轉讓方許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組裝、測試的,轉讓方應自費派遣其技術人員去合同工廠參加相應階段合同設備的驗收測試。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也應參加這些驗收測試。

9.1.2 雙方應盡其最大努力完成驗收測試。

9.1.3 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zhí)兩份。

9.1.4 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驗收測試失敗的原因,澄清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

a)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轉讓方負責,則轉讓方應在第一次驗收測試后4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b)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被轉讓方負責,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其在華的食宿費用和當?shù)亟煌ㄙM。

第二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zhí)兩份。

a)若因轉讓方的責任,第二次驗收測試時,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轉讓方應采取各種措施,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后六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三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b)若第二次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被轉讓方,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他們在華的食宿費和當?shù)亟煌ㄙM。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的驗收合格證,每方各執(zhí)兩份。

9.1.5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并繼續(xù)驗收測試。若二個月后,還達不到驗收標準,轉讓方將對有缺陷的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以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技術指標、質量和性能標準的新設備。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在合同工廠座談討論

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終驗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運抵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人員應立即對其進行檢驗。

9.2.2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9.2.3 被轉讓方應提前兩周用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現(xiàn)場。如到了檢驗日期轉讓方未能派其人員去現(xiàn)場,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

9.2.4 檢驗后,如確定合同材料的數(shù)量或質量與訂單不符,轉讓方應在檢驗后20個工作日內接到數(shù)量短缺或不符貨運要求的書面通知。轉讓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內或合理時間內盡快根據(jù)情況,發(fā)運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檢驗順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證。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運輸時及運輸后出現(xiàn)的損壞,其補救責任在被轉讓方。如被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應提供合理的幫助。

9.3 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

將每階段首批發(fā)運的合同材料組裝成首批合同產品,按照技術文件中提供的技術指標,用合同設備對該首批合同產品進行測試。如該首批合同產品測試工作圓滿完成,即意味著合同產品最終驗收合格。整機經(jīng)測試符合全部技術指標,測試工作勝利完成,即可認為完成了合同產品的驗收

測試義務。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10.1 轉讓方保證按本合同向被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用品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為當時的技術,適于制造合同產品;保證在本合同期間將免費向被轉讓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后的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

10.2 若被轉讓方發(fā)現(xiàn)轉讓方提供的本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驗收不合格,轉讓方應在收到被轉讓方的書面通知后30天內,向被轉讓方免費發(fā)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這應為被

轉讓方唯一的補救措施。

10.3 各階段合同設備驗收測試勝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產品責任即成為被轉讓方的責任。但是如雙方認為完全因為轉讓方提供的模塊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設備不符質量標準,轉讓方應糾正完全由轉讓方導致的任何缺陷。轉讓方承認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的所有

專有模塊中,證實完全因轉讓方原因致使模塊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過5%。

10.4 如完全因轉讓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轉讓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則轉讓方應為延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費率如下:

第一至第四周,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0.5%。

自第五周起,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1%。

上述總罰金不應超過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5%。遲交天數(shù)不足一周,以一周計算。

10.5 轉讓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規(guī)定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轉讓方繼續(xù)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的義務。根據(jù)此條款繳付罰金是轉讓方遲交貨物,被轉讓方因而獲得的唯一補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階段用的轉讓方的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延期交付六個月以上,完全是因轉讓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在該情況下,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退回被轉讓方為該階段所付的全部費用,并加付5%的年息。在這種情況下,按本條款選擇賠

償即為被轉讓方的唯一補救措施。

10.7 合同設備保證

合同設備保證見本合同附件八。

10.8 軟件保證

軟件保證和軟件維護向合同產品的最終用戶提供,轉讓方軟件許可證也一并提供。

被轉讓方同意向最終用戶銷售合同產品應以最終用戶執(zhí)行上述軟件許可證為前提。

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必要和適當?shù)臏y試軟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指標的合同產品。轉讓方對合同設備軟件更改或更新,如雙方認為此更改或更新為被轉讓方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

10.9 轉讓方將全部非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原制造商保證書轉給被轉讓方。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期應由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制造商確定。被轉讓方應從制造商或其在當?shù)氐木S修辦事處獲得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和/或維修服務。保證期過后

,被轉讓方應負責與制造商或其在當?shù)氐霓k事處取得聯(lián)系,獲得對該合同設備和輔助材料的服務和/或維護支持。

所有與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一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均以照“原樣”為基礎提供,無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11.1 轉讓方保證他對根據(jù)本合同提供給被轉讓方的全部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并有權許可被轉讓方。對向被轉讓方提出的任何索賠要求,聲稱:本合同中_____提供的設備侵犯了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認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專利,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辯

護。如果(1)被轉讓方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索賠要求;(2)未經(jīng)轉讓方同意,被轉讓方不派律師出庭;(3)由轉讓方完全控制辯護及與該索賠要求有關的全部談判;(4)被轉讓方為轉讓方辯護提供合理的資料和幫助,那么法庭最終裁決被轉讓方因此將償付的理賠費和/或損失清償

費,由轉讓方付清。如果訴訟結果為禁止使用或銷售_____提供的設備,不向被轉讓方另行收費,則由_____選擇,或者為被轉讓方獲取使用_____提供的設備的權利或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專利的材料替換;或者接受對_____提供的設備的退貨,并

對退回的設備,向被轉讓方退還原購貨款價。在任何情況下,對由于侵犯專利或有侵犯專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間接損失,被轉讓方不負有責任。

11.2 被轉讓方同意對轉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如果上述專有技術或技術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轉讓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眾,(前提為上述解密不違反任何保密義務),那么被轉讓方不再受保密義務中對已泄密事項的約束。經(jīng)轉讓方事先同

意被轉讓方可因部件國產化需要,只將轉讓方技術文件的該部分內容泄密。但在轉讓方對此泄密授權前,為保證對其專有資料的保護,轉讓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護措施。

11.3 對被轉讓方提供的與合同材料的專有技術、技術及生產有關的注有需保密的資料,轉讓方應予以保密,保密期限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

11.4 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被轉讓方無權使用附件七規(guī)定的轉讓方的商標或商品名稱(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標或商品名稱)。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雙方應真誠協(xié)談,從而決定轉讓方是否向被轉讓方銷售合同模塊及其組件或部件。

11.5 a)被轉讓方承認“__________”及其相應的中文名稱是轉讓方及其使用“__________”或相應中文名稱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稱的主要特征;承認“__________”標志,“__________”和相應中文名或任何英語或漢語的派

生詞都是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制造的產品的重要商標,是與該產品配套服務的重要商標。

b)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權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轉讓方的商標”)所列的轉讓方的商標。轉讓方的商標只許可用于被轉讓方在合同工廠制造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售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轉讓方發(fā)明的標志,這并不意味著將標志的擁有權或正當利潤轉讓給了被轉讓方。

c)除非由本合同授權或由轉讓方另行書面授權,否則被轉讓方無權在任何產品上、廣告上或在銷售或促銷中使用任何轉讓方發(fā)明的商標。

11.6 除非有關法律要求,否則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7 轉讓方不將其專利或版權的許可證或權利授于被轉讓方。但是轉讓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內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專利或版權,不向被轉讓方提出質疑,這只限于該質疑會妨礙被轉讓方使用本合同給予的權利。被轉讓方承認任何時候專有技術均系轉讓方財產。

11.8 如嚴重違反本合同保密條款,則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9 被轉讓方同意將許可的商標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和銷售的合同產品上使用。(任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國家銷售的合同產品不應含轉讓方的商標和/或商品名稱。)

第十二章 質 量 標 準

12.1 被轉讓方根據(jù)轉讓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場地、設施、人員和工藝規(guī)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塊、備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測試合同材料成品、保證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務。

12.2 被轉讓方同意由被轉讓方實施的任何所許可的活動和被轉讓方使用轉讓方商標銷售的合同產品,應與轉讓方實施的合同活動以及轉讓方制造的與合同產品相應的產品,質量相同、工藝相等。所有許可活動的實施應按附件二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標準及本合同中轉讓方提供的專有

資料和技術支持?;顒拥馁|量、工藝和性能標準應與轉讓方所進行的類似活動至少一樣。為判斷被轉讓方是否遵照并堅持本文要求,轉讓方有權在一切合理時間檢查合同工廠、合同材料以及所許可的活動開展的方法。經(jīng)轉讓方要求,被轉讓方應及時將其有關工作具代表性的樣本提供給轉讓

方,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2.3 被轉讓方應在轉讓方的監(jiān)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質量保證常規(guī)計劃。該質量保證計劃應經(jīng)雙方同意,不遲于合同鑒定后120天實施。被轉讓方應作缺損記錄,將每季度缺損記錄報送轉讓方。

12.4 任何時候,如轉讓方確定在被轉讓方銷售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的工作未能達到轉讓方要求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見技術文件),轉讓方可將此認定書面通知被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30天內未能改正該缺陷,被轉讓方應

暫停發(fā)運此有缺陷的合同產品,雙方共同真誠討論改正該缺陷的方法。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60天內未能改正缺陷,則轉讓方可暫停本合同給予的商標權,和/或可暫停所有許可的活動。

12.5 被轉讓方和轉讓方發(fā)現(xiàn)合同產品有缺陷,在該有缺陷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對轉讓方商標的使用權,應立即自動暫停。

12.6 被轉讓方對專用資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變或改進,這只可在雙方同意下進行。

12.7 對被轉讓方提供的任何輔助設備,被轉讓方應提供轉讓方該設備手冊、技術文件并提供識別用于合同材料的該元件、材料清單,以便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共同確定該元部件是否符合轉讓方的質量、性能技術指標。被轉讓方將向轉讓方提供合格的測試結果,證明該元部件符合質

量和性能指標。如果轉讓方有書面要求,被轉讓方應自費提供給轉讓方該元部件樣品,供審批。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在轉讓方收到合格測試結果后30個工作日內答復被轉讓方的報批報告;在逐項商討后決定的合理時間內,對被轉讓方報批的樣品給予答復。如收到轉讓方的書面通知,

表示該元部件不符合轉讓方的質量和性能指標,則被轉讓方不能使用該元部件。

12.8 為保證合同材料具有滿意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模塊,本合同中被轉讓方特許生產的模塊除外,且被轉讓方無權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塊。被轉讓方同意只將上述模塊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進許可的活動。

第十三章 稅 收

13.1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zhí)行本合同時,根據(jù)有效的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被轉讓方支付。

13.2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zhí)行本合同時由中國政府根據(jù)“_____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間就所得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偷稅漏稅的協(xié)議”,向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轉讓方支付。上述協(xié)議中包含的稅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外資企業(yè)所得稅法”向轉讓方征收

的預扣稅款應從本合同第4.2條規(guī)定的每次付款中扣除,且應由被轉讓方代表轉讓方向中國有關稅務機構繳納。如果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交有關機構出具的減免全部或部分稅款的文件證明,則被轉讓方應按有關稅務機構的要求,扣除調整后的金額。被轉讓方應在繳納上述稅后,向轉讓方

提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機構出具的稅收收據(jù)原件一份。

13.3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zhí)行本合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征收的一切稅費應由轉讓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 可 抗 力

14.1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戰(zhàn)爭、嚴重水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簽約方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本合同的執(zhí)行期應相應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事故所耽誤的時間。

14.2 責任方應盡快將發(fā)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若有的話)遞交給另一方確認。不可抗力事故一旦排除或消失,責任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向對方發(fā)出航空掛號信,確認

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xù)120天以上,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所面臨的問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zhí)行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來解決。如果協(xié)商開始后90天內,雙方還不能解決此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

15.2 若通過上述友好協(xié)商雙方仍解決不了爭議,則應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商會仲裁院,由該仲裁院根據(jù)其仲裁程序,最終裁決。

15.3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組裁決,否則,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5.5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雙方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各方保證均有合法的權力產生并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如必要,雙方應向本國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以中國和__政府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本合同簽字后90天內獲得所必需的批準,并

用電傳或電掛通知對方,用信件確認已經(jīng)獲得所有必須的批準。

16.2 如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滿后除非雙方同意續(xù)訂,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fā)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xù)償付未了債務。

16.5 本合同為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執(zhí)兩份。本合同的任何譯文無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組成,本合同附件內容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條件和條款與附件的文字發(fā)生矛盾,應以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文字為準。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被轉讓方保證本合同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法律下有效。

16.7 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jīng)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書面修正案后生效,該修正案應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雙方所有通訊應以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6.9 任何情況下,轉讓方或被轉讓方均不對意外、或間接損失負有責任。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喪失利潤或收益、資本費用、替代產品費用、設施或服務費用、停工費用。

16.10 本合同雙方同意真誠執(zhí)行合同,遵從一切適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離此良好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終止,所有技術文件應退還給轉讓方,且專有資料應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聯(lián) 絡 會 議

17.1 為順利實施合同,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召開聯(lián)絡會議。

17.2 聯(lián)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每個新階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雙方同意,即開始合同的下一階段。被轉讓方和轉讓方對合同產品驗收后,且被轉讓方又達到了附件三中規(guī)定的階段實際生產產量,并能同時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被轉讓方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如到了

聯(lián)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時間,被轉讓方?jīng)]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應推遲該階段起始日期,并對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費時間。

17.3 聯(lián)絡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身份規(guī)定如下:

(1)第一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合同生效日起__天內

期限: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轉讓方工程師__名

目的:a.項目范圍檢查

b.考察場地

(2)第二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第二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被轉讓方人員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名

目的:a.考察工廠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3)第三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第三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轉讓方工程師__名

目的:a.考察場地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4)第四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第四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被轉讓方人員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名

目的:a.技術討論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5)第五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第五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轉讓方工程師__名

目的:a.考察場地

b.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第十八章 法 定 地 址

18.1 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18.2 被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合同工廠:

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18.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本協(xié)議和附件構成了雙方就此合同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了先前所有的討論、協(xié)議和陳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不論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執(zhí)行與否。

_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廠

(簽名):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第6篇】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書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 設備規(guī)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布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 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30天內提供合同規(guī)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guī)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質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lián)合進行,其細節(jié)詳見附件四。

(3)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guī)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六條 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guī)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jié)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guī)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 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guī)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 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周。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yǎng)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 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中方操作經(jīng)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yǎng)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 物資的采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guī)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shù)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采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 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jīng)過品質檢驗之后發(fā)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于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 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并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 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xù)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jié),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 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fā)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 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 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apl應協(xié)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fā)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tài)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zhí)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后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 (簽字)

投資人: (簽字)

apl: (簽字)

【第7篇】技術進口合同通用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具體地點]由以下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一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并存在的[實體形式],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地址),主要營業(yè)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地址),作為一方,與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一家依據(jù)__________(國家)法律組建并存在的[實體形式],其注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注冊地官方語言表述),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地址),主要營業(yè)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地址),作為另一方。

鑒于:

賣方長期從事_______________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和銷售,具有________的設計、工程、制造、裝配、安裝、測試、投料試生產、運行、維修等方面的豐富經(jīng)驗

賣方在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和檢驗等方面擁有或有權授予成熟、有價值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中國專利號:_______________)

買方希望購買本合同項下全部的設備和服務,包括合同設備、工程及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并為取得利用專利和/或專有技術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

賣方同意授予買方使用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權利,承諾按照合同條件履行賣方的全部義務

賣方就合同的簽署和執(zhí)行已經(jīng)或將獲得任何及全部許可

賣方承諾將由________________作為聯(lián)合體牽頭方,被授權負責并代表任何及所有賣方成員在本合同項下與買方的任何及全部聯(lián)絡并簽署執(zhí)行本與合同和/或合同履行有關的任何及全部書面文件,賣方各成員向買方承擔連帶責任。(僅適用于賣方為聯(lián)合體的項目)。

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諾及合意,雙方協(xié)議如下并將依法遵守:

第1條 定義

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規(guī)定外,下列各詞語定義如下:

1.1“驗收”是指合同工廠在性能考核中達到附件3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和保證指標之后,買方接受合同工廠。

1.2“買方”是指上文首部被稱為買方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3“買方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4“投料試生產”是指為進行合同工廠的性能考核,對合同工廠接通公用工程及投入原料進行的初始生產和調試。詳見附件10。

1.5'合同貨幣”是指本合同項下的支付中所使用的貨幣,即__________。

1.6“合同設備”是指賣方提供的設備、備件、材料或由賣方提供的其中任何一部分(詳見附件1和附件3),包括為確保合同工廠達到設計能力而應包含在合同工廠中的部件。

1.7“合同工廠”是指由合同供應范圍內的合同設備.被許可使用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組成的工廠,其規(guī)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見附件3的規(guī)定。

1.8“合同價格”是指在賣方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后,買方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詳見附件7。

1.9“合同產品”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的產品,其技術規(guī)格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10“天”是指格利高里日歷的一個日歷日。

1.11“目的地機場”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機場。

1.12“安裝”是指將合同設備按設計要求就位并與相關設備和公用工程的連接。詳見附件10。

1.13“合同生效日”是指合同第21.1條規(guī)定的全部條件成就日期。

1.14“檢驗當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地方分支機構。

1.15“工作現(xiàn)場”是指合同工廠座落的地方,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市的______工廠。

1.16“專有技術”指賣方開發(fā)并擁有或合法取得.且傳授給買方的與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有關的一切有價值的技術知識、數(shù)據(jù)、指數(shù)、圖紙、設計和其他技術信息該專有技術在本合同生效日前不為公眾及買方所知,并且賣方對其采取了適當?shù)谋C艽胧?。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

1.17“性能考核”是指根據(jù)附件10的規(guī)定進行的,用以確定合同工廠和合同產品是否達到附件3所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和保證指標的考核。

1.18“裝運港”是指[國家]________港。

1.19“卸貨港”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________港。

1.20“專利”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賣方的專利,該專利為賣方所擁有或有權許可,專利號、專利清單及專利證書副本見附件2。

1.21“賣方”是指上文首部被稱為賣方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22“賣方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3“現(xiàn)場代表”是指合同雙方各自任命的代表,在工作現(xiàn)場負責與履行各自合同義務有關的所有事項。

1.24“技術資料”是指與合同工廠的設計、檢驗、安裝、試運行、投料試生產、性能考核、操作以及維修有關的技術指標、規(guī)格、圖紙和文件。技術資料清單詳見附件2.3.8.9。

1.25“技術服務”是指在合同工廠的安裝、試運行、投料試生產、性能考核、操作、維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賣方在工作現(xiàn)場給予買方的技術指導、協(xié)助、監(jiān)督以及培訓等。詳見附件4。

1.26“技術培訓”是指在合同工廠的安裝、試運行、投料試生產、性能考核、操作、維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賣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給予買方的培訓。詳見附件5的規(guī)定。

1.27“試運行”是指為驗證合同設備的性能,在安裝完畢后對單臺設備和系統(tǒng)設備分別進行的運轉和測試。詳見附件10。

1.28“保證期”是指合同第11.9條及附件3所規(guī)定的期限(包括該期限的任何延長或重新計算)內,賣方保證合同工廠和/或合同設備的適當和穩(wěn)定運行,并負責消除合同工廠和/或合同設備存在的任何缺陷。詳見附件3。

第2條合同范圍

2.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詳見附件1.2.4.5.8.9。

2.2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2.3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并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___(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占的、不可分授的許可。(內容及專利證書副本詳見附件2,適用專利許可的情況。)

許可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年,許可期限屆滿后,賣方不得禁止買方繼續(xù)使用專利和/或專有技術。

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三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合同備案手續(xù)。在許可期限內賣方應采取合理的措施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并承擔有關的維持費用。(僅適用專利許可的情況)

2.4賣方負責合同工廠的設計工作。內容詳見附件8。

2.5賣方應按照附件2.3.8.9的規(guī)定向買方提交技術資料。

2.6賣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xiàn)場提供技術服務。內容詳見附件4。

2.7賣方應在設備制造商的生產車間和/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與合同工廠類似的其他工廠提供技術培訓。內容詳見附件5的規(guī)定。

2.8根據(jù)買方的要求,賣方應在合同工廠驗收后_____年內以優(yōu)惠價格向買方提供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備件。屆時雙方將另簽協(xié)議。在本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如果發(fā)生合同項下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則賣方應在實際停止生產前通知買方,根據(jù)買方要求賣方應:

以優(yōu)惠價格提供合同工廠正常運行至本款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止所需的全部備件?;?/p>

以合理價格提供制造停產備件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以便買方持續(xù)獲得上述備件以滿足合同工廠在本款規(guī)定期限內正常運行的需要。

第3條 價格

3.1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

3.2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合同設備價格:

a.設備價格

b.備件價格

c.材料價格

d.保險費和運費

3.2.2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費:

3.2.3技術資料費:

a.與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費

b.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有關的技術資料費

3.2.4技術服務費:

a.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服務費

b.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服務費

3.2.5技術培訓費:

a.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培訓費

b.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培訓費

工程設計費

a.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費

b.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設計費

3.3合同第3.1條規(guī)定的全部合同價格是固定價格。

3.4上述技術服務費是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技術服務的封頂價格。如果實際提供的服務少于預計的服務,或由于買方的原因服務增加,買方將按照附件4規(guī)定的費率標準計算實際發(fā)生的數(shù)額向賣方支付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如果賣方實際提供的服務多于預計的服務,買方將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技術服務費。

3.5上述技術培訓費是履行本合同所有技術培訓的預計價格,如果賣方實際提供

的技術培訓少于預計的培訓,買方將按照附件5規(guī)定的費率標準計算實際發(fā)生的數(shù)額向賣方支付。

3.6合同第3.2.1條所規(guī)定的合同設備價格為按照班輪條件運抵卸貨港且包括卸貨費在內的cif價格。合同第3.2.3條所規(guī)定的技術資料價格為根據(jù)本合同第7.3條交貨的價格。

3.7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表詳見附件7。

第4條 支付

4.1合同項下買方對賣方的支付應通過買方銀行和賣方銀行以合同貨幣進行。

4.2買方應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一:

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

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

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于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_______為止

選擇四:

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以不可撤銷的保函方式支付,其格式見附件12的規(guī)定。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以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于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保函。該保函的有效期到_______為止。

4.2.1預付款

在收到下列單據(jù)并經(jīng)審核無誤后____天之內,買方應當將合同第3.2.1.3.2.2,3.2.3及3.2.6條規(guī)定的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即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a.賣方或制造商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賣方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聲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b.賣方銀行開立的以買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大寫_________)的不可撤銷預付款擔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格式見附件11

c.金額為合同價格的形式發(fā)票一式五份

d.注明應付金額及其中相應的許可費.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中國境內設計費和中國境外設計費的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即期.遠期付款的非議付信用證和電匯付款的情況不適用)

f.中國有關稅務當局針對相應的許可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針對相應的中國境內設計費.中國境外設計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和營業(yè)稅完稅證明或免稅/不予征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2許可費.技術資料費及設計費的支付

4.2.2.1合同第3.2.2,3.2.3及3.2.6條所規(guī)定的許可費.技術資料費和設計費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在賣方交付了基礎設計文件包并在買方收到下列文件經(jīng)審核無誤后天內支付給賣方:

a.注明“運費已付”的空運提單或有關基礎設計文件包的專遞/快遞機構的收據(jù)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b.注明應付金額及其中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中國境內設計費及中國境外設計費的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即期.遠期付款的非議付信用證和電匯付款的情況不適用)

d.中國有關稅務當局針對相應的許可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針對相應的中國境內設計費.中國境外設計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和營業(yè)稅完稅證明或免稅/不予征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e.________________(出口國有關檢疫當局)出具的證明已對木質包裝進行熱處理或熏蒸處理的植物檢疫證書或熏蒸證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或賣方出具的證明未使用木質包裝的聲明二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按照中國法律要求如果需要)

4.2.2.2合同第3.2.2,3.2.3及3.2.6條所規(guī)定的許可費.技術資料費和設計費的百分之___(___%),即_______(_______),在賣方交付了詳細設計文件包并在買方收到下列文件經(jīng)審核無誤后天內支付給賣方:

a.注明“運費已付”的空運提單或有關詳細設計文件包的專遞/快遞機構的收據(jù)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b.注明應付金額及其中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中國境內設計費.及中國境外設計費的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即期.遠期付款的非議付信用證和電匯付款的情況不適用)

d.中國有關稅務當局針對相應的許可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針對相應的中國境內設計費.中國境外設計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和營業(yè)稅的完稅證明或免稅/不予征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e.________________(出口國有關檢疫當局)出具的證明已對木質包裝進行熱處理或熏蒸處理的植物檢疫證書或熏蒸證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或賣方出具的證明未使用木質包裝的聲明二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按照中國有關當局要求如果需要)

合同設備價款的支付

合同第3.2.1條規(guī)定的合同設備價格的百分之____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應當由買方在每次裝運后并且在收到下列文件經(jīng)審核無誤后天內按比例支付給賣方:

a.□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通知人為______并注明“運費已付”的全套海運提單(三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通知人為______并注明“運費已付”的海運提單二份正本和三份副本(適用于近洋運輸需另行航寄一份海運提單正本的情況)

b.投保一切險和戰(zhàn)爭險,并在需要的情況下投保甲板險,投保金額為合同設備cif發(fā)票價值百分之一百一十并注明可以在中國以合同貨幣理賠且不含免賠條款的海運保險單二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c.注明所交付合同設備cif價值,應付金額及分項價格的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

d.注明裝運重量.相應貨物的發(fā)票號碼和日期的裝箱明細單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e.制造廠商出具的出廠質量證書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f.即期匯票一式二份(即期.遠期付款的非議付信用證和電匯付款的情況不適用)

g.制造商國家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原產地證明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h.表明載貨船只已得到買方認可的傳真一份

i.貨物發(fā)出后,即刻通知買方的傳真一份。

j.________________(出口國有關檢疫當局)出具證明已對木質包裝進行熱處理或熏蒸處理的植物檢疫證書或熏蒸證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或賣方出具的證明未使用木質包裝的聲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按照中國法律要求如果需要)

k.中國強制產品認證證書(ccc)副本二份。(按照中國法律如果需要)

l.合同第5.13條規(guī)定的近洋運輸單證文件投遞憑證復印件及賣方出具的已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向買方寄交該單證文件的聲明各一份。(適用于近洋運輸?shù)那闆r)

4.2.4合同工廠驗收后的付款

合同第3.2.1.3.2.2.3.2.3及3.2.6條規(guī)定的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應當由買方在工廠驗收后并收到下列文件經(jīng)審核無誤后天內支付給賣方:

a.雙方現(xiàn)場代表簽署的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或由買方簽署的免于驗收證書一份

b.注明應付金額及其中相應的許可費.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中國境內設計費及中國境外設計費的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即期.遠期付款的非議付信用證和電匯付款的情況不適用)

d.中國有關稅務當局針對相應的許可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針對相應的中國境內設計費.中國境外設計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和營業(yè)稅完稅證明或免稅/不予征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5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的付款

合同第3.2.1.3.2.2.3.2.3及3.2.6條規(guī)定的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應當由買方收到下列文件經(jīng)審核無誤后

天內支付給賣方:

a.□買方出具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一份

□賣方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期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詳見附件13(適用提供質保期保函的情況)

b.注明應付金額及其中相應的許可費.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境內設計費和境外設計費的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兩份。(即期.遠期付款的非議付信用證和電匯付款的情況不適用)

d.中國有關稅務當局針對相應的許可費.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資料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針對相應的中國境內設計費.境外設計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和營業(yè)稅完稅證明或免稅/不予征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6技術服務費的支付

合同第3.2.4條規(guī)定的技術服務費,應當在賣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xiàn)場后每隔_______月支付一次,并且在收到下列文件經(jīng)審核無誤后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a.注明根據(jù)考勤表應付服務費的計算公式,應付金額,及其中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相關的技術服務費的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

b.由雙方現(xiàn)場代表簽署的考勤表一式二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即期.遠期付款的非議付信用證和電匯付款的情況不適用)

d.中國有關稅務當局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和營業(yè)稅完稅證明或免稅/不予征稅的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7技術培訓費的支付

4.2.7.1合同第3.2.5條所規(guī)定的技術培訓費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在第一次技術培訓開始前______天并在買方收到下列文件經(jīng)審核無誤后,由買方在____天內按比例支付給賣方:

a.雙方代表簽署的第一次技術培訓將于證明簽署之日起_____天內開始的證明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b.注明應付金額及其中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許可相關的技術培訓費及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培訓費的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即期.遠期付款的非議付信用證和電匯付款的情況不適用)

d.中國有關稅務當局針對相應的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有關的技術培訓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針對相應的與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費出具的不予征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7.2合同第3.2.5條所規(guī)定的技術培訓費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在最后一次技術培訓結束后并在買方收到下列文件經(jīng)審核無誤后_____天,由買方在____天內按比例支付給賣方:

a.雙方代表簽署的合同項下全部技術培訓完成的證明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b.注明應付金額及其中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許可相關的技術培訓費.與合同設備相關的技術培訓費的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即期.遠期付款的非議付信用證和電匯付款的情況不適用)

d.中國有關稅務當局針對相應的與專利和/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有關的技術培訓費出具的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針對相應的與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費出具的不予征稅證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3如果賣方未能及時提交4.2.3中規(guī)定的文件,由此在卸貨港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倉儲費用.滯期費及滯箱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4.4賣方有義務向買方支付合同項下的稅費.保險費.違約金和/或賠償金時,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應付款中予以扣除。

4.5買方銀行發(fā)生的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而買方銀行以外發(fā)生的銀行費用均應由賣方負擔。

第5條 合同設備的交貨和保險

5.1合同設備凈重大約為____公噸,總毛重大約為____公噸,總體積大約為_____立方米。

5.2賣方應于合同生效日后第_____月到第_____月分_____批將合同設備交付完畢。

5.3裝運港

5.4卸貨港

5.5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月內,賣方應按附件6所規(guī)定的交貨計劃,向買方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

初步交貨計劃應包括合同號.分項號.合同設備的名稱和類型.大約總重量.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總價.總體積.交貨時間.裝運港.危險品和/或易燃品的品名及其國際危規(guī)號(根據(jù)《國際危險品貨物運輸規(guī)則》).超大和/或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和/或易燃品在運輸.儲存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

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最大重量不超過二十公噸,體積最大限度為12米長.2.7米寬.3米高。對于超過此限度的合同設備,賣方應在基礎設計審查會上向買方提交上述設備的草圖一式六份供雙方討論。買方應于設計審查會后____天內用傳真方式予以確認。為便于內陸運輸,凡超過四十公噸的設備的制造均需事先得到買方的確認。

初步交貨計劃應在基礎設計審查會上由雙方當事人討論并作為最終交貨計劃的基礎。

5.6合同生效日后_____月內,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其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設備名稱.合同設備分項號.規(guī)格.類型.數(shù)量.危規(guī)號(根據(jù)《國際危險品貨物運輸規(guī)則》).每臺合同設備的大約毛重.凈重.單價/總價.尺寸(長.寬.高).每件貨物的大約體積.裝運港和預計的裝運日以及超大.超重設備的包裝草圖。

5.7如果任何合同設備中包含危險品和/或易燃品,賣方還應在上述最終交貨計劃中提供關于前述貨物的英文說明一式六份,內容包括:貨物名稱.特性.特殊保護方法和意外事件的處理方法。賣方還應指示船公司在提單中注明裝有危險品和/或易燃品的木箱或集裝箱的號碼。

5.8如有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設備,賣方應在上述最終交貨計劃中提供英文說明一式六份,說明在內陸運輸和儲存時應特別注意的事項。

5.9只要可能,每件合同設備應整套裝運。安裝該設備所使用的專門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相關的主機一齊裝運。如果經(jīng)同意將合同設備裝在甲板上,賣方應采取特殊的保護措施。

5.10在不遲于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_____天,賣方應以傳真通知買方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毛重/總包數(shù)

(5)裝運港名稱

(6)每件重量超過二十公噸或尺寸超過12×2.7×3立方米的貨物的名稱.總毛重和尺寸

(8)危險品和/或易燃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guī)號(根據(jù)《國際危險品貨物運輸規(guī)則》)。

同時,賣方還應航寄給買方下列文件六份副本:

(1)發(fā)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分項號.合同設備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總價.單位重量.單件體積/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包裝尺寸(長×寬×高).總件數(shù)和裝運港

(2)每件重量超過二十公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貨物的外包裝草圖

(3)有關裝運的任何易燃品和/或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的說明

(4)有關合同設備在儲存和運輸中特殊注意事項的說明。

賣方應將上述文件的另一份副本航寄買方指定的運輸代理,作為安排合同設備的內陸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jù)。

賣方有義務租船訂艙并可以在下列清單中選擇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上述船公司的船只不能滿足合同項下的運輸要求,賣方可以從享有良好信譽的船公司租用船齡不超過十五年并且具有良好載貨記錄的船只,租用船只的國籍或懸掛的旗幟應為雙方當事人國家的政府所接受。如果租用船只的船齡超過十五年,賣方應投保老齡險并承擔保險費。

在不遲于每批貨物發(fā)運前______天,賣方應將有關情況通知買方,包括擬租用船只的名稱.船齡.國籍.注冊地.船東.船公司.航線.預計啟航時間以及預計到達卸貨港的時間,以得到買方確認。如果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____天內沒有給予書面意見或反對,賣方關于租用船只的建議被視為已被買方接受。

5.12除非買方同意,不允許“甲板運輸”或“轉船運輸”。

5.13為方便合同設備的接收和內陸運輸,在貨物裝船完畢后____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合同設備名稱.實際裝運的數(shù)量.總毛重.總體積.船名.完成裝運日期或啟航日期以及船只預計到達卸貨港的時間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如果大件合同設備的實際裝運細節(jié)不同于賣方先前發(fā)出的通知的內容,賣方應逐項說明不同的地方。如果賣方通知的內容與實際裝運情況不符,賣方應賠償買方由此而發(fā)生的費用和損失。

在合同設備裝船后的_____天內,賣方應將提單.手簽的商業(yè)發(fā)票.出廠質量檢驗證書.原產地證書.保險單.裝箱單.植物檢疫證書或6.7規(guī)定的無木質包裝聲明以及中國強制認證證明(如果需要)各一份副本航寄給買方或買方通知的收貨人。

在近洋運輸?shù)那闆r下,賣方應當在裝船后立即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直接向買方遞交清潔的.已裝船的海運提單.植物檢疫證書或無木質包裝聲明.原產地證明.手簽發(fā)票和裝箱單正本各一份以及中國強制產品認證證書(ccc)副本一份(按照中國法律如果需要),以便買方及時辦理清關手續(xù)。

5.14第三方海運提單不能被接受。

5.15如果賣方未能按照最終交貨計劃及時交貨,賣方應按以下比例支付遲交違約金:

從遲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違約金為遲交的合同設備金額的百分之____

從遲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違約金為遲交的合同設備金額的百分之____

從遲交第九周起,每周違約金為遲交的合同設備金額的百分之_____。

在計算遲交違約金時,遲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計算。上述違約金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遲交違約金的支付不能免除賣方繼續(xù)交付相關合同設備的義務。

5.16賣方應向一流的保險公司投保金額為合同設備的cif發(fā)票價值110%的.以買方為被保險人的一切險.戰(zhàn)爭險和甲板險(如果需要的話)。賣方應以合同貨幣投保,保險單上應注明“可以在中國理賠”并且保險單不含免賠條款。

如果合同設備在海運途中丟失和/或損壞,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或者代表買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并根據(jù)買方要求盡快以原合同價格補供丟失和/或損壞的合同設備。

第6條 合同設備的包裝與標記

6.1除非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合同設備應由賣方用新的堅固的木箱進行包裝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證貨物能夠經(jīng)受多次搬運.裝卸以及遠洋和內陸的長途運輸。

6.2對于箱內和捆內的散裝部件,賣方均應系加標簽并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上的位號和零件號。對于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標明以下內容: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地

(4)收貨人

(5)合同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捆號

(7)毛重/凈重

(8)尺寸。

(9)對木質包裝進行熱處理或熏蒸處理的方式.地點.以及機構名稱或代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果需要)

根據(jù)合同設備在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應在包裝箱上用英文顯著地標明“輕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以及其它國際運輸中通用的標記。對于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蝕物品或放射性物質等危險品的設備,應在包裝箱上標明危險品標志。對于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合同設備,還應在包裝箱上標明重量.重心和掛鉤位置。

6.4在合同設備的每件包裝中都應附有下列單據(jù):

(1)裝箱明細單副本一式兩份

(2)質量合格證副本一式兩份

(3)相關合同設備的技術資料一份

(4)需要組裝的部件及機器的系統(tǒng)裝配圖一式兩份。

6.5如果使用集裝箱運輸,賣方應對集裝箱的狀況進行檢查,以確保用于運輸合同設備的集裝箱狀態(tài)良好。集裝箱內應備有充足的貨物支架和包裝墊木,以防止合同設備在集裝箱內移動。賣方應對因其疏忽而導致的合同設備的任何損壞負責。

6.6凡由于對貨物包裝不當或采取防護措施不充分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按合同的規(guī)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如果因賣方在包裝和嘜頭標記方面發(fā)生的錯誤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設備的誤運,賣方應承擔由此發(fā)生的額外費用。

6.7賣方使用的木質包裝應當由出口國或地區(qū)政府植物檢疫機構認可的企業(yè)按中國確認的檢疫除害處理辦法處理,并在木質包裝顯著位置(至少應在相對的兩面)加施清晰易辨的ippc專用標識(標識避免使用紅色或橙色)。如果經(jīng)中國檢疫機構檢疫發(fā)現(xiàn)木質包裝無標識.標識不符合要求或截獲活的有害生物的,賣方應承擔在卸貨港對木質包裝實施除害處理.銷毀處理或作退運處理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并賠償買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和費用。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出口國有關檢疫當局)出具的證明已對木質包裝進行熱處理或熏蒸處理的植物檢疫證書,或如果買方同意使用非木質包裝,賣方應出具未使用非木質包裝的聲明,以便買方及時辦理清關手續(xù)。如果賣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證明或聲明,賣方應賠償買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倉儲費.滯期費及滯箱費。

6.8如果合同設備根據(jù)中國法律規(guī)定應獲得中國強制認證(ccc),則賣方應自費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獲得合同設備的ccc認證證書,對獲得認證的合同設備加施ccc認證標志,并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向買方提供ccc認證證書復印件。如果賣方未能及時提供前述ccc證證書,由此在卸貨港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倉儲費用.滯期費及滯箱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第7條 技術資料

7.1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guī)定。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采用公制單位并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7.2賣方應對所交付的技術資料予以妥善包裝,使其適合于多次搬運.長途運輸并能防潮.防雨。每包技術資料的包裝表面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

(5)毛重

(6)箱號/捆號

(7)對木質包裝進行熏蒸的方式.地點.以及機構名稱或代碼(按照中國法律如果需要)

每一包技術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清單上應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碼.文件名稱和頁數(shù)。

7.3賣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的_____個月內按照附件2和附件8規(guī)定的技術資料的交付計劃以下述條件和方式分批交付技術資料:

□目的地機場未完稅交貨條件空運交付

□以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工作現(xiàn)場

□在工作現(xiàn)場面交。

7.4在上述技術資料交運后_____小時內,賣方應將交運日期.件數(shù).航班號.大約毛重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并向買方提供下列單據(jù):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注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fā)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盡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7.5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xiàn)場專遞或快遞收據(jù)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7.6賣方應按照附件2和附件8規(guī)定的計劃交付技術資料。如果賣方未能及時交付任何一批技術資料或一批技術資料的任何一部分,賣方應按下列比例支付遲交違約金:

(1)遲交第一周的違約金為技術資料價款的百分之_____

(2)遲交的第二周至第四周,每周遲交違約金為技術資料價款的百分之_____

(3)從遲交第五周后,每周遲交違約金為技術資料價款的百分之_____。

在計算違約金時,遲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計算。不論遲交多少技術資料,合同第3.2.2條.第3.2.3條及第3.2.6條規(guī)定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許可費.技術資料費和設計費的總額將作為計算遲交違約金的基數(shù),賣方支付的技術資料遲交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_。遲交違約金的支付不能免除賣方繼續(xù)交付相關技術資料的義務。

7.7賣方使用的木質包裝應當由出口國或地區(qū)政府植物檢疫機構認可的企業(yè)按中國確認的檢疫除害處理辦法處理,并在木質包裝顯著位置(至少應在相對的兩面)加施清晰易辨的ippc專用標識(標識避免使用紅色或橙色)。如果經(jīng)中國檢疫機構檢疫發(fā)現(xiàn)木質包裝無標識.標識不符合要求或截獲活的有害生物的,賣方應承擔在目的地機場對木質包裝實施除害處理.銷毀處理或作退運處理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并賠償買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和費用。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出口國有關檢疫當局)出具的證明已對木質包裝進行熱處理或熏蒸處理的植物檢疫證書,或如果買方同意使用非木質包裝,賣方應出具未使用非木質包裝的聲明,以便買方及時辦理清關手續(xù)。如果賣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證明或聲明,賣方應賠償買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倉儲費.滯期費及滯箱費。

第8條 設計與設計聯(lián)絡

8.1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guī)定進行并完成設計和設計聯(lián)絡。

8.2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范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guī)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后應及時仔細審查并應將資料中發(fā)現(xiàn)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8.3設計聯(lián)絡會的內容.日程安排.地點.費用和參加人的人數(shù)及其資格詳見附件8的規(guī)定。

8.3.1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個月內,賣方應自費派遣其技術人員參加設計條件會并在會前向買方提交包括附件9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在內的有關資料。買方有權對賣方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guī)范提出意見。雙方應在設計條件會上確定這些標準和規(guī)范,以此作為設計的基礎。

在設計條件會上,雙方當事人應簽署設計條件會議議定書,該議定書將作為基礎設計的依據(jù)。

8.3.2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個月內,買方應按照附件8的規(guī)定派遣其技術人員赴賣方所在地參加基礎設計審查會。賣方應在會前按照附件8的規(guī)定向買方提交基礎設計資料,買方對此有權提出意見。對于買方的意見,賣方應予以考慮并對設計作出相應修改。協(xié)商后,雙方將簽署基礎設計審查會議議定書,該議定書將作為詳細設計的基礎。

8.3.3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個月內,買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赴賣方所在地參加詳細設計審查會。在詳細設計審查會上,雙方將簽署詳細設計審查會議議定書。

8.4在設計聯(lián)絡會期間,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人員參觀制造合同設備的工廠并答復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9條 標準和檢驗

9.1賣方應按照中國政府頒布的強制性標準和/或規(guī)范(如果有)以及雙方同意的任何其他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進行合同工廠和合同設備的設計.選材.制造和檢驗,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見附件9。

9.2賣方或制造商應對合同設備進行檢驗并出具出廠質量合格證和交貨前檢驗記錄,有關費用由賣方負擔。賣方應將出廠質量合格證和交貨前檢驗記錄提交給買方。

9.3買方有權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和/或制造商國家會同賣方檢驗人員對主要設備的制造過程和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驗。賣方應免費為買方的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術資料.檢測工具和儀器等。

賣方應提前_____月通知買方檢驗日期。買方應在收到賣方通知后____天內確認是否派檢驗人員參加檢驗。

9.4主要設備應在買方檢驗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裝配。買方檢驗人員還有權參加有關合同設備質量的會議。

9.5如果發(fā)現(xiàn)合同設備有任何缺陷和/或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買方檢驗人員有權提出意見。賣方對這些意見應予以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設備的缺陷或不符。當缺陷消除后,賣方應再次進行檢驗。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如果買方的檢驗人員非由于賣方的過錯而未能按時到場,賣方有權自行進行設備裝配和檢驗。

9.6交貨前的質量檢驗不能代替在卸貨港和/或工作現(xiàn)場對合同設備進行的檢驗,亦不能因此免除賣方按合同規(guī)定應承擔的保證義務。

9.7合同設備的開箱檢驗應由檢驗當局在工作現(xiàn)場進行。買方應在開箱檢驗前____天將檢驗日期通知賣方。賣方可以自費派遣其代表在開箱檢驗時到場。如果賣方的代表未能到場,檢驗當局有權在賣方代表未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檢驗。

如果在開箱檢驗中發(fā)現(xiàn)交付的合同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其它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合的情形,檢驗當局應出具商檢證書。該證書應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jù)。

9.8在集裝箱運輸?shù)那闆r下,集裝箱的開箱和返箱不能被視為開箱檢驗。

9.9如果在保證期滿前發(fā)現(xiàn)合同設備存在缺陷,買方均有權提請檢驗當局進行檢驗并有權憑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9.10如果技術資料中規(guī)定的檢驗標準和規(guī)范不完全,檢驗當局有權決定按照買方國家的現(xiàn)行標準和/或檢驗當局認為合適的其它標準進行檢驗。

第10條 安裝、試運行、投料試生產、性能考核及驗收

10.1合同工廠的安裝.試運行.投料試生產.性能考核應在賣方的技術服務下由買方進行。賣方提供的技術服務的范圍詳見附件4的規(guī)定。

10.2在安裝開始前_____天,雙方應各自任命一名現(xiàn)場代表。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10的規(guī)定進行合同工廠的安裝.試運行.投料試生產.性能考核及驗收工作,詳細情況應記錄在經(jīng)雙方現(xiàn)場代表簽字的工作日志上。

10.3安裝工作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個月內進行并完成。

在安裝工作按照技術資料的規(guī)定完成后,雙方當事人應在安裝結束后5日內簽署安裝證書。該證書的簽署日期應視為安裝工作完成日。

10.4試運行工作應在安裝工作完成后_____個月內進行并完成。

如果試運行順利完成并且符合技術資料的要求,雙方現(xiàn)場代表應在試運行結束后5天內簽署試運行竣工證書。

10.5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考核應在試運行完成之日后_____個月內進行并完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考核的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試運行完成前提交給買方并經(jīng)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

為使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考核順利進行,買方應按照合同附件10的規(guī)定準備維修工具.實驗室和測試設備.熟練人員以及公用設施和符合規(guī)定數(shù)量和質量的原材料。賣方應安排合格的技術人員.準備足夠的備件以及合同附件10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取樣和分析測試應由買方在雙方現(xiàn)場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在投料試生產期間,如果合同工廠未能達到附件10中規(guī)定的要求,雙方應共同就此進行調查。對此負有責任的當事人應當采取適當措施消除缺陷和/或使投料試生產順利進行。

10.6如果合同工廠在投料試生產期間達到良好和穩(wěn)定的運行狀態(tài),雙方應確定性能考核的開始日期。性能考核的期間為天。性能考核應按照附件10的規(guī)定進行。對性能考核的詳細情況應在工作日志上予以記錄并由雙方現(xiàn)場代表在考核完成后的5天內簽字。

如果合同附件3所規(guī)定的所有保證指標在性能考核中都已經(jīng)達到,雙方現(xiàn)場代表應在考核完成后5天內簽署合同工廠的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0.7在性能考核期間,如果有任何事項未能達到附件3所規(guī)定的性能和保證指標,雙方當事人應對失敗的原因進行調查,并按以下方法解決:

10.7.1如果在任何一次性能考核中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任何性能和保證指標,賣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采取措施消除合同工廠中存在的缺陷。所有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時費.設備和原材料費.將設備和材料運往和/或運出工作現(xiàn)場所涉及的運費和保險費以及賣方人員的技術服務費都應由賣方承擔。

在缺陷消除以后,應按附件10的規(guī)定盡快進行再次性能考核,所有有關費用由賣方承擔。

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性能及保證指標時,為賣方進行性能考核的機會不超過三次。

如果由于賣方原因,第三次考核未能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性能和保證指標,但達到了附件10規(guī)定的最低性能及保證指標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按附件10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只有最后一次性能考核的結果顯示合同工廠達到了附件10規(guī)定的最低性能及保證指標,違約金才適用。

接受違約金后,雙方現(xiàn)場代表應簽署合同工廠的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但是,賣方仍有義務采取各種措施以使合同工廠達到附件3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和保證指標。賣方支付違約金不能解除其在保證期內所負的義務。

如果由于賣方原因在第三次性能考核中未能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最低性能及保證指標,買方有權依據(jù)本合同第13.1條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

10.7.2如果任何一次性能考核由于買方原因未達到性能及保證指標,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安排再次性能考核。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應由買方負擔。

由于買方原因未達到性能及保證指標時,為買方進行考核的機會不超過3次。

如果三次性能考核因買方原因都未能達到性能和保證指標,雙方現(xiàn)場代表應在性能考核結束后的5天內簽署免于驗收證書。在此情況下,雙方應就賣方保證期義務.買方相應尾款和/或保證期保函進行協(xié)商。

但是,賣方仍有義務在免于驗收證書簽署后____個月內應買方要求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協(xié)助買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性能和保證指標。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額外的技術服務費應由買方負擔。

10.8如果試運行和/或投料試生產和/或性能考核因賣方原因未能進行或發(fā)生遲延和/或在其他情況下發(fā)生額外費用,賣方應承擔因此發(fā)生的損失和/或任何額外費用。

如果由于買方原因在最后一批交貨提單之日起______個月內未能進行性能考核,雙方現(xiàn)場代表應在上述期限屆滿后_____天內簽署免于驗收證書。在此情況下,雙方應就賣方保證期義務及買方相應尾款和/或保證期保函進行協(xié)商。

但賣方仍有義務在免于驗收證書簽署后____個月內應買方要求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協(xié)助買方使合同工廠達到性能和保證指標。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額外的技術服務費應由買方負擔。

10.9對合同工廠的驗收不得免除賣方在保證期內對合同工廠應承擔的保證責任。

第11條 陳述與保證

11.1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jù)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jīng)獲得授權。

11.2賣方保證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xù),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獲得關于合同工廠的持續(xù)有效的.可執(zhí)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準。(或者賣方保證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準。)

11.3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設備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于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設備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wěn)定地運行并且能夠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規(guī)格詳見附件3的規(guī)定。

11.4賣方保證它是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和/或持有者并且有權向買方授予有關許可。

賣方保證使買方免于受到因在許可區(qū)域內購買.使用合同設備和/或制造.銷售合同產品引起第三方侵權之訴的傷害。

如果買方因在許可區(qū)域內被訴稱非法使用或侵害專有技術和/或專利和/或其他知識產權,或因在許可區(qū)域內購買.使用合同設備和/或制造.銷售合同產品而被訴侵權,買方應通知賣方。賣方應以買方名義并在買方的協(xié)助下自費處理與第三方的訴訟事務,賣方應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費用或損失。

如果因為前述侵權主張導致買方不能繼續(xù)使用合同設備.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或不能繼續(xù)制造和銷售合同產品,則買方有權要求賣方:

1)為買方獲得繼續(xù)使用的權利和/或

2)修改合同設備.專有技術和/或專利和/或軟件的相關部分使之不再侵權和/或

3)以不侵權部分替代侵權部分和/或

4)從供貨范圍中撤除侵權部分并減價。

如上述措施不足以彌補前述侵權主張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賣方應對買方進行賠償。

11.5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jīng)過良好開發(fā)的.可投入工業(yè)生產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11.6賣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yōu)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guī)定并且適合于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和目的。

11.7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確的,并且能夠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檢驗.安裝.試運行.投料試生產.性能考核.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合同項下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充分的,賣方能夠根據(jù)該技術資料生產制造出同樣的合同產品。

11.8賣方保證及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專業(yè)的.正確的和高效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1.9除非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合同工廠和/或合同設備的保證期為合同工廠驗收后______個月。

對合同工廠和/或合同設備的保證詳見附件3。如果在保證期內合同工廠和/或合同設備被發(fā)現(xiàn)存在缺陷,賣方在收到買方通知后應立即自負費用和風險對有缺陷的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修理或替換的設備的保證期應在買方驗收后重新起算。

保證期滿后,買方應出具合同工廠的保證期期滿證書正副本各一份。

在保證期內,如果因賣方原因使合同工廠停機,保證期應相應延長。

11.10如果賣方的前述陳述與當時的實際情況不符或賣方不兌現(xiàn)前述保證,則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索賠

12.1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并尋求下列一項和多項救濟:

1)由賣方自負費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設備或消除合同設備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處。如果賣方不能派遣人員到工作現(xiàn)場,買方有權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處,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賣方承擔和/或

2)由賣方自負費用以新設備替換有缺陷的合同設備或用新的技術資料替換有錯誤的技術資料,或者補供遺漏的合同設備或技術資料,賣方應自負風險和費用將替換和/或補供后的設備和/或資料運抵工作現(xiàn)場。對于急需的設備,賣方應自負費用將其空運到工作現(xiàn)場和/或

3)按質量低劣的程度.買方受損害的程度及損失的數(shù)額對合同設備進行降價和/或

4)賠償由賣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12.2如果索賠通知是在保證期滿后30天內提出的,便應被認為是有效的。盡管有前述規(guī)定,如果索賠是因本合同第11條規(guī)定的知識產權侵權引起的,買方的索賠通知期限不受本條規(guī)定的限制。

12.3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要求后14天內未能做出回復,該索賠要求將被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第13條 合同的終止

13.1如果賣方有下述違約行為買方可以向賣方發(fā)出書面違約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終止合同:

賣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后____天內仍未能交付合同設備和/或技術資料或者

賣方未能使合同工廠達到附件10規(guī)定的最低技術性能和保證指標或者

賣方在未事先征得買方同意的情況下,從事任何可能在實質上不利影響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動或者

賣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任何其它義務(細微義務除外),并且在收到買方違約通知后____天內仍未能對其違約行為做出補救。

13.2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序,已有對其財產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為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營業(yè),或解散.停產.歇業(yè),或被責令停業(yè)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許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動或發(fā)生任何事件(根據(jù)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tǒng)稱為“破產”),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為已構成違約。

13.3在買方依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shù)臈l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fā)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13.4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的當事人,有權在下列范圍內自行決定終止合同的效果:

a)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對當事人繼續(xù)有效

b)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應予恢復原狀。

13.5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于解決爭端的任何規(guī)定以及合同中關于雙方在合同終止后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14條 技術改進和回授

14.1如果賣方在合同履行期內對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做出了任何改進,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并授予買方免費使用該項改進的非獨占許可。為使該項改進能夠在合同工廠中投入使用,賣方在必要的情況下應給予技術協(xié)助。買方應按照附件4規(guī)定的條件和方式承擔技術協(xié)助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費用。

14.2在使用許可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過程中,買方有權對該項專利和/或專有技術進行改進。在這種情況下,買方應通知賣方并授予賣方免費使用該項改進的非獨占許可。這些改進應歸買方所有。

14.3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義務對另一方當事人授予的改進技術保密并保證不將其再許可給第三方。

第15條 保密

15.1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后或終止后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采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15.2對于其和/或其人員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所獲得或了解的商業(yè)秘密,任何一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jīng)對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這些信息。

上述所稱的商業(yè)秘密(本合同第15.1條規(guī)定的信息除外),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披露方帶來經(jīng)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jīng)權利人采取了適當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jīng)營信息。

15.3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下列信息:

(1)現(xiàn)在或以后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

(2)能夠證明在泄露時已被一方當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間接地從另一方獲得的信息

(3)一方當事人合法地從第三方獲得并且也不對此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

(4)法律或法律的執(zhí)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16條 不可抗力

16.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zhàn)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fā)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對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任何合同義務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該方當事人應盡快以傳真的方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消除的情況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16.3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xù)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7條 稅費

17.1中國政府根據(jù)中國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執(zhí)行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17.2中國政府根據(jù)中國稅法和中國政府與賣方國家政府之間簽訂的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及防止偷漏稅的協(xié)定(如果適用的話),對賣方征收的與執(zhí)行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如果根據(jù)中國稅法買方是法定的扣繳義務人,則買方有權代扣代繳相關稅款并上繳有關稅務當局。在收到中國有關稅務當局出具的稅務收據(jù)后,買方應及時將該收據(jù)提交賣方。賣方同意采取必要措施以方便扣稅事宜。

盡管有前述規(guī)定,賣方仍然有義務在扣稅程序不可行的情形下直接將有關稅款支付給中國有關稅務當局。

17.3在中國境外發(fā)生的與執(zhí)行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第18條 履約保函

18.1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guī)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為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

18.2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8.3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后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9條 仲裁

19.1因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xiàn)行有效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并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19.2除非另有協(xié)議,訴諸仲裁不影響雙方當事人繼續(xù)履行合同項下各自的義務。

第20條 適用法律

20.1本合同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21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后生效:

(1)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準(根據(jù)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fā)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21.2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確規(guī)定,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它們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協(xié)議,并取代雙方以前一切與該主題有關的書面或口頭的協(xié)議.談判.諒解.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

21.3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份。

21.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guī)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yōu)先。

21.5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1.6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條件應按《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版)》和《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ucp500)及進行解釋。

21.7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21.8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一切聯(lián)絡往來應以書面形式按以下地址進行:

買方:

地址:

郵編: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重要事項的傳真和電子郵件應及時用掛號信.快件或面交信函確認。

簽字頁

茲證明,雙方已于本合同首部所列日期簽署本合同。

買方

公章:

簽字:

姓名:[打印姓名]

職務:

賣方

公章:

簽字:

姓名:[打印姓名]

職務:

【第8篇】國際技術轉讓加設備進口合同

目錄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四章 付款條件

第五章 合同文件、設備和材料的交付方式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第七章 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

第八章 預檢和預驗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和測試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第十二章 質量標準

第十三章 稅收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章 聯(lián)絡會議

第十八章 法定地址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為中國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轉讓方擁有制造_____________設備的專有技術,并有資格轉讓上述技術

鑒于轉讓方有權并同意向被轉讓方許可上述專有技術,只在____________廠使用________公司購買許可活動所必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由______________廠進行許可的制造活動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廠共同而又分別承擔本合同中的義務

鑒于被轉讓方希望使用轉讓方的專有技術,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廠制造___________設備

鑒于被轉讓方希望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和模塊,該模塊由要制造的元部件組成,并購買合同設備,使被轉讓方只在____________廠能制造___________設備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xié)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 定義

1.1 “輔配件”指大量商用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__系統(tǒng)安裝和系統(tǒng)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 “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guī)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 “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____廠。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網(wǎng)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 “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jīng)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昂贤a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 “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 “固定網(wǎng)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材料,為___________系統(tǒng)的一部分。

1.8 “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的規(guī)定的__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 “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 “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shù)據(jù)、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yè)務、商業(yè)、金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 “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yè)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 “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要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guī)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廠。

1.13 “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guī)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 “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guī)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說明、數(shù)據(jù)和其它文件。

1.15 “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 “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jīng)驗,該知識和經(jīng)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皩S屑夹g”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 “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guī)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 “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1)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

2)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

3)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qū)除外: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guī)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 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 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 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 除非經(jīng)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7 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出售其專有模塊,被轉讓方按轉讓方授權,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上述專有模塊進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轉讓方經(jīng)本合同特許生產的模塊外,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專有模塊。

2.8 只有事先得到轉讓方的書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變轉讓方許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產品的專用資料。這有利于專有資料的質量保證、控制和標準化。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支付工程費用,用以審批此改變或改進的內容。被轉讓方同意給予轉讓方許可證,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銷售應用被轉讓方改變或改進合同材料后生產的產品。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提供關于改變或改進的足夠文件,以使轉讓方能將此改變或改進同樣包括在轉讓方產品中,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2.9 事先未經(jīng)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應讓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給予的任何權利。然而,為履行轉讓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轉讓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聯(lián)營公司和/或附屬公司的服務。

第三章 本合同的價格

3.1 被轉讓方根據(jù)本合同第二章的規(guī)定的內容和范圍,向轉讓方支付合同總價和提成費,以美元計價。第3.2條款中所列的價格方第一、二、三、四、五階段的費用。合同設備價格詳見附件十二。輔配件的預算性報價見附件一b,僅供參考。實際價格調整應在每次訂貨前由雙方討論。

3.2 費用如下:

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設備價格

測試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和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訓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文件費

設備手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培訓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統(tǒng)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支持服務費

設備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價格為c.f.r.(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___________機場。

b 技術文件費為c.i.f(按1990年《國際商會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_____________機場。

c 合同材料價格不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3.3 提成費

在本合同各階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輔配件除外)價格上提取提成費。五個階段的提成費分別為:階段一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二_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三____________________階段四_____________階段五______________。

3.4 模塊價格

轉讓方同意銷售模塊,使合同工廠能制造固定網(wǎng)格設備。模塊價格可修改。新的模塊價格應由本合同雙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計價。本合同中每個階段均在該階段開始日付款。各階段開始日定義見本合同第17.2條。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規(guī)定的合同總價按下列條款由被轉讓方付給轉讓方:

4.2.1 合同設備

被轉讓方收到轉讓方的合同設備的貨物發(fā)運通知后,應在預計發(fā)運日期前30天內,以全電開的形式通過中國________________銀行及____________________開具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信用證。

該信用證格式由雙方商定,見附件十三,金額以美元計,為該貨運總價的百分之一百(100%),該信用證使中國__________銀行負有義務向受益人轉讓方支付所有款項,有效期截止至雙方按

本合同第9.1條的規(guī)定簽署驗收合格證后30天。

被轉讓方收到貨運單據(jù)后用信用證付款:

a)轉讓方發(fā)運貨物后,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的下列單據(jù),經(jīng)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金額的90%。

1)全套清潔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標明“c.f.r.____________________機場”,并根據(jù)本合同第6.3款標明“運費預付”,合同號和運輸嘜頭,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外貿運輸總公司

2)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總價的形式發(fā)票六份

3)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90%的商業(yè)發(fā)票正本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5)詳細包裝清單一式六份

6)原產地證明一式兩份。

b)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下列單據(jù),經(jīng)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金額的10%。

1)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9.1條規(guī)定簽署的驗收證明正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2.2 一至五階段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所有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均以美元電匯,通過中國___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分行支付。根據(jù)本合同第13.2條,一切應

由轉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繳納的所得稅應由被轉讓方預扣并代表轉讓方向有關稅務機構繳納,付款收據(jù)應立即傳真和郵寄給轉讓方,本章所列費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a.合同生效后30天內,被轉讓方收到下列單據(jù)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1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金額為上述費用的15%。階段一預定的技術培訓課程結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1)轉讓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轉讓方有關當局出具的信函一份,聲明不需要出口許可證

2)金額為上述費用15%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

b.階段2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

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c.階段3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5%的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費。

d.階段4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25%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

25%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e.階段5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10%的商業(yè)發(fā)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20%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金額為上述費用的10%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階段五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用總額應不遲于合同設備第一次預計裝運前30天,電匯支付。

4.3 提成費由被轉讓方在一至五階段簽訂合同材料購買訂單后,不遲于30天向轉讓方電匯支付。但是,提成費和合同材料費發(fā)票單獨開具。

4.4 對轉讓方以c.i.f條件發(fā)運的任何貨物,被轉讓方同意,由外國保險公司出具的金額為貨運值110%,投保了一切險的自行保險證明應為足夠的保險憑證。保險期截止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機場。

4.5 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購買訂單,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被轉讓方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其付款條件同本合同第4.2.1規(guī)定。但有關合同材料的驗收合格證規(guī)定見本合同第9.2條。而按第4.2.1.b.2所述,驗收合格證參見第9.1條,在此則應參見第9.2條。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術文件

5.1.1 轉讓方以cif中國__________機場向被轉讓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規(guī)定的所有技術文件。

5.1.2 當技術文件到達中國__________機場后,該技術文件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1.3 __________機場在技術文件空運提單上所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術文件發(fā)運前一星期,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預計啟運日期、大概包數(shù)、大概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每批技術文件發(fā)運后48小時內,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發(fā)運日期、空運提單號、包(件)數(shù)量和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及被轉讓方指定的中國境內內陸貨運公司,并在每批技術文件發(fā)運后兩個工作日內將下列單據(jù)用dhl或快件寄給被轉讓方及合同工廠:

a.兩份技術文件空運提單

b.兩份技術文件裝箱單

5.1.5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用英文寫就。

5.1.6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檢驗。

5.1.7 如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文件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轉讓方在收到被轉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技術文件重寄或補發(fā)給被轉讓方。

5.1.8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應裝在適于長途運輸、多次轉運,具防潮、防雨保護措施的包裝箱內。

5.1.9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醒目的英文印刷體標明以下內容:

a、目的地

b、合同號

c、收貨人代號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5.1.10 每包技術文件中,應有兩份裝箱單。

5.1.11 附件二中規(guī)定的合同材料的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技術文件由轉讓方分別交付給被轉讓方。

5.1.12 每階段預定培訓日期前30天,轉讓方向被轉讓方發(fā)運該階段的技術文件,一式兩份。

5.2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

5.2.1 本合同附件十二中規(guī)定的所有合同設備和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所有合同材料由轉讓方交付。交付條件為c.f.r機場目的地為中國__________機場。

5.2.2

a)本合同生效日起兩個月內,轉讓方應將初步的裝運計劃,包括合同號、項號、貨物名稱、種類、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總價、大概總體積,裝運日期、批次和裝運港(機場)等以及尺寸(長、寬、高、體積)一式六份寄給被轉讓方。如果有超寬或超重的合同設備或易燃、危險的合同設備,那么還應將超重合同設備的大概重量,易燃、危險合同設備在運輸和存放中的特殊要求和應采取的預防措施也一式六份寄給被轉讓方。

b)不可分割的成套合同設備每套最大重量為__________公噸,最大尺寸為__________立方米。不遲于首批設備裝運前3個月,轉讓方應將更改后合同設備的裝運計劃一式七份提交給被轉讓方,包括合同號、發(fā)運號、項號、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總價、每件大概毛重、凈重、每件的大概尺寸(長×寬×高)、體積、每批貨物的裝運港(或機場)、裝運預計日期以及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和尺寸超過_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設備的包裝草圖和裝運危險合同設備時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運(空運)提單上的日期為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2.4 根據(jù)合同第5.2.1款,轉讓方在被轉讓方指定的港口(或機場)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裝上被轉讓方指定的運輸工具。轉讓方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轉交給被轉讓方指定的承運人后,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損失風險、所有權立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2.5 每次裝運前,轉讓方應用電傳或傳真或電報盡快將下列內容通知被轉讓方:

a.合同號

b.目的地

c.貨物準備就緒日期

d.總體積

e.總毛重

f.總件數(shù)

g.裝運港(或機場)

h.每件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或尺寸超過__________立方米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總的毛重、體積、名稱。

同時,轉讓方用航空信、傳真、快件、電傳將下列票據(jù)交給被轉讓方,各一式六份。

a.每大件重量超過__________公噸或尺寸超過__________立方米后的裝運草圖。

b.危險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說明,包括名稱、特性、特別保護措施和處置辦法。

c.在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濕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采取特殊預防措施的說明。

轉讓方還應將以上所列單據(jù)副本提交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

5.2.6 轉讓方應在每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完全裝上承運工具前四十八小時內,將合同號、商品名、數(shù)量、尺寸、毛重、發(fā)票以及預計到達日期,以電傳或電報通知被轉讓方。發(fā)運前,被轉讓方負責辦理貨物保險。如因轉讓方未及時通知,致使貨物未及時投保,由此產生的任何及所有損失均由轉讓方承擔。如系危險品(例如易爆材料),轉讓方應將其性質及搬運方法電告被轉讓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外貿運輸總公司。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6.1 所有待運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都必須包裝堅固,適合所選的長途運輸方式及多次搬運裝卸。為了確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在運輸過程中安全無損,需根據(j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貨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潮、防銹、防震、防腐蝕。被轉讓方與轉讓方承認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由精密電子組成,因此,將盡力保證這些貨物有防雨、防熱、防濕、防震保護。

如被轉讓方要求提供長途海運用包裝及無防護內陸運輸和存放用包裝,轉讓方應提供包裝,費用另加。轉讓方對包裝不當負有責任,并對因包裝不慎或不當導致的銹損負有責任。

6.2 轉讓方應在每包散裝附件上標上合同號、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主機名、附件名、安裝圖上附件的位置號及附件號。備件、工具和易損件部件在上述標識基礎上,應再標上“備用件”、“工具”和“易損件”字樣。

6.3 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包裝箱相鄰的四個面上,轉讓方應用印刷標簽,以醒目的印刷體英文字標出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嘜頭

如目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則嘜頭為:__________

c.目的地

d.收貨人代號

e.裝箱單號

f.毛重/凈重(公斤)

g.箱號/件號

h.尺寸(長×寬×高英寸/厘米)

i.合同設備名稱和項號

如果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重量大于等于2公噸,其重心位置和起重位置應以英文標出,并采用國際貿易中通用的適當運輸標志和圖案標在包裝箱兩側,以便于裝卸和搬運。

根據(j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特點及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的不同要求,應在其包裝箱上醒目的用英文及國際貿易慣例中規(guī)定的適當符號和示意圖,標上“小心輕放”、“箭頭朝上”、“保持干燥”等字樣。

6.4 無包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應用金屬標牌標出上述內容。對裝在甲板上運輸?shù)拇蠹浳?,應提供充分的支撐和防震緩沖措施。

6.5 合同設備的每件包裝箱內,應裝有以下單據(jù):

a.質量合格證書一式兩份

質量證書樣本:

__________公司在此保證并證明:

此中所含的__________產品皆為新產品且上述產品符合所公布的技術指標。

b.詳細裝箱單一式兩份

c.對必須進行組裝的合同設備和部件,應有兩份詳細的組裝圖。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裝箱上應附詳細裝箱單兩份,質量證明兩份。

第七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1 轉讓方應派遣熟練、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員去合同工廠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現(xiàn)場技術支持服務。在中國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的人數(shù)、專業(yè)、任務、內容和期限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轉讓方聲明,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足夠用來培訓被轉讓技術人員制造合同產品。

7.2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的方便及在華的工作方便。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待遇見本合同附件三。

7.3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支持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遵守合同工廠的規(guī)章制度。

7.4 被轉讓方有權派遣其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去轉讓方相關工廠培訓。培訓的人數(shù)、專業(yè)、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7.5 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培訓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方便和培訓條件。培訓人員在轉讓方國家待遇詳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檢驗和初步驗收

8.1 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保證本合同中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和檢驗按以下規(guī)定實施。

8.2 對所有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提供保證聲明書。合同材料的保證見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或相關階段開始后三個月內,轉讓方應通知被轉讓方相關階段檢驗和測試設備的初步計劃,并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轉讓方檢驗和測試的確切日期。被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__________,為期__________天,去轉讓方工廠觀看對主要合同材料的檢驗和測試,了解設備的包裝情況。但上述檢驗不應嚴重影響正常生產。

如發(fā)現(xiàn)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或發(fā)現(xiàn)包裝不當,被轉讓方人員有權表明意見。轉讓方應予以充分考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設備質量。

被轉讓方人員不應會簽任何質量證書。被轉讓方人員參與質量檢驗,這既不免除本合同規(guī)定的轉讓方的擔任責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設備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后,被轉讓方對其的檢驗工作。

8.4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抵達目的港或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應委托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對包裝、外觀、質量進行檢驗,并盡可能地對技術規(guī)格目測初檢。

檢驗后,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檢驗證明,該證明應作為檢驗證據(jù)。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被轉讓方應提前4周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地點。轉讓方檢驗人員應在預定檢驗日期前到達上述地點。

如果因轉讓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派遣其技術人員去上述地點,則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在這種情況下,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應作為檢驗證據(jù)。

8.5 在對合同設備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檢驗中,若發(fā)現(xiàn)有任何損壞、數(shù)量短缺、規(guī)格錯誤,證實皆系轉讓方疏忽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在檢驗后憑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轉讓方提出索賠。轉讓方收到附證明的索賠書后,應立即免費維修或替換損壞或短缺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測試

9.1 技術文件和合同設備的最終驗收

9.1.1 為證明根據(jù)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證明轉讓方許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組裝、測試的,轉讓方應自費派遣其技術人員去合同工廠參加相應階段合同設備的驗收測試。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也應參加這些驗收測試。

9.1.2 雙方應盡其最大努力完成驗收測試。

9.1.3 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zhí)兩份。

9.1.4 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驗收測試失敗的原因,澄清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

a)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轉讓方負責,則轉讓方應在第一次驗收測試后4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b)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被轉讓方負責,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其在華的食宿費用和當?shù)亟煌ㄙM。

第二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zhí)兩份。

a)若因轉讓方的責任,第二次驗收測試時,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轉讓方應采取各種措施,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后六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三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b)若第二次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被轉讓方,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他們在華的食宿費和當?shù)亟煌ㄙM。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的驗收合格證,每方各執(zhí)兩份。

9.1.5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并繼續(xù)驗收測試。若二個月后,還達不到驗收標準,轉讓方將對有缺陷的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以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技術指標、質量和性能標準的新設備。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在合同工廠座談討論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終驗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運抵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人員應立即對其進行檢驗。

9.2.2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9.2.3 被轉讓方應提前兩周用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現(xiàn)場。如到了檢驗日期轉讓方未能派其人員去現(xiàn)場,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

9.2.4 檢驗后,如確定合同材料的數(shù)量或質量與訂單不符,轉讓方應在檢驗后20個工作日內接到數(shù)量短缺或不符貨運要求的書面通知。轉讓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內或合理時間內盡快根據(jù)情況,發(fā)運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檢驗順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證。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運輸時及運輸后出現(xiàn)的損壞,其補救責任在被轉讓方。如被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應提供合理的幫助。

9.3 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

將每階段首批發(fā)運的合同材料組裝成首批合同產品,按照技術文件中提供的技術指標,用合同設備對該首批合同產品進行測試。如該首批合同產品測試工作圓滿完成,即意味著合同產品最終驗收合格。整機經(jīng)測試符合全部技術指標,測試工作勝利完成,即可認為完成了合同產品的驗收測試義務。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10.1 轉讓方保證按本合同向被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用品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為當時的技術,適于制造合同產品保證在本合同期間將免費向被轉讓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后的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

10.2 若被轉讓方發(fā)現(xiàn)轉讓方提供的本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驗收不合格,轉讓方應在收到被轉讓方的書面通知后30天內,向被轉讓方免費發(fā)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這應為被轉讓方唯一的補救措施。

10.3 各階段合同設備驗收測試勝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產品責任即成為被轉讓方的責任。但是如雙方認為完全因為轉讓方提供的模塊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設備不符質量標準,轉讓方應糾正完全由轉讓方導致的任何缺陷。轉讓方承認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的所有專有模塊中,證實完全因轉讓方原因致使模塊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過5%。

10.4 如完全因轉讓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轉讓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則轉讓方應為延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費率如下:

第一至第四周,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0.5%。

自第五周起,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1%。

上述總罰金不應超過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5%。遲交天數(shù)不足一周,以一周計算。

10.5 轉讓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規(guī)定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轉讓方繼續(xù)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的義務。根據(jù)此條款繳付罰金是轉讓方遲交貨物,被轉讓方因而獲得的唯一補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階段用的轉讓方的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延期交付六個月肥上,完全是因轉讓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在該情況下,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退回被轉讓方為該階段所付的全部費用,并加付5%的年息。在這種情況下,按本條款選擇賠償即為被轉讓方的唯一補救措施。

10.7 合同設備保證

合同設備保證見本合同附件八。

10.8 軟件保證

軟件保證和軟件維護向合同產品的最終用戶提供,轉讓方軟件許可證也一并提供。

被轉讓方同意向最終用戶銷售合同產品應以最終用戶執(zhí)行上述軟件許可證為前提。

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必要和適當?shù)臏y試軟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指標的合同產品。轉讓方對合同設備軟件更改或更新,如雙方認為此更改或更新為被轉讓方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

10.9 轉讓方將全部非_______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原制造商保證書轉給被轉讓方。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期應由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制造商確定。被轉讓方應從制造商或其在當?shù)氐木S修辦事處獲得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和/或維修服務。保證期過后,被轉讓方應負責與制造商或其在當?shù)氐霓k事處取得聯(lián)系,獲得對該合同設備和輔助材料的服務和/或維護支持。

所有與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一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均以照“原樣”為基礎提供,無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11.1 轉讓方保證他對根據(jù)本合同提供給被轉讓方的全部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并有權許可被轉讓方。對向被轉讓方提出的任何索賠要求,聲稱:本合同中____________提供的設備侵犯了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認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專利,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辯護。如果(1)被轉讓方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索賠要求(2)未經(jīng)轉讓方同意,被轉讓方不派律師出庭(3)由轉讓方完全控制辯護及與該索賠要求有關的全部談判(4)被轉讓方為轉讓方辯護提供合理的資料和幫助,那么法庭最終裁決被轉讓方因此將償付的理賠費和/或損失清償費,由轉讓方付清。如果訴訟結果為禁止使用或銷售______提供的設備,不向被轉讓方另行收費,則由_______選擇,或者為被轉讓方獲取使用___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權利或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專利的材料替換或者接受對_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退貨,并對退回的設備,向被轉讓方退還原購貨款價。在任何情況下,對由于侵犯專利或有侵犯專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間接損失,被轉讓方不負有責任。

11.2 被轉讓方同意對轉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如果上述專有技術或技術文件的部分或全?

11.4 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被轉讓方無權使用附件七規(guī)定的轉讓方的商標或商品名稱(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標或商品名稱)。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雙方應真誠協(xié)談,從而決定轉讓方是否向被轉讓方銷售合同模塊及其組件或部件。

11.5

a)被轉讓方承認“____________”及其相應的中文名稱是轉讓方及其使用 “____________”或相應中文名稱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稱的主要特征承認“____________”標志,“____________”和相應中文名或任何英語或漢語的派生詞都是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制造的產品的重要商標,是與該產品配套服務的重要商標。

b)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權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轉讓方的商標”)所列的轉讓方的商標。轉讓方的商標只許可用于被轉讓方在合同工廠制造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售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轉讓方發(fā)明的標志,這并不意味著將標志的擁有權或正當利潤轉讓給了被轉讓方。

c)除非由本合同授權或由轉讓方另行書面授權,否則被轉讓方無權在任何產品上、廣告上或在銷售或促銷中使用任何轉讓方發(fā)明的商標。

11.6 除非有關法律要求,否則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7 轉讓方不將其專利或版權的許可證或權利授于被轉讓方。但是轉讓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內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專利或版權,不向被轉讓方提出質疑,這只限于該質疑會妨礙被轉讓方使用本合同予的權利。被轉讓方承認任何時候專有技術均系轉讓方財產。

11.8 如嚴重違反本合同保密條款,則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9 被轉讓方同意將許可的商標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和銷售的合同產品上使用。(任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國家銷售的合同產品不應含轉讓方的商標和/或商品名稱)。

第十二章 質量標準

12.1 被轉讓方根據(jù)轉讓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場地、設施、人員和工藝規(guī)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塊、備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測試合同材料成品、保證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務。

12.2 被轉讓方同意由被轉讓方實施的任何所許可的活動和被轉讓方使用轉讓方商標銷售的合同產品,應與轉讓方實施的合同活動以及轉讓方制造的與合同產品相應的產品,質量相同、工藝相等。

所有許可活動的實施應按附件二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標準及本合同中轉讓方提供的專有資料和技術支持。

活動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應與轉讓方所進行的類似活動至少一樣。為判斷被轉讓方是否遵照并堅持本文要求,轉讓方有權在一切合理時間檢查合同工廠、合同材料以及所許可的活動開展的方法。經(jīng)轉讓方要求,被轉讓方應及時將其有關工作具代表性的樣本提供給轉讓方,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2.3 被轉讓方應在轉讓方的監(jiān)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質量保證常規(guī)計劃。該質量保證計劃應經(jīng)雙方同意,不遲于合同鑒定后120天實施。被轉讓方應作缺損記錄,將每季度缺損記錄報送轉讓方。

12.4 任何時候,如轉讓方確定在被轉讓方銷售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的工作未能達到轉讓方要求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見技術文件),轉讓方可將此認定書面通知被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30天內未能改正該缺陷,被轉讓方應暫停發(fā)運此有缺陷的合同產品,雙方共同真誠討論改正該缺陷的方法。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60天內未能改正缺陷,則轉讓方可暫停本合同給予的商標權,和/或可暫停所有許可的活動。

12.5 被轉讓方和轉讓方發(fā)現(xiàn)合同產品有缺陷,在該有缺陷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對轉讓方商標的使用權,應立即自動暫停。

12.6 被轉讓方對專用資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變或改進,這只可在雙方同意下進行。

12.7 對被轉讓方提供的任何輔助設備,被轉讓方應提供轉讓方該設備手冊、技術文件并提供識別用于合同材料的該元件、材料清單,以便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共同確定該元部件是否符合轉讓方的質量、性能技術指標。被轉讓方將向轉讓方提供合格的測試結果,證明該元部件符合質量和性能指標。如果轉讓方有書面要求,被轉讓方應自費提供給轉讓方該元部件樣品,供審批。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在轉讓方收到合格測試結果后30個工作日內答復被轉讓方的報批報告在逐項商討后決定的合理時間內,對被轉讓方報批的樣品給予答復。如收到轉讓方的書面通知,表示該元部件不符合轉讓方的質量和性能指標,則被轉讓方不能使用該元部件。

12.8 為保證合同材料具有滿意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模塊,本合同中被轉讓方特許生產的模塊除外,且被轉讓方無權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塊。被轉讓方同意只將上述模塊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進許可的活動。

第十三章 稅收

13.1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zhí)行本合同時,根據(jù)有效的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被轉讓方支付。

13.2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zhí)行本合同時由中國政府根據(jù)“____________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間就所得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偷稅漏稅的協(xié)議”,向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轉讓方支付。

上述協(xié)議中包含的稅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外資企業(yè)所得稅法”向轉讓方征收的預扣稅款應從本合同第4.2條規(guī)定的每次付款中扣除,且應由被轉讓方代表轉讓方向中國有關稅務機構繳納。如果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交有關機構出具的減免全部或部分稅款的文件證明,則被轉讓應按有關稅務機構的要求,扣除調整后的金額。被轉讓方應在繳納上述稅后,向轉讓方提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機構出具的稅收收據(jù)原件一份。

13.3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zhí)行本合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征收的一切稅費應由轉讓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簽約方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本合同的執(zhí)行期應相應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事故所耽誤的時間。

14.2 責任方應盡快將發(fā)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若有的話)遞交給另一方確認。不可抗力事故一旦排除或消失,責任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向對方發(fā)出航空掛號信,確認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xù)120天以上,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所面臨的問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zhí)行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來解決。如果協(xié)商開始后90天內,雙方還不能解決此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

15.2 若通過上述友好協(xié)商雙方仍解決不了爭議,則應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___商會仲裁院,由該仲裁院根據(jù)其仲裁程序,最終裁決。

15.3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組裁決,否則,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5.5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雙方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各方保證均有合法的權力產生并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如必要,雙方應向本國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以中國和____________政府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本合同簽字后90天內獲得所必需的批準,并用電傳或電掛通知對方,用信件確認已經(jīng)獲得所有必須的批準。

16.2 如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滿后除非雙方同意續(xù)訂,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fā)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xù)償付未了債務。

16.5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執(zhí)兩份。本合同的任何譯文無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組成,本合同附件內容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條件和條款與附件的文字發(fā)生矛盾,應以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文字為準。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被轉讓方保證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有效。

16.7 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須經(jīng)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書面修正案后生效,該修正案應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雙方所有通訊應以___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6.9 任何情況下,轉讓方或被轉讓方均不對意外、或間接損失負有責任。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喪失利潤或收益、資本費用、替代產品費用、設施或服務費用、停工費用。

16.10 本合同雙方同意真誠執(zhí)行合同,遵從一切適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離此良好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終止,所有技術文件應退還給轉讓方,且專有資料應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聯(lián)絡會議

17.1 為順利實施合同,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召開聯(lián)絡會議。

17.2 聯(lián)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每個新階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雙方同意,即開始合同的下一階段。被轉讓方和轉讓方對合同產品驗收后,且被轉讓方又達到了附件三中規(guī)定的階段實際生產產量,并能同時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被轉讓方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如到了聯(lián)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時間,被轉讓方?jīng)]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應推遲該階段起始日期,并對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費時間。

17.3 聯(lián)絡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身份規(guī)定如下:

(1)第一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合同生效日起____天內

期限: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a.項目范圍檢查

b.考察場地

(2)第二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第二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被轉讓方人員________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________名

目的:a.考察工廠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3)第三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第三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a.考察場地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4)第四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第四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被轉讓方人員__________名,合同工廠人員__________名

目的:a.技術討論

b.深化項目

c.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5)第五次聯(lián)絡會議

日期:第五階段開始前30天

期限:__________個工作日

地點:__________

人數(shù):轉讓方工程師__________名

目的:a.考察場地

b.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第十八章 法定地址

18.1 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18.2 被轉讓方:

名稱: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廠: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18.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本協(xié)議和附件構成了雙方就此合同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了先前所有的討論、協(xié)議和陳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不論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執(zhí)行與否。

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廠

(簽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 合同產品目錄(略)

附件一b 合同材料目錄(略)

附件一c 合同設備目錄(略)

附件二 資料目錄(略)

附件三 技術支持

轉讓方根據(jù)被轉讓方的要求可以派遣各類技術人員進行生產人員管理,促使整個工廠運轉正常,并在該組織內監(jiān)察全部產品的質量。擔任該項工作的人員在該領域將完全勝利且富有經(jīng)驗,他們會幫助并全力負責有關方面的工作。下列技術人員也將同樣提供服務:工程技術生產助理、制造工程師、質量工程師、管理人員(經(jīng)理)、電子工程師和銷售人員,下面就上述人員的責任進行說明。

工程技術生產助理應完全掌握產品組裝和測試方法,他將全權負責有關從最初到最高級______________技術方面的事務,并在生產過程中對具體工序進行測試、校準。任何有關產品安裝和測試的問題應提交工程技術生產助理評議解決。

制造工程師應熟知組裝過程的各個方面,他將決定編碼顏色的可用性和使用,便于掌握的生產輔助工具及有助于提高組裝效率的標準化工序。任何有關組裝生產工序的問題應盡快提交制造工程師評議解決,不讓產生的任何問題導致停產。質量工程師應精通與產品質量保證、質量控制及產品工藝檢查有關的所有領域,他將制定并實施具體的質量計劃,并對工藝方面的問題進行量化,與關鍵工藝和產品人員就這些問題商議解決辦法。銷售人員素質問題應提交質量工程師并采取措施保證他們的素質,總之,他將負責全部產品的質量和故障消除。

管理人員(經(jīng)理)應負責全部的組裝操作及上述各人員的工作,協(xié)助他們盡力支持工廠生產出所能實現(xiàn)的最好產品。

如果純粹由于轉讓方錯誤的技術指導引起合同產品及合同設備損壞,轉讓方將負責維修,更換及發(fā)運損壞的合同設備或合同產品。

下列幾項內容將包括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支持中:

1.為實施合同,轉讓方將派遣熟練、健康及勝任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提供技術支持。他們到達及離開合同工廠的確切日期應由雙方根據(jù)合同材料組裝和測試的實際進度商議確定。

2.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向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就合同材料的組裝、測試、檢查及操作原則進行技術指導。

3.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幫助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在技術支持期間在合同工廠培訓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

4.轉讓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支持費用見合同第三章,轉讓方應對其技術人員展開第三章規(guī)定的技術支持活動提供交通,及食宿費。被轉讓方將支付轉讓方技術人員附加技術服務的來回交通費。

5.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中國的一個半月前,轉讓方應用電傳、傳真或電掛把轉讓方技術人員的資料包括姓名、性別、生日、國籍、專業(yè)及公司名通知被轉讓方,以使被轉讓方幫助辦理簽證。

6.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中國的7天以前,應以電傳、傳真或電掛把轉讓方技術人員的姓名,到達時間及飛機航班通知被轉讓方。

7.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前往合同工廠以前,雙方應共同商討并確定一個技術服務的工作日程,而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應該根據(jù)合同工廠的安排和雙方確定的工作日程展開技術支持。

8.在合同工廠期間,技術人員的工作期限應該從他們到達合同工廠的那天算起直到他們離開合同工廠那天為止。

9.被轉讓方應免費向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支持所必需的工具及合適的辦公室。

10.被轉讓方應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guī)章、條例和習俗幫助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安排辦理技術支持所必須的工具及儀器的進出口手續(xù)。

11.被轉讓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轉讓方的技術人員在合同工廠逗留期間的人身安全。

12.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在合同工廠提供必要的通信設施,諸如電話、電傳及傳真,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3.轉讓方應對管理和組織提出建議。雙方必要及重要的聯(lián)絡渠道將建立起來。

轉讓方應提供下列技術支持:

1.制造工程師各階段______________天

2.質量工程師各階段______________天

3.管理人員各階段至少每月______________天

4.電子工程師總共______________天

附件四 合同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1.轉讓方在培訓開始前3個月應向被轉讓方提交一份初步培訓計劃。雙方應在被轉讓方技術人員前往培訓地點之前商討并制定一個最終的培訓計劃。由轉讓方主持的技術培訓應根據(jù)雙方制定的培訓計劃展開。

2.轉讓方應免費向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提供所需的工具,技術資料及合適的辦公室。住宿由轉讓方安排。

3.轉讓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被轉讓方逗留期間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

4.培訓費用見合同正文第三章。

5.培訓開始前一個半月,被轉讓方應以電傳、傳真或電報通知轉讓方關于被轉讓方技術人員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專業(yè),以使轉讓方協(xié)助辦理他們的簽證。

6.被轉讓方技術人員遵守轉讓方國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訓所在地工廠的規(guī)章制度。

7.培訓應根據(jù)合同的實施分階段進行。具體的培訓時間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8.培訓語言為英語,所有技術資料為英語。

9.各階段培訓中,被轉讓方人員不變(不能在培訓期間更換人員)。

10.培訓將按照預定時間表完成。

11.任何附加培訓將在第一輪培訓結束后決定,并應單獨談判。

12.所有培訓都將由轉讓方的______________人員在轉讓方生產工廠進行。

13.被轉讓方受訓人員應至少有兩年生產和測試產品的經(jīng)驗,英語流利,技術熟練。

14.被轉讓方人員在轉讓方工廠受訓后,將負責培訓被轉讓方工廠的人員。

15.被轉讓方工廠的生產人員應至少有兩年生產和測試產品的經(jīng)驗。

16.被轉讓方將支付其培訓人員的交通及食宿費,轉讓方將負責被轉讓方培訓人員在培訓地的交通。(人員要求、培訓項目及時間表略。)

附件五 補充商務條款

a 檢查

轉讓方應有權派遣其有資格的人員或指定的代表訪問合同工廠或其他存有關于被轉讓方、合同工廠或其他相關公司、代理商或組織的書籍和記錄的場所,并有權審閱、查核這類記錄中關于合同工廠組裝的各種合同產品每臺整機的質量、可靠性及符合驗收標準的程度的信息。

b 技術服務費率

如果被轉讓方要求進行額外的技術培訓,對技術文件、合同設備、合同材料和軟件進行補充咨詢或在合同工廠為被轉讓方組裝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額外的技術服務,轉讓方應對所要求的專門的技術服務提供報價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現(xiàn)場技術服務。從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年內,對此種支持的費率將是: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服務人員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美元,外加技術服務人員從其常規(guī)辦事地點到合同工廠的商務級來往旅行費用。對于來自中國境外的技術服務人員,被轉讓方將支付該技術服務人員到合同工廠的一天旅行費及回到其常規(guī)辦事地點的一天旅行費。______________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將根據(jù)類似產業(yè)的技術服務費協(xié)商出一個附加技術服務的費率。

附件六 合同產品的轉讓方商標和被轉讓方商標

只有經(jīng)轉讓方預先書面批準,被轉讓方才能在合同產品中使用下列轉讓方商標之一。

轉方商標在中國的登記號類別在中國的生效日期

被轉讓方還應在其全部合同產品上標出如下“附注”

注:經(jīng)________________公司許可,由中國________________廠制造

附件七 合同材料價格(略)

附件八 合同設備的保證

1.________________保證其__________材料和工藝完好無損,保證期為從裝運日算起______個月,或最終驗收通過后______月。

2.___________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應有________________個月的保證期,從最終驗收完成那天算起。

3.被轉讓方負責指出初步的故障線索,負責硬件、固件及軟件的搬動、更換及把出現(xiàn)故障的機器用防損包裝運到轉讓方指定的維修地。

4.在轉讓方維修地維修或更換出故障的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在整個保證期內是免費的。

5.把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郵寄、空運或以其它運輸方式發(fā)運到指定的轉讓方維修地,所化費用由被轉讓方承擔維修件或更換件運回被轉讓方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

6.在保證期內發(fā)生故障,轉讓方應免費在保證期內或維修或更換該________合同設備。所維修或所更換的項目保證期順延相同一段時間,轉讓方通過更換所獲得的故障件將是轉讓方的財產。被轉讓方唯一的補償及義務是不再索回送去維修或更換的______合同設備。

7.本保證不包括:

7.1 故障、損壞或失靈源自________________。

7.1.1 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使用不當。

7.1.2 使用失誤、故事、疏忽,環(huán)境或現(xiàn)場條件下不符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指標。

7.1.3 不經(jīng)認可任意維修、改造或在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內換用未經(jīng)認可的部件。

7.1.4 不可抗力事故。

7.1.5 不經(jīng)轉讓方認可,擅自安裝、優(yōu)化或把________________合同設備從原安裝位置移開。

7.1.6 天線、線路或互連設施任何部分的失靈。

7.1.7 被轉讓方不依據(jù)轉讓方的設備及軟件維修協(xié)議維護__________或沒有按照一位或數(shù)位有關培訓完成人員的指導,及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其他維修。

7.1.8 把__________合同設備從被轉讓方送給轉讓方途中所遭的損壞。

8.本書面保證由轉讓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購買方,并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經(jīng)轉讓方書面認可,本保證的有效條款可以提供給用戶。

9.本保證將取代所有其他具體排除的保證,無論是明確的還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為一個特殊目的所暗含的商用性和適用性保證。轉讓方不對間接的,事故性的,特殊的重大損失負責但是,如果任何適用于本協(xié)議的司法法律不允許這類損壞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條款應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給予轉讓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方面或者這類法律所允許的對上述損壞指控的限制。另外,轉讓方只對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負責,并明確表示不對__________承擔責任。(合同產品保證由被轉讓方提供給用戶。)

附件九 目標代碼計算機程序許可證

為保持合同簡潔與一致,關于合同與附件是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所有定義均適用于此。

1.范圍

根據(jù)上述確定的合同,除了交換測試軟件之外,用于其他轉讓方交付的設備中的目標代碼計算機程序,將在許可證基礎上由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機器可讀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磁帶、磁盤、紙帶或只讀存儲器裝置。被轉讓方將因此成為關于這些計算機程序的被轉讓方。轉讓方提供這些程序及被轉讓方的接受都將在下面的條件下進行,否則應依據(jù)轉讓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條件。

2.計算機程序為轉讓方所有

本許可證下交付的任何計算機程序原件及被轉讓方復制的部分或全部程序均為轉讓方所有。

3.軟件許可證

為與許可證合同執(zhí)行一致,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不含提成、非獨占及不可轉讓的許可證,在轉讓方的所有權下轉讓根據(jù)以下條款與條件使用交付給被轉讓方的每個計算機程序(以下簡稱“轉讓程序”)。每個此類許可證授權被轉讓方只以機器可讀形式在轉讓方提供的單機中使用轉讓程序。該許可證不可由被轉讓方分配,再轉讓或者以其它方式轉讓給他方,被轉讓方無權復制全部或部分轉讓程序,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

4.復制、保護及保密的權利

4.1 任何在此提供的轉讓程序可以全部或部分復制(只用于支持的目的),以打印或機器可讀的形式為被轉讓方內部使用但是除了無需事先獲得轉讓方的書面同意,而在一份許可證下的任何時候存在至多兩份打印復制件或兩份機器可讀復制件以外,在被轉讓方的設備中不應備有軟件復制件。

4.2 被轉讓方同意把轉讓方提供的任何有關轉讓程序的版權通知,包括在它部分或全部的所有同樣復制件中。轉讓方的版權通知將以幾種形式出現(xiàn),包括機器可讀形式。在轉讓程序上使用版權通知并不說明該程序已經(jīng)出版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了。

4.3 被轉讓方同意對提供給它的任何形式的轉讓程序保密,不向任何除轉讓方及被轉讓方雇員以外的人提供或使其獲得轉讓程序的部分或全部。

4.4 被轉讓方同意在不使用時將轉讓程序加鎖存放。

5.期限

5.1 被轉讓方可在收到書面通知__________個月后終止在此轉讓的任何許可證。

5.2 如果被轉讓方不遵守許可證合同或附件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轉讓方可終止該許可證,且如被轉讓方在轉讓方書面通知后_____天內未能糾正違約行為,該終止即生效。

5.3 該許可證終止后,4.3條中的義務仍將存在。

6.專有資料的退還

在任何許可證終止后__________個月內,被轉讓方要提供給轉讓方一個文件證明表示對每個轉讓程序,已盡其所能與所知,除了經(jīng)轉讓方書面同意由被轉讓方保留的一個用以歸檔的復制件外,將其原件和其他完整或部分復制的復制件,不論以何種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復制件,退還給轉讓方或已銷毀。

7.權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該認為是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給予轉讓任何專利和專利使用的許可證除非被轉讓方在轉讓方的專利及專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獨占、免提成費的許可證,也只應在轉讓方提供的設備中,使用該許可證提供的各轉讓程序。

附件十 源代碼計算機程序許可證

為保持合同簡潔與一致,關于合同與附件的內容應是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定義在此均適用。

1.范圍

根據(jù)上述確定的合同,用于合同設備的源代碼計算機程序只在被授權的__________人員的指導下執(zhí)行許可證中授權的活動時,轉讓方才向被轉讓方在許可證的基礎上交付。這些源代碼程序可有多種可能的機器可讀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磁帶、磁盤、紙帶或只讀存儲器(rom)裝置。被轉讓方就此成為該計算機程序的被轉讓方。轉讓方向被轉讓方交付此種程序以及被轉讓方接受同樣的程序只在下列條件下進行,否則需經(jīng)轉讓方書面同意。本源代碼許可證適用于所有轉讓方提供的交換機測試軟件。被轉讓方無權對源代碼程序進行變動或修改。

2.計算機程序為轉讓方所有

本許可證中交付的計算機程序原件(包括由此更新、修改或派生的)及被轉讓方對全部或部分復制的拷貝,均為轉讓方所有。

3.軟件許可證

為保持許可證合同執(zhí)行的一致,轉讓方按本許可證規(guī)定的條件與條款在轉讓方版權下,給予被轉讓方無提成、非獨占、不可轉讓的許可證,以使用交付給被轉讓方的每個計算機程序(下文稱作“源代碼程序”)。轉讓軟件許可證費見第三章。該許可證不可由被轉讓分配,再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被轉讓方無權全部或部分復制源代碼程序,按照許可證規(guī)定的條款與條件,被轉讓方必須只從__________購買所有必需的專用測試設備、進行培訓并獲得技術服務。

4.保護及保密

4.1 被轉讓方同意將源代碼程序在不使用時加鎖保存。

4.2 被轉讓方同意對提供給它的源代碼程序保守機密,不對任何除轉讓方及被轉讓方雇員以外的人提供,使其獲得此源代碼程序或其中一部分。

4.3 除了本文說明的之外,被轉讓方同意在許可證活動中不以任何方法或在任何條件下對并非確需知道的人全部或部分或通過任何媒介公開或轉讓源代碼程度或其內容,并確保那些已知源代碼的人員保護該源代碼程度。

4.4 被轉讓方同意不嘗試用任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逆向工程”發(fā)現(xiàn)附加的專有信息。

4.5 被轉讓方同意對于源代碼程序及其中的信息或其部分不通過圖示(不限于此)向任何第三方發(fā)表、泄露、傳播、提供或以其中的其它方式使第三方得到。

4.6 被轉讓方如發(fā)現(xiàn)存在違反許可證第4節(jié)的可疑情況應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自費努力調查該情況。

4.7 被轉讓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轉讓方提供的專有資料和其他材料上存在的任何版權說明并不表示已對之公開。

4.8 被轉讓方同意安全保存源代碼程序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源代碼程序免于偷盜、復制和未經(jīng)授權的分發(fā)、公開及傳播。

5.期限

給予被轉讓方的許可證期限將從許可證合同生效之日開始,除非出現(xiàn)下列情況而終止,正常終止將在本許可證簽署之日起十年后。

6.終止

6.1 被轉讓方收到書面通知一個月后可終止在此授予的任何許可證。

6.2 被轉讓方如不履行本許可證或附件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轉讓方可終止該許可證,且如轉讓方書面通知后10天內被轉讓方不采取行政糾正,該終止即生效。

6.3 如出現(xiàn)任何不履行合同的行為,轉讓方可立即終止本許可證。以下任何情況都構成不履行合同的行為:

a.被轉讓方嚴重違反本許可證或

b.被轉讓方不按時根據(jù)本許可證交付任何數(shù)目的欠款并在轉讓方給予書面通知后30天后仍不付款或

c.根據(jù)中國法律被轉讓方宣布破產或停止業(yè)務活動或

d.被轉讓方停止執(zhí)行本合同的活動或

e.在政府或公眾授權下任何個人、機構對源代碼程序或其部分進行干涉、征用、沒收、處罰、強占或取走或

f.控制被轉讓方活動的所有制,股份、權力發(fā)生實質性變化。

6.4 任何許可證終止后,第4節(jié)義務仍然有效。

7.專有資料的歸還

如果轉讓方終止許可證,被轉讓方應采用任何或所有的補救措施。許可證終止后一個月以內,被轉讓方要向轉讓方提供一個關于每個源代碼程序的證明文件,證明被轉讓方已盡其所能,盡其所知,將其原件或任何形式的復制件的全部或部分,包括在更新后的復制件退還給轉讓方或已銷毀。

8.許可證權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認為是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給予被轉讓方任何專利和專利使用的許可證,除非被轉讓方在轉讓方的專利及專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獨占、免提成費的許可證,也只應在轉讓方提供的設備中使用該許可證提供的各轉讓程序。

9.許可證費、提成費及稅收對本許可證下的轉讓軟件,其許可證和軟件許可提成費、及技術文件、技術支持、技術培訓的費用見本合同第三章。

10.審查

在強調許可證及許可證合同條款一致的情況下,轉讓方有權定期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對所有專有資料、記錄與報告,作適當?shù)膶彶?。該審核也包括對專有資料妥善保密措施的檢查。

附件十一 合同產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二 合同設備目錄及價格(略)

附件十三 信用證格式(略)

附件十四 各階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五 數(shù)量及價格折扣協(xié)議(略)

【第9篇】公司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2023公司專業(yè)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編號:

甲方(中方):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中方):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丙方(投資人):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丁方(apl):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guī)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布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30天內提供合同規(guī)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guī)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lián)合進行,其細節(jié)詳見附件四。

(3)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guī)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guī)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jié)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guī)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人員一起進行,詳細規(guī)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周。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yǎng)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中方操作經(jīng)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yǎng)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采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guī)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shù)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采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jīng)過品質檢驗之后發(fā)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于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并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xù)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jié),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fā)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apl應協(xié)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fā)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tài)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zhí)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zhí)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合同經(jīng)四方簽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3)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后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

附件二: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

附件三:生產細目表;

附件四:產品質量檢驗;

附件五:生產產品所需設備品名、規(guī)格清單;

附件六:運交設備的驗收;

附件七:技術教務計劃項目;

附件八: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

(此無正文轉簽章頁)

(簽章頁)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10篇】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書

合同編號:

甲方(中方):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中方):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丙方(投資人):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丁方(apl):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guī)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布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30天內提供合同規(guī)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guī)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lián)合進行,其細節(jié)詳見附件四。

(3)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guī)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guī)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jié)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guī)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guī)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周。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yǎng)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中方操作經(jīng)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yǎng)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采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guī)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shù)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采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jīng)過品質檢驗之后發(fā)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于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并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xù)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jié),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fā)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apl應協(xié)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fā)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tài)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zhí)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zhí)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合同經(jīng)四方簽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3)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后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

附件二: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

附件三:生產細目表;

附件四:產品質量檢驗;

附件五:生產產品所需設備品名、規(guī)格清單;

附件六:運交設備的驗收;

附件七:技術教務計劃項目;

附件八: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

(此無正文轉簽章頁)

(簽章頁)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11篇】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通用版合同

中國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xx)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_________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第三方)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技術轉讓

(1)xx為在_________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xx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xx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5)投資人向xx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 設備規(guī)劃

(1)xx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_________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a.生產線計劃。 b.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c.設備布局計劃。 d.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e.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f.生產管理計劃。 xx.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由投資人提供xx。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xx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 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xx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a.xx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___元。 b.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_________%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xx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xx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_________天內提供合同規(guī)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xx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guī)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_________%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xx負責在中國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xx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xx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xx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xx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xx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質量控制

(1)在_________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_________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lián)合進行,其細節(jié)詳見附件四。

(3)_________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

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guī)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第六條 設備交貨

(1)xx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guī)格詳見附件五。

(3)xx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jié)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xx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guī)定,向xx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xx。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xx。

(9)合同規(guī)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xx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1

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a.合同號碼;b.收貨人姓名;c.目的港;d.裝船嘜頭;e.重量;f.箱號;xx.收貨人標記。 (1

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 接收設備

(1)xx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xx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xx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guī)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

第二次檢驗。如果

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_________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xx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7)投資人派行往xx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 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xx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xx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_________天。

(3)培訓主要用英文進行,也用_________作為輔助語言。xx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xx翻譯員。

(4)在xx進行設備操作保養(yǎng)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 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xx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xx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xx操作經(jīng)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xx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xx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yǎng)需要向xx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 物資的采購

(1)xx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xx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xx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guī)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xx應提前_________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shù)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xx采購的材料;但是,xx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xx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xx。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xx。

(2)投資人運交xx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a.合同號;b.收貨人姓名;c.目的港;d.裝船嘜頭;e.重量;f.箱號;xx.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 接收材料

(1)xx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jīng)過品質檢驗之后發(fā)運。

(3)xx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xx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于xx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xx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xx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xx負擔。

第十三條 培訓xx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_________名xxxx,并提供_________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xxxx為此在_________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_________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xxxx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_________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xx要求準備一名xx譯員,費用由xx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xx。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

第三方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 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xx,

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

第二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個月,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xx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xx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xx翻譯員。

(3)xx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xx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xx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xù)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xx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xx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jié),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 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fā)展與xx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xx、投資人、

第三方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

第三方的作用

(1)

第三方負責xx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xx提供必要的援助。

(2)

第三方應為此適當向xx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

第三方的責任

(1)

第三方應作為xx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

第三方應協(xié)助xx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

第三方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xx除外)。

(4)

第三方應在xx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fā)時,向他們提供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xx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仲裁

(1)xx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tài)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_________進行。

(3)xx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xx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

第三方負責。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zhí)行。

(2)xx、投資人、

第三方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_________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年,期滿后可以延長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xx(蓋章):_________ 投資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建筑公司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2023建筑公司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編號:

甲方(中方):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中方):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丙方(投資人):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丁方(apl):

經(jīng)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

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guī)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布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30天內提供合同規(guī)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guī)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lián)合進行,其細節(jié)詳見附件四。

(3)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guī)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guī)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jié)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guī)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一起進行,詳細規(guī)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yǎng)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周。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yǎng)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中方操作經(jīng)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yǎng)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采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guī)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shù)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采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jù)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jīng)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jīng)過品質檢驗之后發(fā)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jīng)鑒定是由于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并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xù)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jié),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fā)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apl應協(xié)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fā)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tài)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zhí)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zhí)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合同經(jīng)四方簽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3)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后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技術進口合同標準范本

賣方承諾將由所有賣方成員在本合同項下與買方的任何及全部聯(lián)絡并簽署執(zhí)行本與合同和合同履行有關的任何及全部書面文件,賣方各成員向買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諾及合意,雙方協(xié)議如下并將依法遵守:

第1條 合同范圍

1.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 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3 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并將合同產品出口到 (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占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 價 格

2.1 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2 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 支 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于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 _______為止

第4條 技術資料

4.1 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guī)定。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采用公制單位并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4.2 在上述技術資料交運后_____小時內,賣方應將交運日期、件數(shù)、航班號、大約毛重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并向買方提供下列單據(jù):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注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fā)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盡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xiàn)場專遞或快遞收據(jù)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 設計與設計聯(lián)絡

5.1 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guī)定進行并完成設計和設計聯(lián)絡。

5.2 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范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guī)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后應及時仔細審查并應將資料中發(fā)現(xiàn)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lián)絡會期間,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人員參觀制造合同設備的工廠并答復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 陳述與保證

6.1 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jù)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jīng)獲得授權。

6.2 賣方保證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xù),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獲得關于合同工廠的持續(xù)有效的、可執(zhí)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準。(或者賣方保證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準。)

6.3 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設備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于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設備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wěn)定地運行并且能夠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規(guī)格詳見附件3的規(guī)定。

6.5 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jīng)過良好開發(fā)的、可投入工業(yè)生產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6.6 賣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yōu)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guī)定并且適合于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條 合同的終止

7.1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序,已有對其財產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為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營業(yè),或解散、停產、歇業(yè),或被責令停業(yè)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許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動或發(fā)生任何事件(根據(jù)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tǒng)稱為“破產”),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為已構成違約。

7.2在買方依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shù)臈l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fā)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7.3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于解決爭端的任何規(guī)定以及合同中關于雙方在合同終止后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8條 保 密 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后或終止后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采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9條 不可抗力

9.1 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zhàn)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fā)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xù)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0條 履約保函

10.1 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 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guī)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為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 %)

10.2 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0.3 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后 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9條 仲 裁 因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xiàn)行有效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并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第20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21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后生效:

(1)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 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準(根據(jù)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fā)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21.3 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份。

21.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guī)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yōu)先。

21.5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買 方:

地 址:

郵 編:

傳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聯(lián)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 方: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國際技術轉讓加設備進口

國際技術轉讓加設備進口合同

目錄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四章 付款條件

第五章 合同文件、設備和材料的交付方式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第七章 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

第八章 預檢和預驗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和測試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第十二章 質量標準

第十三章 稅收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章 聯(lián)絡會議

第十八章 法定地址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為中國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轉讓方),另一方為_______________公司,主要辦公地址在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方)。

鑒于轉讓方擁有制造_____________設備的專有技術,并有資格轉讓上述技術;

鑒于轉讓方有權并同意向被轉讓方許可上述專有技術,只在____________廠使用;________公司購買許可活動所必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由______________廠進行許可的制造活動;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廠共同而又分別承擔本合同中的義務;

鑒于被轉讓方希望使用轉讓方的專有技術,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廠制造___________設備;

鑒于被轉讓方希望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和模塊,該模塊由要制造的元部件組成,并購買合同設備,使被轉讓方只在____________廠能制造___________設備;

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xié)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

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

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 定義

1.1 “輔配件”指大量商用 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__系統(tǒng)安裝和系統(tǒng)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 “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guī)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 “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____廠。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網(wǎng)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 “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jīng)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合同產品”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一a。

1.6 “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 “固定網(wǎng)絡設備”指附件一b中規(guī)定的材料,為___________系統(tǒng)的一部分。

1.8 “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的規(guī)定的__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 “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 “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shù)據(jù)、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yè)務、商業(yè)、金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 “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yè)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 “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要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十一a與十一b中規(guī)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廠。

1.13 “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guī)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 “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guī)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說明、數(shù)據(jù)和 其它文件。

1.15 “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 “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jīng)驗,該知識和經(jīng)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皩S屑夹g”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 “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guī)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 “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1)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

2)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

3)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qū)除外: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guī)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 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 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 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 除非經(jīng)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7 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出售其專有模塊,被轉讓方按轉讓方授權,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上述專有模塊進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轉讓方經(jīng)本合同特許生產的模塊外,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專有模塊。

【第15篇】2023技術進口合同

賣方承諾將由所有賣方成員在本合同項下與買方的任何及全部聯(lián)絡并簽署執(zhí)行本與合同和合同履行有關的任何及全部書面文件,賣方各成員向買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諾及合意,雙方協(xié)議如下并將依法遵守:

第1條合同范圍

1.1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3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并將合同產品出口到(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占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價格

2.1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2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支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jù)后以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于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_______為止;

第4條技術資料

4.1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guī)定。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采用公制單位并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4.2在上述技術資料交運后_____小時內,賣方應將交運日期、件數(shù)、航班號、大約毛重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并向買方提供下列單據(jù):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注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fā)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盡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xiàn)場專遞或快遞收據(jù)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設計與設計聯(lián)絡

5.1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guī)定進行并完成設計和設計聯(lián)絡。

5.2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范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guī)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后應及時仔細審查并應將資料中發(fā)現(xiàn)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lián)絡會期間,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人員參觀制造合同設備的工廠并答復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陳述與保證

6.1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jù)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jīng)獲得授權。

6.2賣方保證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xù),已經(jīng)和/或有義務獲得關于合同工廠的持續(xù)有效的、可執(zhí)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準。(或者賣方保證根據(jù)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準。)

6.3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設備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于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設備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wěn)定地運行并且能夠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規(guī)格詳見附件3的規(guī)定。

6.5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jīng)過良好開發(fā)的、可投入工業(yè)生產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6.6賣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yōu)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guī)定并且適合于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條合同的終止

7.1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序,已有對其財產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為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營業(yè),或解散、停產、歇業(yè),或被責令停業(yè)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許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動或發(fā)生任何事件(根據(jù)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tǒng)稱為“破產”),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為已構成違約。

7.2在買方依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shù)臈l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fā)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7.3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于解決爭端的任何規(guī)定以及合同中關于雙方在合同終止后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8條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后或終止后___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采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9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zhàn)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fā)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xù)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0條履約保函

10.1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guī)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為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____%)。

10.2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0.3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后________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9條仲裁

因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xiàn)行有效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并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第20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21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后生效:

(1)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準(根據(jù)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fā)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21.3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份。

21.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guī)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yōu)先。

21.5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技術合同(15份范本)

賣方承諾將由所有賣方成員在本合同項下與買方的任何及全部聯(lián)絡并簽署執(zhí)行本與合同和合同履行有關的任何及全部書面文件,賣方各成員向買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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