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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企業(yè)合同(15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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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企業(yè)合同

【第1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

發(fā)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_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_____財政局、_____________稅務局、_____________勞動局和中國___________分行組成的_________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作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方、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yè)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______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萬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萬。

其中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p>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萬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__年為__萬___________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權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指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________________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主管局每______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______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______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______年指標1_______%,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______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______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勞字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______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_______%,另外50_______%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礎。

第十九條承方包的收入每______年底結算一次,______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______年底結算以后,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______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______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

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______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______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______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_______%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_______%,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_______%。

第二款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______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______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______年收入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未完成______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______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______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_____%。

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______年度的次______年三______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______日起至補齊之______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______年度的次______年一______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______日起至補齊之______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__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和__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2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樣式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 承包方: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 人民政府批準,將 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 管理局、 財政局、 稅務局、 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 分行組成的 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 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 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 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 ________年,即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 ________萬元,其中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 ________萬元,其中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 ________萬元,其中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 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谩?/p>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 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 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 %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 勞字 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 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 %.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 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

代表: (簽字蓋章)

承包方:

代表: (簽字蓋章)

【第3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一)

發(fā)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谩?/p>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第4篇】20xx企業(yè)工程招標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 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 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 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 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 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簽字蓋章)

【第5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樣書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 承包方: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 人民政府批準,將 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 管理局、 財政局、 稅務局、 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 分行組成的 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 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 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 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 萬元,其中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 萬元,其中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 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 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 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 %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 勞字 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 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 %.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 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

代表: (簽字蓋章)

承包方:

代表: (簽字蓋章)

【第6篇】企業(yè)招標經營承包合同

2023企業(yè)招標經營承包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部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________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 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 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 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________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 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 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 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 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 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散。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第7篇】企業(yè)承包經營招標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 招標 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 合伙人 、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 承包合同 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法規(guī) 、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 工資 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 銀行貸款 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 法人代表 ,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 代理 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 合同解除 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 債務 。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 抵押 (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8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約書

發(fā)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9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經典模板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 人民政府批準,將 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 管理局、 財政局、 稅務局、 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 分行組成的 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 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 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 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 ________年,即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 ________萬元,其中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 ________萬元,其中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為 ____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 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 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 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 %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 勞字 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 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 %.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 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第10篇】企業(yè)承包經營招標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谩?/p>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第11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書范本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第12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通用版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 承包方: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 人民政府批準,將 廠實行 招標 承包經營。由 管理局、 財政局、 稅務局、 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 分行組成的 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 為代表的(個人、 合伙人 、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 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 承包合同 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法規(guī) 、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 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 工資 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 萬元,其中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 萬元,其中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 銀行貸款 總額為 萬元,其中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年為 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 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 法人代表 ,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 代理 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 合同解除 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 債務 。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 抵押 (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 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 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 %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 勞字 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 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 合同生效 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 合同履行 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 解除合同 ,不負 違約責任 ,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 %.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 違約金 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 賠償金 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 投標 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 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

代表: (簽字蓋章)

承包方:

代表: (簽字蓋章)

【第13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范本)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 招標 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作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 合伙人 、企、事業(yè)單位法人) 投標 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 承包合同 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方、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法規(guī) 、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 工資 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yè)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1、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萬元。

2、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萬元,……。

3、承包經營期間,歸還 銀行貸款 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萬元。

4、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 法人代表 ,擔任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 代理 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 合同解除 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3、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4、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5、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6、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jié)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2、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3、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4、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

5、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6、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 債務 。

7、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8、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 抵押 (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fā)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3、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2、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3、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指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具體規(guī)定如下:

1、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2、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3、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4、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礎。

第十九條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 合同生效 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 合同履行 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 解除合同 ,不負 違約責任 ,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1、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2、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

3、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4、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5、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6、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 違約金 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 賠償金 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 意外事故 ,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第14篇】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范本

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范本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管理 局、__財政局、__稅務局、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分行組成的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作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 確定以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方、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年,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yè)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p>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__年為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 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jié)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fā)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系指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 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 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勞字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礎。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 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 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 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 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_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和__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

代表____(簽字簽章)

__年__月__

【第15篇】國有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合同

2023國有企業(yè)招標承包經營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財政局、________稅務局、___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分行組成的____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________勞字______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____%。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____%。

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和_____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敢 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招標企業(yè)合同(15份范本)

訂立合同雙方:發(fā)包方: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人民政府批準,將廠實行招標承包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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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ⅲ部分評標辦法1一般規(guī)定1.0.l評標必須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嚴謹的原則。1.0.2評標應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本辦法第4、5、6、7、8、9款規(guī)定了評標一 ...[更多]

  • 招標項目合同(15份范本)
  • 招標項目合同(15份范本)69人關注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全稱):代理人(全稱):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 ...[更多]

  • 招標建設合同(15份范本)
  • 招標建設合同(15份范本)66人關注

    協議書附錄條款內容條款號定義l項目名稱是1(a)________________責任期限17________________計算起自________________賠償的限額18.1________________服務開始22________________完成________________支付的時間31(b)當地貨幣__42__天外幣__56__天對過期應… ...[更多]

  • 招標企業(yè)合同(15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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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立合同雙方:發(fā)包方: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人民政府批準,將廠實行招標 ...[更多]

  • 建設招標合同(15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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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授權書申明:_______(公司注冊地點)_____(公司名稱)____(職務)______(姓名)經合法授權,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稱“承包人”)任命_____(公司名稱)_____(職務)___(姓名)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權該代理人在有關__(合同名稱)的施工 ...[更多]

  • 項目招標合同(15份范本)
  • 項目招標合同(15份范本)51人關注

    2023項目招標代理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2、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