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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收益率(16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45

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收益率

【第1篇】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收益率

《民法典》背景下融資租賃物性質之芻議——兼議融資租賃物的性質對承租人破產的影響

作者:鄒子東 專職律師

《民法典》關于融資租賃合同的規(guī)定,刪除了《合同法》中關于直接認定出租方在承租方破產流程中對融資租賃物擁有所有權的說法,取而代之的是第七百四十五條關于對抗登記的擔保權屬性。這就意味著出租方對融資租賃物長期以來所享有“所有權”屬性的觀念開始淡化,并實質上轉化為具有擔保權能的某種權益。這也間接影響了融資租賃物在破產清算中的性質與處理方式,無論是出租方還是承租方都應當著重考量這一因素帶來的影響。

關鍵詞:民法典;融資租賃;物權;破產程序

一、問題的提出

《民法典》的誕生對融資租賃合同標的物的性質產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松動。傳統(tǒng)觀點認為,《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之規(guī)定已經明確將租賃物的所有權劃歸為出租人享有,并明確其不屬于破產財產。而《民法典》雖然綜合了《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解釋的問題》的若干條文,卻并未吸收《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之觀點。取而代之的,是賦予出租人對于標的物的登記義務。除此之外,《民法典》擴大了擔保合同的認定范圍,通過其第三百八十八條的界定,明確了融資租賃等非典型擔保合同的擔保功能。

申言之,法律適用者在破產程序中也可能將融資租賃物認定為破產財產。因此,有部分學者提出,在《民法典》的語境中,認定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物享有擔保權能,或許更適應《民法典》物權篇、合同篇的整體框架。這兩種觀點哪一種更符合立法初衷?更為市場所接受?本文試圖剖析觀點背后的邏輯,提出適應《民法典》新需求的法律建議。

二、融資租賃物性質爭議觀點之評述

(一)傳統(tǒng)觀點對融資租賃物性質認定存在風險偏置

傳統(tǒng)觀點認為,融資租賃合同有別于普通經營租賃,存在著信用供給的一面,其核心在于以“融資”為目的,“融物”為手段。對于租賃物的使用狀態(tài)、收益情況,出租人往往在所不問,因為在融資租賃關系中,租金并不是租賃物的使用對價,而是出租人融資成本及合理收益的返還內容。因此,即便租賃物事實上存在收益不能,出租人能也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租賃物滅失或實際使用不能的風險應視為承租人的商業(yè)風險。顯然,在談論租金支付時,這種觀點強調租金與出租方提供物的用益保持義務間,不存在對待給付關系,不難看出,其試圖淡化融資租賃關系中“物”的屬性。而當談論起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物的取回權時,又將目光回歸至租賃行為上,開始強調出租人對物權的保障問題,提出必須保證出租人對租賃物所有權的絕對性、排他性、永續(xù)性的三要素。

它的主要依據有二:其一,如前所述,《合同法》二百四十二條已明確,無論是否處于破產階段,租賃物的所有權均屬出租人;其二,實務中,租賃雙方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一般為出租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必然包含雙方明確所有權歸屬于出租方的條款。誠然,這是我國對融資租賃活動采取形式主義立法所推導出來的結論。這種觀點維護了出租人對物的掌控權。

(二)融資租賃物性質的功能性回歸

《民法典》對原有體系的修正也許正向業(yè)界發(fā)出一個信號:融資租賃的法律體系出現從形式主義轉化為實質主義的趨勢?;貧w制度本源,《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將所有權的內容歸納為: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而在融資租賃的全過程中,融資租賃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均長時間由承租人掌握。甚至法律并未明文禁止承租人處分融資租賃物的問題,《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一條之規(guī)定,租賃物毀損滅失的,出去人有權請求承租人繼續(xù)支付租金。這說明承租人的處分行為并未拆解雙方的融資租賃關系,只要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出租人無權干涉承租人對物的使用情況。

另外,出租人不實際參與融資租賃物的交付過程,因為其擔心一旦參與,可能會被認定為影響承租人選擇租賃物,最終承擔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因此,大多數情況下,融資租賃物直接由出賣人向承租人交付,根據衡平理論,承租人已成為實質意義上的財產所有人。綜上,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物實則并不具備實質意義上所有權應有的權能。

事實上,從功能主義的角度出發(fā),將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物的把控關系認定為一種擔保權,往往更加符合客觀實際。

從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出租人的“所有權”也許僅體現在合同條款中,但其主要的功能更多地表現為資金利益擔保。與普通租賃不同,出租人所期待的,并非物的用益權所帶來的對價,而是出租人“購買”融資租賃物所付資金的對價。

例如,在售后回租型融資租賃中,承租人在交易前便對融資租賃物具有完整的所有權,但經過融資租賃的一系列操作后,物的狀態(tài)自始至終沒有產生變化,唯一產生了兩點變化是:其一,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了“采購款”,承租方在這一時間節(jié)點獲取大量資金,盤活了手中的固定資產;其二,承租方違反約定未按期支付“租金”時出租人可取走融資租賃物。若承租人如約支付租金,出租人回收資金及獲得合理收益,承租人支付“名義價款”即可“重獲”所有權??梢?,出租人與承租人在融資租賃交易中所形成的,實質上是某種特殊的借貸關系,而融資租賃物在其中所起到的,是擔保承租人如期兌現資金給付對價的作用。這種名義所有權與《民法典》物權篇中典型意義上的所有權存在巨大差異。

另外,需要格外注意的是,融資租賃物除了效力上具有擔保功能以外,《民法典》三百八十八條及第七百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意味著融資租賃合同也納入了擔保合同的范圍。立法者對于《民法典》這一變動的意圖是明確的:將具有擔保功能的相關合同納入擔保合同的范疇,是為了構建統(tǒng)一的動產擔保登記制度。這一制度實現后,方便交易各方查詢動產權利瑕疵狀況,節(jié)省了社會交易成本,降低了善意取得制度適用門檻。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或融資租賃物的性質進行修正或改良,符合《民法典》的整體框架與理解適用的要求。

三、融資租賃物性質對承租人破產的影響及建議

《民法典》刪除《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的概括性規(guī)定,打破了長期以來業(yè)界對融資租賃物性質的刻板印象。最直接的影響體現在破產程序中。

若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物的所有權準用擔保物權的交易規(guī)則,出租人一方面不能簡單地通過《破產法》第三十八條取回財產,另一方面,根據《民法典》七百五十二條,出租人對于未支付租金的情形,可以選擇請求支付全部租金,或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這一選擇往往效果差距懸殊:若選擇支付租金,這項請求則會形成一項普通債權,在某些破產企業(yè)資不抵債的情況下,清償率極低。而如果選擇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物,出租人取得租賃物后全身而退,效果可能截然不同。但出租人這一便利在缺乏《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條支撐的情況下可能產生極大變化。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融資租賃合同在破產清算前仍處于租賃期內,承租人欠付租金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比例時,破產管理人有權根據《破產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就未履行完畢合同是否繼續(xù)履行進行選擇,而這部分繼續(xù)履行所產生的費用,將成為《破產法》四十二所規(guī)定的共益?zhèn)鶆者M行清償。

實際上,將融資租賃納入擔保交易,融資租賃物視為擔保資產回收實現之物,也是《民法典》平衡融資租賃雙方風險配比的重要考量。雖然出租人不能以其“具有融資租賃物所有權”而徑直取回實現規(guī)避清算。但融資租賃物視為擔保權后將可能類比適用擔保物權的運作規(guī)則,如果適用抵押權的規(guī)定,抵押財產享有別除權,而則出租人在破產程序中就融資租賃物享有的優(yōu)先受償權利。

《民法典》的誕生為融資租賃物的性質回歸實質提供了制度依據。目前《民法典》未正式生效,相關立法解釋尚未出臺,在目前制度規(guī)定尚屬游離的情況下,無論是出租方還是承租方,都需要對手中的融資租賃物進行價值評估,比如物的成本攤銷情況、目前的殘值、逾期代價、租期剩余、殘值處理能力、市場對融資租賃物的再吸收情況、租賃物是否會升值等等。評估的結果對后續(xù)的決策具有重要的意義,不同的價值狀況結合不同的融資租賃物性質將帶來不同的決策。

例如,將融資租賃物視為出租人擔保財產的情況下,出租人不得以其具有所有權為由直接將物取回,而需要等待破產管理人的選擇,若待付租金遠超租賃物價值(如融資租賃合同開始后不久承租人便進入破產程序,但具體情形還需考慮物的種類、市場環(huán)境等因素),此時對于承租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放棄對物的繼續(xù)租賃,這樣做可以避免承租人繼續(xù)支付較高的租金,陷入資金進一步惡化。對出租人而言,管理人此舉也是有利的,因為這樣能夠使其盡早脫離(避免租金受償率低的情況),市場接納度高的前提下,將融資租賃物再次投入市場。

再如,承租人是進入資不抵債的公交企業(yè),融資租賃物是公交車,同樣的租賃物價值評估的前提下,如果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物具有所有權,作為理性經濟人,出租人在承租人欠付租金時即可行使解除權,并取回車輛,但承租人考慮到行業(yè)的公益性,不宜讓出租人行使取回權,此時則需要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提供擔保以避免出租人取回。但這種租賃物性質下,有一種情況對承租人是極為不利的,那便是租賃期即將結束,出租人已回收大部分成本,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已超過融資租賃物的殘值,但未付租金低于殘值。承租人此時無力支付租金以及提供擔保。在沒有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出租人必然選擇收回融資租賃物。但這對承租人的打擊往往是致命的,為避免這種被動的局面,承租人應當在事前考慮提取部分資金作為融資租賃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擔保,以避免物的取回。

囿于文章篇幅,其他具體情形的決策組合在此不展開論述,但可以明確的是,事前做好價值評估,能有助于己方為兩種可能出現的性質所帶來的影響做好準備,預判合同相對方的決策路徑,減輕己方損失。

【第2篇】融資租賃公司的法務

新加坡企業(yè)法務

新加坡企業(yè)法務主要涉及企業(yè)交易以及民事和商業(yè)糾紛。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包括企業(yè)重組,公司治理,公司法的監(jiān)管合規(guī)性,項目和商業(yè)融資,當地和跨境合資企業(yè),股權或企業(yè)并購以及知識產權事宜。以及為客戶提供建議和協(xié)助起草不同的商業(yè)文件:

1.股東協(xié)議 12·it咨詢服務協(xié)議

2· 合資/合作協(xié)議 13·外包建議

3· 合伙協(xié)議 14·保密協(xié)議

4· 投資協(xié)議 15·軟件研發(fā)概念驗證協(xié)議

5· 出售股份/商業(yè)合同 16·經銷商合同

6· 諒解備忘錄(mou) 17·軟件分發(fā)和許可協(xié)議

7· 許可協(xié)議 18·軟件維護合同

8· 勞動合同 19·網站廣告協(xié)議

9· 分銷協(xié)議 20·網站使用條款

10· 作者協(xié)議 21· 隱私政策條款

11·軟件開發(fā)協(xié)議

我們還為不同行業(yè)的新公司和創(chuàng)業(yè)者提供咨詢服務,包括汽車租賃,眾籌,電子商務平臺,餐飲,家庭保健,兒童保育,保險,醫(yī)療,在線培訓平臺,物業(yè)管理,軟件開發(fā)商,房地產商務平臺,運輸和物流等。

(以上法律顧問服務,有合作律師師事務所提供)

【第3篇】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

筆者律師在處理一起委托人與融資租賃公司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發(fā)現了融資租賃公司一種新穎的操作模式,在此分享一下,希望給廣大朋友們提個醒:

委托人合法擁有一臺車輛,因需要資金周轉,便通過某融資租賃公司“售后回租”方式獲取資金,所謂“售后回租”就是形式上客戶將他的車賣給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支付客戶購車款,并將車輛出租給客戶長期使用,租賃到期的,客戶可再以較低價格將車輛回購。租賃期間如果客戶逾期違約,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收回車輛,主張違約賠償,甚至解除合同!

本以為就是與該融資租賃公司之間的融資租賃合同關系,但是這家融資租賃公司在辦理簽約手續(xù)中把銀行也牽扯到這場交易中,最終導致委托人車輛被融資租賃公司收回變賣,還需要再償還銀行貸款。

事情是這樣的:2023年8月3日,委托人與某融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售后回租委托人名下本田轎車,租賃期限36個月。辦理業(yè)務過程當中,融資租賃公司讓委托人下載某軟件app。2023年8月6日,融資租賃公司向委托人支付購車款項,2023年8月7日,該銀行將委托人名義借的相同金額的款項支付給該融資租賃公司。2023年10月融資租賃公司趁委托人不在,將車輛變賣,取得車輛變賣款項。

如此交易中,融資租賃公司沒有支出任何費用,卻額外獲得車輛變賣款項;委托人在不知情況下向銀行借款,但是失去了車輛,不僅需向銀行承擔還款責任,還因逾期還款影響個人征信。

那么,這筆銀行借款到底應該由哪一方償還呢?

這里,筆者律師需要提醒:在辦理任何業(yè)務過程中需要認真仔細閱讀需要簽的合同書面文件,尤其是合同中己方責任的條款。遇到要求下載注冊不相關的app時候,向工作人員咨詢了解清楚,及時提出異議,保留證據,避免后期牽扯多方債務糾紛當中。

看完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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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簡介:專業(yè)領域各類合同、勞動人事、企業(yè)合規(guī)治理、風險管理與爭議糾紛、房產物業(yè)、刑事辯護。秉承“專業(yè)分工,團隊合作”的精神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多層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務。

【第4篇】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

成立融資租賃公司需要達到的基本條件

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按照監(jiān)管機構不同,融資租賃公司可分為三類,由銀監(jiān)會監(jiān)管的金融租賃公司、由商務部監(jiān)管的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和由商務部監(jiān)管的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三類公司在審批機構注冊資本杠桿率要求,發(fā)起股東條件、業(yè)務范圍、內部管理等均有不同的要求。

其中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jiān)會審批,注冊資本要求1億元以上,公司資本金額不得低于風險加權資本的8%,股東限商業(yè)銀行、大型企業(yè)、境外融資租賃公司等。

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審批,風險資產不超過凈資產總額的十倍,股東中須有一方為外國公司、企業(yè)或其他經濟組織。

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審批,注冊資本金在2001年8月31日(含)前設立的,企業(yè)最低注冊資本金應達到4000萬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間設立的內資租賃企業(yè),最低注冊資本金應達到1億7000萬元。

在管理上,內資融資租賃公司還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yè)人才。

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賃業(yè)從業(yè)經驗,近兩年經營業(yè)績良好,沒有違法違紀紀律,具有與所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yè)背景等。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謝謝。

法律依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fā)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fā)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fā)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5篇】融資租賃公司的制度

作為與實體經濟結合緊密的一種投融資方式,融資租賃可以通過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等多種方式可以為企業(yè)提供便利、靈活的融資選擇。而且,自2023年初以來,受新冠影響,我國目前經濟下行,融資租賃以其融資、融物的天然優(yōu)勢,在拓寬中小微企業(yè)r資渠d、推進產業(yè)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帶動新興產業(yè)發(fā)展等方面都將發(fā)揮積極作用。

但是,近年來,隨著融資租賃行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偏離主業(yè)、無序發(fā)展、“空殼”“失聯”等行業(yè)問題較為突出,需建立健全審慎、統(tǒng)一的制度規(guī)范,夯實強化監(jiān)管、合規(guī)發(fā)展和規(guī)范管理的制度基礎。

為完善融資租賃企業(yè)監(jiān)管制度,提升融資租賃行業(yè)監(jiān)管水平,規(guī)范融資租賃企業(yè)經營行為,防范行業(yè)風險,促進融資租賃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商w部曾于2023年9月份制定了《融資租賃企業(yè)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商w部監(jiān)管辦法》”)

2023年5月8日,商w部印發(fā)《商w部辦公廳關于融資租賃公司、商業(yè)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管理職責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8〕165號),將制定融資租賃公司、商業(yè)保理公司、典當行業(yè)務經營和監(jiān)管規(guī)則職責劃給中國yin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銀保監(jiān)會)。

2023年1月8日,中國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了《融資租賃公司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監(jiān)管辦法(征求意見稿)》”),標志著融資租賃公司正式納入金融業(yè)態(tài)的監(jiān)管體系。

關于監(jiān)管的職責主體,《監(jiān)管辦法(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s、自z區(qū)、直x市(以下簡稱s級)人民z府負責制定促進本地區(qū)融資租賃行業(yè)發(fā)展的政策措施,對融資租賃公司實施監(jiān)督管理,處置融資租賃公司風險。sheng級地方金融監(jiān)管部門具體負責對本地區(qū)融資租賃公司的監(jiān)督管理。

根據《北京融租指引》低一條規(guī)定,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而制定。所以,融資租賃的基礎法律關系仍在民商事法律框架內,應遵循民商事法律規(guī)定和商事交易的基本原則,尤其是《物權法》、《合同法》等規(guī)定。

融資租賃合同雖然包含了買m合同、租賃合同、委托合同的屬性,但是,它屬于獨立的有名合同。

《北京融租指引》低二條:

本指引所稱融資租賃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以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引所稱融資租賃業(yè)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m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m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民法典草案》低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m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m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m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承租人和出m人系同一人不影響融資租賃合同的成立。

可見,《民法典草案》重點肯定了出m人與承租人為同一人的售后回租這種融資租賃業(yè)務模式,主要原因在于受我國金融管制體系的制約,售后回租業(yè)務在我國占有ji大的業(yè)務比例。

但是,售后回租只解決企業(yè)的r資需求,不能體現融資租賃中“既融物、又融資”的特點,不符合融資租賃回歸本源的要求。

從行業(yè)發(fā)展角度,售后回租并不代表融資租賃行業(yè)的發(fā)展方向,直接租賃才更貼合《國無院辦公廳關于加快融資租賃業(yè)發(fā)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的“更好地發(fā)揮融資租賃服務實體經濟發(fā)展、促進經濟穩(wěn)定增長和轉型升級的作用”。

【第6篇】金融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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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法震律師

裁判要旨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涉案車輛的買賣合同系承租人閆某與出賣人某某公司簽訂并發(fā)生交易,在此過程中,原告與被告閆某,通過簽訂融資租賃合同、三方掛靠協(xié)議的方式,約定原告系涉案車輛的所有權人及出租人,被告閆某系涉案車輛的實際購買人及承租人,并不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屬于有效約定。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義務。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承租人在限定期限內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并要求支付約定的損害賠償金。鑒于本案中對涉案車輛的價值,原被告均未申請鑒定,故對涉案車輛的價值可由原被告自行協(xié)商或拍賣、變賣方式處理,所得價款用于抵付被告閆某應承擔的給付款項,如不足以支付所欠的應付款項,被告閆某仍應承擔給付不足部分應付款項的義務。

一、案情簡介

2023年12月24日,原告民生公司與被告閆某簽訂編號《融資租賃合同(售后回租)》及相關附件,該合同約定“出租人(民生公司)通過售后回租方式為承租人(閆某)提供融資支持,起租后任何情況下承租人都應該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焙贤s定“本合同各方在此確認并同意,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賃車輛購買價款后,本合同項下租賃車輛所有權自承租人轉移至出租人,在承租人償還完所有租金和應付款項之前,出租人為租賃車輛的唯一所有人?!薄俺凶馊擞馄谥Ц蹲饨?,并經出租人催收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出租人有權收回或直接取回租賃車輛,暫時中止承租人對租賃車輛的使用,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或損失均由承租人承擔,損失賠償范圍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違約金及其他應付款項與租賃設備處理價款的差額?!薄叭绨l(fā)生第五條第一款約定的違約行為中任一情形,……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不經司法程序立即收回并銷售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車輛,承租人有義務配合出租人控制車輛并承擔收回租賃車輛的相關費用,并要求承租人承擔出租人因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在上述《融資租賃合同(售后回租)》附件中約定被告閆某融資租賃車輛富恩牌自卸側翻半掛1輛,陜汽商用車牌半掛牽引車1輛,同日,原告與被告閆某、某某公司簽訂了《三方掛靠協(xié)議書》,約定上述車輛掛靠在某某公司名下。同日,原告與某某公司簽訂了《機動車輛抵押合同》,并辦理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xù)。上述各項合同簽訂后,被告閆某已支付租金242,042.4元,自2023年9月26日被告閆某開始逾期,剩余租金193,633.92元未支付。2023年11月27日原告收回案涉陜汽商用車牌半掛牽引車輛車頭。

二、律師辦理情況及法律分析

律師認為本案主要的爭議點有兩個:

1. 融資租賃中出租人能否選擇請求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2. 融資租賃中出租人自力收回租賃物后,租賃物如何公平處置?

現分析如下:

第一、融資租賃中出租人能否選擇請求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規(guī)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币约啊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二)合同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三)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出租人在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具有選擇權,即選擇行使租金加速到期請求權或者行使合同解除權,租賃物取回權。本案中出租人民生公司在起訴前就自力收回了部分車輛,筆者認為當承租人根本違約、解除條件成就時,即使合同尚未解除,出租人也應享有取回權。如果出租人取回后并處置的,應視為取回行為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取回租賃物時融資租賃合同已解除。融資租賃合同項下出租人的取回權屬于救濟權,只有在承租人嚴重違約,喪失了合法占有租賃物的基礎時,出租人行使取回權的條件方能成就,即只有在承租人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情況下,出租人才能行使取回權。因為,出租人行使取回權、處置租賃物必然會導致承租人無法使用租賃物、融資租賃合同應當解除這樣一個后果。

本案出租人民生公司在承租人多期逾期,且經多次催告仍不履行的情況下有權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規(guī)定選擇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并收回租賃物。

第二、融資租賃中出租人自力收回租賃物后,租賃物如何公平處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第十一條規(guī)定,“出租人依照本解釋第五條的規(guī)定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同時請求收回租賃物并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前款規(guī)定的損失賠償范圍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與收回租賃物價值的差額。合同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后租賃物歸出租人所有的,損失賠償范圍還應包括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后租賃物的殘值。”以及第十二條,“訴訟期間承租人與出租人對租賃物的價值有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確定租賃物價值;融資租賃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參照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物折舊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賃物的殘值確定租賃物價值。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認為依前款確定的價值嚴重偏離租賃物實際價值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委托有資質的機構評估或者拍賣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9022號建議的答復》第三條載明,“在當事人無法就合同解除和租賃物收回達成一致意見時,出租人可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并在執(zhí)行程序中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確定租賃物價值。”

筆者認為,就出租人而言,融資租賃的真正目的是融資,是為了通過向承租人出租設備收取租金獲利,租賃物僅為實現融資目的的載體。租賃物及出賣人一般由承租人獨立選擇和指定,出租人不得干預,該租賃物是特定的,不具有通用性,只對承租人具有最大價值,而實際上對出租人而言毫無意義。出租人在承租人違約逾期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為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往往會自力收回租賃物。基于融資租賃交易模式的特殊性,出租人自力取回租賃物并非意味著其損失已經得到了彌補,出租人還會面臨租賃物處置這一問題。

此時出租人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經法院的訴訟流程,以法院委托評估的方式確認租賃物價值或者在執(zhí)行程序中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確定租賃物價值,進而按照租賃物殘值與承租人未付款項多退少補的清算原則進行清償。二是出租人自行處置租賃物,并以清償所得款項彌補承租人的未付款。筆者認為應當采取第一種處理方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十一條,十二條規(guī)定,確定租賃物價值并進行清算多退少補。而出租人采用第二種方式自行處置租賃物的風險相對較大,法院以及對方當事人都難以認可。如確要選擇自行處置的,出租人應有充分證據證明其自行處置的價格合理,當難以取得承租人對租賃物的書面認可時,應選擇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三、法院裁判結果

一、解除原告民生公司與被告閆某于2023年12月24日簽署的《融資租賃合同(售后回租)》;

二、被告閆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民生公司富恩牌自卸側翻半掛車、陜汽商用車半掛牽引車,上述車輛的所有權歸原告;

三、被告閆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民生公司支付未付租金193,633.92元及違約金38,726.78元;上述第二項判項內容所述的租賃車輛由原告與被告閆某協(xié)議折價或將涉案的車輛依法拍賣、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清償本判決所確認的被告閆某應付的損失賠償款,如所得價款不足清償上述部分,則不足部分由被告閆某繼續(xù)清償;

四、被告閆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民生公司逾期罰息(以 193,633.92元為基數,按千分之一(1‰)/日的標準自 2021 年 9 月 26 日起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止);

五、被告閆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民生公司律師費 3000 元、保全保險費549.41元;

六、被告某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配合原告民生公司辦理富恩牌自卸側翻半掛車、陜汽商用車半掛牽引車的解除抵押、過戶手續(xù)。

四、前言觀點

關于收回租賃物的價值應考慮到可變現價值,而非簡單機械地進行租賃物價值評估,否則極易造成不公平的問題。

出租人的本意并非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而是要回收融資款并取得相應的利息,但由于承租人已不能繼續(xù)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了,為了保障出租人的利益,出租人不僅有權主張承租人承擔剩余未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部分的損失,還有權通過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殘值來彌補自身的損失。出租人一旦選擇收回租賃物,則要適用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條租賃物擔保功能的清算規(guī)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了租賃物價值確定的機制:融資租賃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融資租賃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根據約定的租賃物折舊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賃物的殘值來確定;如果根據前述方法仍難以確定,或者當事人認為依照前述方法確定的價值嚴重偏離租賃物實際價值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機構評估確定,而并非直接引入評估機構對租賃物進行價值評估。至于能否以租賃物實際市場變現價值作為租賃物價值的確定依據,即能否采取建議中所說的參照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中,以“出賣的合理價格”為準確定標的物價值的做法。這涉及出租人能否自力取回租賃物并向第三人轉賣的問題,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條、第六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所有權保留買賣交易中,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取回標的物。從實踐情況看,出賣人不能通過協(xié)商一致取回標的物,往往是因為買受人已經支付了大部分價款,且標的物的價值又超過了買受人欠付的價款及其他費用,買受人擔心出賣人取回標的物后自己無力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三條進行回贖,而出賣人又不能以合理價格轉賣標的物并將超出欠付價款及其他費用的部分返還買受人,將導致買受人的利益受損。

因此,民法典一方面允許當事人通過非訴程序實現擔保物權,另一方面也允許出賣人通過訴訟程序取回標的物。而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條明確了收回租賃物的前提是解除合同,這一規(guī)定的法理基礎是只有在承租人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前提下,出租人才能行使取回權,并且是充分考慮到融資租賃交易中承租人的正常生產經營和租賃物使用價值的發(fā)揮。在當事人無法就合同解除和租賃物收回達成一致意見時,出租人可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并在執(zhí)行程序中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確定租賃物價值,或者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請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而不提倡出租人在合同尚未解除的情形下,采取自力取回的方式。

五、典型意義及案例啟示

典型意義:

通過本案可以使得律師們學習到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是否可以自力取回租賃物,自力取回租賃物的法律后果,以及取回租賃物后如何處置的問題。對于律師們準確把握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了解融資租賃法律規(guī)定背后的法理,明晰融資租賃行使合同解除權,取回租賃物的司法實踐觀點。

案例啟示:

出租人雖然有權自力取回租賃物,但是取回租賃物必然將導致合同解除,司法實踐中也不建議出租人自行取回。同時,出租人在取回租賃物時首選是獲得承租人對取回及租賃物處置的配合,其次需注意采取合理取回方式,最終在處置租賃物時需注意處置價格合理及多退少補的清算處置原則。

作者介紹

王法震律師,現為北京市京師(濟南)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融資租賃法律事務部主任, 擅長代理金融糾紛、融資租賃糾紛、擔保保證糾紛、房屋買賣糾紛、婚姻家事糾紛、民商事糾紛、不良資產處置、公司法律事務、執(zhí)行異議、刑事辯護等。靈活運用訴前調查與調解、開庭審理、保全與執(zhí)行、資產回收與處置,以及刑事控告等,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7篇】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渠道

對于承租人違約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都想著盡快回款。但通過何種救濟途徑維權才能最小成本、最快速度、最大可能回款是所有融資租賃公司都考慮的問題。比較常見的幾種維權方式如何選擇,本文結合辦案實踐分析如下:

一、仲裁

優(yōu)點:

1、仲裁是“一裁終局”,裁決生效后就能申請強制執(zhí)行進入執(zhí)行程序。不像訴訟那樣可能存在一審、二審、甚至再審;

2、可以約定在公司比較熟悉的仲裁機構集中裁決,對于仲裁結果比較可控。

缺點:

1、仲裁裁決有可能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并且在融資租賃案件中還比較普遍。一旦被裁定不予執(zhí)行救濟途徑又非常有限(詳見我的另外一篇文章《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的救濟途徑及啟示》),融資租賃公司如果選擇重新到法院起訴,則整個仲裁過程白白耽誤,無形中導致周期更長;

2、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管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zhí)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條,由被執(zhí)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管轄比較集中,一旦出現對某一家融資租賃公司/某一個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審查后裁定不予執(zhí)行,產生不信任感,則后續(xù)對該融資租賃公司/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會被重點審查,甚至出現批量不予執(zhí)行的案件。見下圖:

二、公證債權文書(全稱“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目前我在云南還未見到過哪家融資租賃公司拿著公證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

優(yōu)點:理論上可以直接/最快進入執(zhí)行程序。

缺點:1、客戶的違約比例可能很低,但是每個合同都需要提前做好公證債權文書則成本很高,該成本最終都是轉嫁到客戶身上,導致融資租賃公司產品競爭力降低。假設該融資租賃公司的客戶違約率為3%,全部合同都去做公證就意味著有97%的客戶是陪跑的、無用的。且現在融資租賃公司的競爭很大,特別是做汽車、工程機械融資租賃的,放款快是融資租賃公司一個很重要的競爭力。多家融資租賃公司開拓同一個市場,他們的獲客途徑很多時候甚至是重合的,如果某家融資租賃公司的風控嚴格、程序繁瑣、放款還慢,則前端的合作公司就不會再將客戶推薦到該公司。

2、公證債權文書有可能被法院以各種理由裁定不予受理或不予執(zhí)行,甚至公證機關審查后直接不予出具《執(zhí)行證書》,導致只能重新回歸訴訟救濟;

3、實操中很多公證機構也不愿意受理融資租賃公司的公證申請,認為“不符合公證范圍”“債權債務關系不明確”“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等。

三、訴訟

優(yōu)點:1、文書生效后在裁判法院申請執(zhí)行不會有阻礙,執(zhí)行立案順利,法院執(zhí)行意愿相比仲裁裁決和公證債權文書更強;

2、訴訟中客戶如果應訴則回款可能性更高;

缺點:1、理論上存在一審、二審,甚至再審,送達、舉證期、審限、管轄異議等都會導致訴訟的周期相對更長;

關于維權成本則很難比較。訴訟有訴訟費、公證有公證費、仲裁也有仲裁費,訴訟雖然可能存在一審、二審,但二審比例極低,且即便一審也可能簡易程序審理減半收費。而仲裁收費的標準比訴訟的要高很多。公證成本高主要是因為需要全部合同都去提前公證,公證量太大導致。至于律師費等則更難比較。

綜上所述,結合我們代理仲裁執(zhí)行、代理訴訟案件的實踐,我認為選擇仲裁、公證債權文書的項目比較適合標的大、合同數量小、違約率低的融資項目。比如我們有一家客戶就只做高端的汽車融資租賃業(yè)務,融資的車輛都是賓利、保時捷、bba等豪車,融資額度都是上百萬,客戶的違約比例很低、資信更高,融資租賃公司甚至都不用到執(zhí)行就能通過催收等途徑回款,每年真正走到執(zhí)行的案件量很少。但對于大多數做汽車、工程機械等租賃物的融資租賃而言,選擇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相對會更好。理由如下:

1、仲裁、公證債權文書的高效只是拿到執(zhí)行依據的高效,并不是執(zhí)行到位的高效,最終執(zhí)行到錢,有回款才是目的。如果被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救濟途徑又少,最后又回去訴訟那就連高效拿到裁判文書這個目的都沒有達到,何談回款;

2、根據我們團隊代理融資租賃類案件的經驗,承租人在融資租賃類案件中應訴的比例很低,上訴的比例更低,超過90%以上的案子是一審后就生效,擔心訴訟會二審、再審導致時間拖得太久其實沒太大必要;

3、選擇專業(yè)的律師對于案件結果也可以達到可控,能預判。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在起訴時候選擇比較認可本公司業(yè)務模式的一些法院起訴,這通過管轄約定就可以做到;

4、訴訟實踐中其實最大的障礙是送達,很多承租人失聯或者故意躲避,法院通過電話、郵寄送達不了還要公告,導致時間太久。但是也有一些法院認可合同中約定訴訟送達地址的做法,也有法院通過短信送達、微信送達等達到高效送達目的,租賃公司在約定管轄時候也可以向當地律師多咨詢,那些法院比較高效,盡量約定一些送達比較高效、裁判結果比較可期的法院管轄;

5、關于訴訟成本的考慮,訴訟中主要是訴訟費。對于律師費可以通過風險代理方式,前期支付部分律師費,后續(xù)有回款再根據約定比例支付風險代理費,這就不存在每個訴訟環(huán)節(jié)都要付費的顧慮,律師費和回款掛鉤也能鼓勵律師的積極性。

【第8篇】融資租賃公司的公司章程

融資租賃最早起源于二戰(zhàn)之后的美國,1952年杰恩菲爾德創(chuàng)立了第一家美國國際租賃公司。之后歷經三四十年的發(fā)展,逐漸興盛,并被稱之為二十一世紀的朝陽產業(yè),目前在美日德等發(fā)達國家已經成為繼商業(yè)貸款之后的第二大融資模式。我國最早的融資租賃公司出現在80年代,兼具融資與貿易的功能,歷經四十年的發(fā)展,目前可以說還處于起步階段。

2023年9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金融租賃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寫道:金融租賃是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的一種投融資方式,是推動產業(yè)創(chuàng)新升級、促進社會投資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積極力量。近年來,我國金融租賃行業(yè)取得長足發(fā)展,綜合實力顯著提升,行業(yè)貢獻與社會價值逐步體現。但總體上看,金融租賃行業(yè)對國民經濟的滲透率和行業(yè)覆蓋率仍然較低,外部環(huán)境不夠完善,行業(yè)競爭力有待提高。為進一步促進金融租賃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創(chuàng)新金融服務,支持產業(yè)升級,拓寬中小微企業(yè)融資渠道,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該文件出臺后,國家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關于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天津等4個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內資租賃企業(yè)從事融資租賃業(yè)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既然融資租賃是緊隨商業(yè)貸款之后的第二大融資模式,其又被稱之為二十一世紀的朝陽產業(yè),其應當成為民間資本逐利的市場之一。如何才能介入這一行業(yè)呢,當下我國的融資租賃企業(yè)分三種,金融租賃公司、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如果想投資參與融資租賃行業(yè),需要成為其發(fā)起人或股東,本文主要從金融租賃公司的發(fā)起人角度與大家一家學習。

一、金融租賃公司屬于非銀行金融機構,其監(jiān)管幾近等同于銀行業(yè)金融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2006修訂)第二條規(guī)定:

國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對全國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及其業(yè)務活動監(jiān)督管理的工作。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yè)金融機構監(jiān)督管理的規(guī)定。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一條規(guī)定:

為促進融資租賃業(yè)務的發(fā)展,規(guī)范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規(guī)定:

本辦法所稱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銀監(jiān)會批準,以經營融資租賃業(yè)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規(guī)定: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第五條規(guī)定:

本辦法所稱售后回租業(yè)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售后回租業(yè)務是承租人和供貨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方式。

第六條規(guī)定:

銀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金融租賃公司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由此可見,在我國,金融租賃的概念基本覆蓋了融資租賃的概念,如果經營融資租賃業(yè)務開辦融資租賃公司即應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銀行業(yè)監(jiān)督機構制定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jiān)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法規(guī)的約束,接受銀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jiān)管。雖然商務部也出臺了很多關于融資租賃公司監(jiān)管的規(guī)定,但均未明確金融租賃公司與其他融資租賃公司的法律界線與管理模式的差別,而且商務部出臺的管理制度和規(guī)章非?;\統(tǒng)和模糊。在金融租賃公司為主要主體的融資租賃市場,我們必須重點關注金融租賃公司的設立。

二、公民個人不能作為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發(fā)起人、出資人或原始股東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2014)第七條規(guī)定: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有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發(fā)起人。

第八條規(guī)定:

金融租賃公司的發(fā)起人包括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yè)銀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yè)務為制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yè),在中國境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發(fā)起人。銀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發(fā)起人是指除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至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發(fā)起人以外的其他境內法人機構和境外金融機構。

第二十條規(guī)定:

金融租賃公司變更股權及調整股權結構,擬投資入股的出資人需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至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新設金融租賃公司發(fā)起人條件。

《中國銀監(jiān)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

金融租賃公司的發(fā)起人包括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yè)銀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yè)務為制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yè),在中國境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發(fā)起人。銀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發(fā)起人是指除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發(fā)起人以外的其他境內法人機構和境外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排除了個人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fā)起人的可能性;第九條又排除了個人購買金融租賃公司股權或作為出資人的可能?!吨袊y監(jiān)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則重申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規(guī)定,由此可見公民個人既不能作為融資租賃公司的發(fā)起人和股東,如果要參與金融租賃公司的業(yè)務,只能先行設立公司法人,再以法人的名義為發(fā)起人、出資人或入股。

三、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的發(fā)起人和股東的商業(yè)銀行、大型企業(yè)、境外機構亦要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

1. 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yè)銀行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fā)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所在國家或地區(qū)監(jiān)管當局的審慎監(jiān)管要求;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3)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于8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4)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xù)盈利;

(5)為擬設金融租賃公司確定了明確的發(fā)展戰(zhàn)略和清晰的盈利模式;

(6)遵守注冊地法律法規(guī),最近2年內未發(fā)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

(7)境外商業(yè)銀行作為發(fā)起人的,其所在國家或地區(qū)金融監(jiān)管當局已經與銀監(jiān)會建立良好的監(jiān)督管理合作機制;

(8)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9)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銀監(jiān)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托,并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10)銀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2.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yè)務為制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yè)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fā)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2)最近1年的營業(yè)收入不低于5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3)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xù)盈利;

(4)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不低于總資產的30%;

(5)最近1年主營業(yè)務銷售收入占全部營業(yè)收入的80%以上;

(6)為擬設金融租賃公司確定了明確的發(fā)展戰(zhàn)略和清晰的盈利模式;

(7)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8)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最近2年內未發(fā)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

(9)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10)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銀監(jiān)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托,并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11)銀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3.在中國境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融資租賃公司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fā)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2)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于1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3)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xù)盈利;

(4)遵守注冊地法律法規(guī),最近2年內未發(fā)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

(5)所在國家或地區(qū)經濟狀況良好;

(6)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7)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銀監(jiān)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托,并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8)銀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4.其他境內法人機構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fā)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2)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3)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經營記錄;

(4)財務狀況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xù)盈利;

(5)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6)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銀監(jiān)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7)銀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其他境內法人機構為非金融機構的,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不得低于總資產的30%;

其他境內法人機構為金融機構的,應當符合與該類金融機構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相關監(jiān)管規(guī)定要求。

5.其他境外金融機構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fā)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所在國家或地區(qū)監(jiān)管當局的審慎監(jiān)管要求;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3)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低于10億美元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4)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xù)盈利;

(5)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6)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7)所在國家或地區(qū)金融監(jiān)管當局已經與銀監(jiān)會建立良好的監(jiān)督管理合作機制;

(8)具有有效的反洗錢措施;

(9)所在國家或地區(qū)經濟狀況良好;

(10)銀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四、企業(yè)不能作為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發(fā)起人、出資人或股東的七種情形

1.公司治理結構與機制存在明顯缺陷;

2.關聯企業(yè)眾多、股權關系復雜且不透明、關聯交易頻繁且異常;

3.核心主業(yè)不突出且其經營范圍涉及行業(yè)過多;

4.現金流量波動受經濟景氣影響較大;

5.資產負債率、財務杠桿率高于行業(yè)平均水平;

6.代他人持有金融租賃公司股權;

7.其他對金融租賃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

【第9篇】融資租賃公司的愿景

文/郭偉

這年頭,對汽車后市場產業(yè)鏈拉動強的融資租賃太火了。特別對于本身就處在汽車產業(yè)圈的主機廠和經銷商而言,似乎未成立融資租賃公司或未涉足融資租賃業(yè)務,都不好意思高呼自己多重視汽車金融、汽車租賃業(yè)務了。

之前我們寫過一篇盤點廠商系融資租賃的文章,其中提到,從目前汽車融資租賃市場的主要參與者看,大致可以分為傳統(tǒng)專業(yè)租賃公司、銀行系租賃公司、主機廠主導的租賃公司、經銷商系租賃公司和新興互聯網融資租賃公司。而基于汽車金融與交易的天然聯系,經銷商布局融資租賃顯然順理成章。

一方面,融資租賃降低了購車門檻,為靠純賣車已較難盈利的經銷商增加了盈利點和客戶黏度,可謂經銷商轉型的一大方向;另一方面,對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經銷商在渠道覆蓋和貼近客戶金融需求方面的優(yōu)勢毋庸置疑。所以很多經銷商對融資租賃表露出了較主機廠更甚的“狂熱”。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我國就已有78家經銷商集團成立了融資租賃公司,這些公司發(fā)展狀況各異,知名如廣匯汽車的匯通信誠、永達汽車的永達融資租賃等,“默默無聞”的則不知凡幾。

以下是小編梳理的國內較大汽車經銷商集團旗下的融資租賃公司,由此了解這些公司經銷商系背景的同時,也可以看出經銷商在融資租賃業(yè)務上的基本布局。(ps:由于很多上市經銷商集團尚未公布第三季度報告或第三季度報告中未提及金融業(yè)務,以下融資租賃公司的數據仍以半年報數據為主。同時文中所列融資租賃公司未窮盡所有經銷商系租賃公司,歡迎小伙伴們積極補充)

01 匯通信誠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廣匯汽車

成立時間:2023年12月1日

注冊資本:216000萬元人民幣

公司簡介:

匯通信誠租賃(原廣匯租賃)成立于2023年,注冊資金超過20億元,總部位于上海浦東。自2023年成立以來,已為近30萬客戶提供了購車融資租賃服務,并為超過8萬客戶提供了二手車融資租賃服務。目前業(yè)務覆蓋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qū),展業(yè)城市超200個,合作經銷商逾500家,合作商近200家,二手車商戶超300家。匯通信誠租賃(原廣匯租賃)先后受斬獲汽車行業(yè)流通協(xié)會“最佳汽車融資租賃產品獎”、“經營模式與服務模式創(chuàng)新大獎”與中國汽車金融年會“2013最佳融資租賃公司大獎”, 并成為國內首家進行資產證券化的汽車融資租賃公司。

所屬母公司廣匯汽車服務股份公司是中國排名第一的乘用車銷售商、中國最大的乘用車融資租賃提供商及中國汽車經銷商中最大的二手車交易代理商。2023年6月,廣匯汽車成功登陸a股市場。

廣匯汽車2017上半年財報顯示,1-6月營收為702.83億元,同比增長30.78%;凈利潤20.02億元,同比增長45.08%。其中匯通信誠前6個月總資產為154.74億元,凈利潤2.41億元。

02 龐大樂業(yè)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龐大集團

成立時間:2023年4月30日

注冊資本:291667萬人民幣

公司簡介:

龐大樂業(yè)租賃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在唐山市灤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劉振洪,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融資租賃、汽車租賃、工程機械租賃、器械設備租賃等。股東為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85.7142%)、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14.2858%)。今年上半年營收和凈利潤如下:

03 龐大歐力士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龐大集團

成立時間:2023年5月15日

注冊資本:30000萬人民幣

公司簡介:

龐大歐力士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是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75%)與歐力士集團(25%)合資的一家專業(yè)為企業(yè)法人客戶提供長期汽車租賃和全方位服務的公司,主要產品包括汽車融資租賃、汽車經營性租賃、汽車售后回租等。雙方充分發(fā)揮各自專業(yè)領域內優(yōu)勢,強強聯合,以客戶個性化需求為導向,致力于為中國客戶提供專屬的租賃產品及覆蓋全國的專業(yè)級企業(yè)用車服務。

龐大集團2023年上半年營收329.57億元,同比增長14.63%;凈利潤2.97億元,同比增長379.58%。非全資子公司龐大歐力士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今年1-6月營收1987.93萬元,凈利潤865.51萬元。

04 蕪湖亞夏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亞夏汽車

成立時間:2023年5月31日

注冊資本:76000萬元

公司簡介:

蕪湖亞夏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在蕪湖市鳩江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夏耘,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融資租賃業(yè)務及融資租賃和租賃業(yè)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等。所屬母公司亞夏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國十佳乘用車經銷服務商、中國第一批平行進口試點企業(yè)。亞夏汽車于2023年8月在深交所上市。

2023年上半年,亞夏汽車營收28.77億元,同比增長3.5%;凈利潤4259萬元,同比增長29.94%。子公司蕪湖亞夏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營收為1928萬元,凈利潤為905萬元。

亞夏汽車三季度報中預計2023年凈利潤約增長10%~40%,業(yè)績增長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汽車金融保險服務業(yè)務持續(xù)增長,利潤貢獻增大所致。

05 上海永達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永達汽車集團

成立時間:2023年3月29日

注冊資本:30000萬人民幣

公司簡介:

上海永達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是中國永達汽車服務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永達集團,香港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依托于永達集團在汽車行業(yè)的強大實力,以實現客戶夢想、成就員工發(fā)展為使命,積極為客戶提供專業(yè)、快捷、差異化的汽車融資租賃服務。公司目前主要為永達集團汽車銷售提供金融支持,業(yè)務范圍主要包括乘用車融資租賃等。隨著公司發(fā)展,公司將不斷擴大融資租賃業(yè)務范圍,積極創(chuàng)新業(yè)務模式和經營機制,立足上海,輻射全國,成為一家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融資租賃公司。

從永達汽車集團2023年年中報告看,永達實現汽車金融和保險代理服務收入人民幣3.91億元,同比增長37.3%;實現金融自營業(yè)務收入人民幣1.51億元,同比增長131.8%。

永達第三季度業(yè)績預告顯示,集團三季度金融和保險代理服務收入2.27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27.8%;1-9月收入6.19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33.7%。自營金融業(yè)務方面,集團三季度業(yè)務收入1.1億元,同比增長203.5%;1-9月共收入2.25億元,同比增長162.1%。

06 匯益融資租賃(天津)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國機汽車

成立時間:2023年6月17日

注冊資本:10300萬美元

公司簡介:

匯益融資租賃(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是國機汽車的全資子公司,股權結構為國機汽車持股75%,中進香港持股25%(國機汽車全資子公司中進汽貿持有中進香港100%股權)。2023年初,經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批準,匯益融資租賃成功接入央行企業(yè)征信系統(tǒng)。

2023年上半年,國機汽車實現營收255.82億元,同比下滑2.76%;凈利潤5.03億元,同比增18.74%。2017 年上半年,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對所屬融資租賃企業(yè)匯益融資進行5億元資本金增資,圍繞“聚焦主業(yè),適度多元化”的戰(zhàn)略目標,穩(wěn)步、積極開展融資租賃業(yè)務。2017 年上半年,匯益融資業(yè)務投放累計 19 筆,投放金額近 20 億元,實現了業(yè)務規(guī)模的快速增長。

07 匯譽(上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潤東汽車

成立時間:2023年9月30日

注冊資本:3000萬美元

公司簡介:

匯譽(上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原名稱為潤東匯譽(上海)融資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背靠潤東汽車開展汽車融資租賃業(yè)務,建立開放式汽車融資服務平臺。潤東汽車以此為平臺拓寬金融渠道,整合集團與子公司的金融資源。

2023年上半年,潤東汽車取得金融代理服務收入0.85億元,同比增長64.3%,汽車金融代理業(yè)務的滲透率同比增長10個百分點至42%。

08 上海正通鼎澤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正通汽車集團

成立時間:2023年7月29日

注冊資本:10000萬美元

公司簡介:

上海正通鼎澤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隸屬于正通汽車集團(香港上市公司),致力于打造行業(yè)汽車融資租賃全產業(yè)服務鏈條。團隊人員均來自成熟的汽車銷售公司,具有較好的網絡資源、較強的風控能力和銷售能力,保證業(yè)務順利開展的同時風險可控。外部渠道則結合了滴滴等線上平臺、自有4s店和sp等線下平臺。

2023年上半年,正通汽車集團圍繞東正汽車金融公司打造漸趨成熟的金融板塊。圍繞線上線下客戶需求提供東正金融專屬金融產品、正通鼎澤融資租賃產品等多樣化、差異化產品服務。

09 德融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長久集團

成立時間:2023年1月6日

注冊資本:11159.0415萬美元

公司簡介:

德融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是長久集團下設公司,一家專注于汽車產業(yè)相關業(yè)務的專業(yè)型融資租賃公司。公司以“專注汽車金融、驅動行業(yè)發(fā)展、成就卓越員工”為使命,為汽車產業(yè)鏈上的廠商、金融機構、經銷商、終端消費客戶提供專業(yè)化的融資租賃及資產管理服務。

自成立至今,汽車金融業(yè)務中心業(yè)務蓬勃發(fā)展,已經在汽車乘用車、商用車、二手車等多個領域創(chuàng)造性的開展了業(yè)務,同時與多家汽車生產廠家、大型經銷商集團進行了總對總的合作,業(yè)務范圍覆蓋全國20多個省及直轄市。截止2023年6月公司累計完成車輛類融資租賃投放10億元,資產總額達到7億元,在車輛專業(yè)類第三方租賃公司中位居前列。

所屬母公司吉林省長久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長久集團)創(chuàng)建于1992年,致力于構建全球化、資本化的汽車價值鏈整合運營平臺,為汽車價值鏈各環(huán)節(jié)提供專業(yè)服務。歷經25年耕耘,業(yè)務覆蓋汽車物流、汽車銷售與服務、汽車金融、汽車改裝、汽配電商、汽車俱樂部、汽車旅游多個板塊,并不斷開拓汽車領域的延展業(yè)務。

10 河南和諧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和諧汽車(中國和諧新能源汽車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23年6月14日

注冊資本:25000萬香港元

公司簡介:

河南和諧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屬于和諧汽車的間接全資子公司,于2023年6月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馮長革,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融資租賃業(yè)務、租賃業(yè)務、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等。

和諧汽車在其2023年上半年財報中寫道:本集團自2023年上半年加大汽車金融的發(fā)展力度,一方面積極發(fā)展代理業(yè)務,提升汽車金融滲透率,增加傭金收入;另一方面積極發(fā)展自營汽車金融業(yè)務,本集團間接全資子公司河南和諧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已進入集團各經銷商網點,業(yè)務發(fā)展順利。

11 陸金申華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

投資經銷商:申華控股

成立時間:2023年11月6日

注冊資本:50000萬人民幣

公司簡介:

陸金申華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陸金申華”),成立于2023年11月,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批準設立的融資租賃機構,注冊地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陸金申華股東背景實力強大,由華晨汽車集團旗下的申華控股、新鴻基有限公司旗下的shk venture capital與58集團旗下的北京云企互聯投資有限公司合資成立。其中申華控股是中國證券市場最早發(fā)行股票和最早上市的公司之一,近年來正致力于成為國內領先的汽車消費綜合服務提供商。

陸金申華充分利用上海自貿區(qū)的政策資源,竭力發(fā)揮各大股東公司的品牌、專業(yè)和資金優(yōu)勢,以“充滿創(chuàng)新與活力的汽車金融服務旗艦”為愿景,專注于汽車全產業(yè)鏈,積極投入到先進制造業(yè)、現代服務業(yè)、醫(yī)療健康以及環(huán)保產業(yè),為企業(yè)和個人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務整體解決方案。

12 浙江中大元通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物產中大集團(元通汽車)

成立時間:1996年10月28日

注冊資本:75717.415100萬人民幣

公司簡介:

浙江中大元通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創(chuàng)建于1996年,凈資產13.8億元,經營規(guī)模超20億元。公司2007年獲批國家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內資試點融資租賃資格。業(yè)務涉及商用車、乘用車融資租賃,汽車經營租賃,設備融資租賃等,租賃車輛保有量省內最大。

13 利星行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利星行汽車

成立時間:2008年2月29日

注冊資本:37000萬美元

公司簡介:

利星行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是香港利星行集團旗下的金融服務機構,公司于2008年初投資建立,是蘇州市首家由國家商務部批準成立的融資公司。

公司以特色化、專業(yè)化、國際化的發(fā)展方針致力于各種設備的融資租賃服務,服務對象包括民營企業(yè)、國營企業(yè)、外資企業(yè)等各類企業(yè)及高科技中小企業(yè),服務區(qū)域覆蓋全國。

14 大昌行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大昌行集團

成立時間:2023年4月3日

注冊資本:17000萬人民幣

公司簡介:

原名稱為大昌行汽車租賃服務(上海) 有限公司,2023年7月份正式投入服務。公司總部位于上海, 擁有龐大的服務網點。母公司為香港上市的大昌行集團有限公司,于香港獨家代理多款名廠歐日私家車、商用車以至特種車。

15 恒信未來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隸屬經銷商:恒信汽車

成立時間:2023年7月22日

注冊資本:20000萬元

公司簡介:

恒信汽車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地址在武漢市漢陽區(qū)。配合恒信汽車的戰(zhàn)略布局,這家成立不長的公司積極發(fā)展融資租賃業(yè)務,進一步優(yōu)化用戶體驗和服務。

從以上梳理的信息來看,汽車金融已成為經銷商集團除汽車銷售和維護之外的重要延伸業(yè)務和新的盈利點所在。多家汽車經銷商在其半年報中提及對汽車金融業(yè)務的布局,旗下融資租賃公司亦貢獻越來越多的收入。但需提及是,許多融資租賃公司中僅有少數做出較大規(guī)模和知名度,大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仍處于小規(guī)模發(fā)展狀態(tài)。

文章來源:kk汽車金融行業(yè)研究,特此感謝

【第10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

舉債經營融資租賃亦稱杠桿租賃。是直接融資租賃的一種特殊形式。

出租人因資金較少,向銀行或其他方面借入資金,購入設備,并以融資租賃方式出租給承租人的一種租賃。其主要特點是,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外,還有第三者即貸款人直接參加。出租人主要依靠貸款人提供的資金制造或購置資產以供出租,本身出資僅占租憑資產價款的20-40%左右,但至少要達到20%。出租人和貸款人都可能由多方組成,以分散風險。這種租賃的租賃項目規(guī)模較大,第三者的信貸資金對租賃業(yè)務起著財務杠桿的作用。

美國第13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告(sfas13)說明了這種租賃除了包含有第三者直接參加的特點外,還有以下兩個特點:(1)出租人的貸款者提供的資金必須是沒有追索權的,盡管貸款者對出租資產可能具有追索權。在交易中,資金的數量必須能夠給出租人提供實質的“”杠桿“”作用;(2)出租人的凈投資在租賃前期逐漸減少,到租賃后期又逐漸增加。

舉債經營融資租賃可以給租賃雙方以及貸款者帶來一般租賃所不能獲得的特別利益。

首先,對物主出租人(多個產權參加者)來說:

(1)僅以遠低于設備價款的現金投資(為設備價款20-40%),卻可成為物主得到全部所有權利益和享受殘值以及獲得相當于對設備100%投資的稅法上的全部優(yōu)惠投資抵稅和加速折舊,以除低實際稅利率,大大加快對現金投資的回收;

(2)購買設備的貸款中有60-80%的資金是借款,因此,每年有大量利息可作為費用而無須納稅,這使物主出租人大大減少了實付稅款,相應提高了投資報酬率;

(3)借入的是不可追索的貸款,萬一承租人違約,為抵還借款,被清償的權限于設有擔保物權的出租資產,不涉及出租方其他資產。

其次,對承租人而言,不僅仍然擁有設備的全部使用權,而且能大幅度降低租金,因為:

(1)出租人可以降低租金的形式讓承租人分享一部分他們可得到的擴大了好幾倍的減稅優(yōu)惠;(2)出租方由多個產權參加得組成,這就分散了投資風險,從而有可能降低租金。再次,對貸款方來說,由于他得到了其價值高于貢款總額的設備第一留置權,收回貸款較有保障。

但是,舉債經營融資租賃同時也增大了出租人的投資風險和貸款人的貸款風險。對出租人來說,由于產權利益后于債權利益,一旦承租人違約,出售設備的所得首先要償還欠貸款人的債務,剩下部分才歸出租人,出租人的20-40%的投資就有收不回來之虞。對貸款人來說,提供無追索權的貸款、,僅告分期收取租金得到償還,從這一點看,貸款風險較一般貸款大。

舉債經營融資租賃的手續(xù)舉債經營融資租賃涉及除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方以外的貸款者,因此,手續(xù)顯得較為復雜,不僅包括直接融資租賃的所有手續(xù),通常還涉及到一個貸款合同的問題,大致以下步驟:

(1)未來承租人(用戶)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擬委托租賃的技術、設備,向租賃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提出租賃委托:

①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設計任務書:

②用戶的工商登記證明文件和有關會計報表;

③填寫租賃委托書,并按國家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加蓋申請單位、批準單位公章;

④經租賃機構認可的擔保單位出具的對承租人履行租賃合同給予擔保的不可撤消的保函。

(2)租賃機構審查上述文件,向用戶提供初步租金概算,經租賃機構對項目的效益、企業(yè)還款能力和擔保人擔保資格等審定、批準、確認和同意后,同部立項,對外正式接受委托。

(3)與用戶最后商定租賃條件,制定租金概算方案,簽訂租賃合同,并由經濟擔保人蓋章確認擔保。

(4)出租人向貸款方取得長期貸款,貸款金額通常超過租賃物價格的50%,以租賃資產為抵押或以租金支付的轉讓為擔?;騼烧呒娑兄?。

(5)出租人運用貸款和自己的資金向賣主購買所需設備,同時,供貨方交貨,用戶驗收。

(6)通知承租企業(yè)租賃合同正式起租,承租企業(yè)按起租通知規(guī)定按期支付租金。

(7)租賃期滿,承租企業(yè)可對租憑設備作如下選擇:以名義價購買、續(xù)租或將租賃設備退回租賃機構。資料整理自網絡,更多干貨來源e票通!

【第11篇】融資租賃公司的成本

在生活中,人們對于公司也許都并不陌生,而且我們知道,一家公司的注冊,通常都需要一定的資金費用才可以的,對于融資租賃公司而言也是一樣。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辦理融資租賃公司需要費用嗎?接下來由企邦企服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辦理融資租賃公司需要費用嗎

1、融資租賃公司注冊只能以公司形式設立,以法人股參股,且法人股公司注冊時間在1年以上,注冊資金1000萬人民幣以上,全部實繳。自然人不能參股;

2、融資租賃公司設立,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美金。

3、提供法人股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各三份;

4、提供法人股公司銀行資信證明原件,資信記錄必須良好。提供法人股公司最近一年的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5、融資租賃公司申請設立時,必須擁有兩名以上具有金融融資租賃行業(yè)不少于三年管理經營且無不良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注:高級管理人員”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yè)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

6、法人股公司應具備開展融資租賃業(yè)務相應的資產規(guī)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風險評估、業(yè)務流程操作、監(jiān)控等制度,且近期沒有違規(guī)處罰記錄。

二、融資租賃注冊需要什么材料

1、申請書;

2、投資各方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合同、章程(外資企業(yè)只報送章程);

4、投資各方的銀行資信證明、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

6、董事會成員名單及投資各方董事委派書;

7、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歷證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申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提交有關規(guī)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訂立融資租賃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1、承租人選擇租賃物并與供貨商進行接洽

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雖然是由出租人與供應商之間簽訂的,但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是承租人。因此,應該是承租人根據自己所需要的設備選擇供應商,并就供貨合同的基本條款與之進行治談。在整個過程中,承租人一般應注意對供應商的信譽、產品質量、售后服務,設的規(guī)格、型號、性能、質量、價格等進行考察。選擇供應商并就相關款進行洽談,通常是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的第一步。

2、承租人選擇出租人并提出融資租賃申請

承租人通過對眾多的租賃公司進行調查和比較,綜合考慮其資金實力、籌資能力、租金高低、支付方式、信譽、提供的服務等,然后向租公司提出融資租賃申請的要求即租賃委托毛這樣就確定了整個交易的基本內容,成為后續(xù)的相關買賣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簽訂的基礎。

3、出租人的審查和受理

出租人為了確保其在融資租賃中安全收回成本及利息,并獲取相的利潤,在接收項目之前必須對租賃項目本身和承租人的資信情況進行全面的審查和評估。審查通過后,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初步的融資租賃意向書,租賃項目開始啟動運行。

以上是企邦企服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辦理融資租賃公司需要費用嗎,由此可知,辦理融資租賃公司是需要費用的,其中融資租賃公司注冊只能以公司形式設立,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美金。如其它疑問,歡迎向企邦企服發(fā)布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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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融資租賃公司的賬務

有人咨詢:

融資租賃的出租方,初始入賬時,可將未來將產生的增值稅計入長期應付款嗎?

解答:

融資租賃分為直租和售后回租兩種情況,出租方的二者會計處理分錄是有差異的。在所有的教科書中,涉及到租賃業(yè)務的案例,會計分錄中都忽略了增值稅問題。因此,到了實務中很多人對于涉及到增值稅問題,就不知道怎么進行做會計分錄了。

一、直租的出租人初始會計處理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應收融資租賃款-未擔保余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如有)

貸:融資租賃資產

銀行存款(初始費用)(如有)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未來應收租金包含的增值稅稅額)

資產處置損益(與融資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差額,可能在借方)

應收融資租賃款-未確認融資收益

說明:對于未來租金將產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在未來實際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時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比如,在某季度末,開具租金發(fā)票11.3萬元,稅額1.3萬元,租金11.3萬元銀行收款。

借:銀行存款 11.30萬元

貸: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11.30萬元

同時,確認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1.30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0萬元

二、融資性售后回租出租人的初始會計處理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2018)》第五十二條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不屬于銷售的,承租人應當繼續(xù)確認被轉讓資產,同時確認一項與轉讓收入等額的金融負債,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該金融負債進行會計處理;出租人不確認被轉讓資產,但應當確認一項與轉讓收入等額的金融資產,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該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

因此,對于不構成銷售的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的出租人,在租賃發(fā)生時,只需要確認一項金融資產(實際上就類似于抵押貸款業(yè)務)。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貸:銀行存款(融資性銷售價款)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未來應收租金包含的增值稅稅額)

應收融資租賃款-未確認融資收益(租金與售價不含稅金額之間的差異)

說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規(guī)定,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不征收增值稅,所以資產銷售與購進無增值稅。

但是,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guī)定,“融資性售后回租”屬于“貸款服務”,因此租金中超過本金的部分需要按照貸款利息計算增值稅。對于貸款利息,稅率6%。比如,在某季度末,開具租金發(fā)票10.6萬元,稅額0.6萬元,租金10.6萬元銀行收款。

借:銀行存款 10.6萬元

貸: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10.6萬元

同時,確認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0.6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0.6萬元

【第13篇】融資租賃公司的利潤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于一體的金融產業(yè)。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不僅解決了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出租人選擇承租人的困境,還解決了因承租人資金實力不足而無法擴大再生產的難題。

融資租賃公司并非公益性組織,也是會有盈利的,那么,融資租賃公司如何盈利,盈利模式有哪些呢,今天譽商小編就來給大家講一講。

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盈利模式

1.運營收益。融資租賃公司的運營資金來源可以是多渠道的,自有資金在運作時,可以獲取一個高于同期貸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個項目運用部分自有資金,也可以再向銀行借款一部分,因此租賃公司便有了一個財務杠桿效應,不僅自有資金可以獲取略高于同期貸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獲取一個息差收益資金統(tǒng)籌運用。

2.債權收益。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開展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yè)務,來獲取利差和租息收益,這也是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采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配置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yè)銀行可以通過提高利率或租賃費率控制風險,對優(yōu)質客戶也可不必降低利率。

3.余值收益。提高租賃物的余值處置收益,不僅是融資租賃風險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特別廠商所屬的專業(yè)融資租賃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租賃物的余值處置對專業(yè)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不是風險,而是利潤再生點,因為租賃物經過維修、再制造后通過租賃公司再銷售、再租賃可以獲取更好的收益。

4.風險收益。對出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賃物使用效果的風險,參與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融資租賃公司風險加大,可能獲取的收益也加大。融資租賃公司還對一些高風險的投資項目,可以對其所需設備先采用融資租賃方式,同時約定在某種條件下,出租人可以將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債權按約定的價格實現債轉股。這樣做,可以獲取項目成功后股權分紅或股權轉讓的增值收益。

5.服務收益。首先,租賃手續(xù)費。租賃服務手續(xù)費是所有融資租賃公司都有的一項合同管理服務收費。其次,財務咨詢費。融資租賃公司在一些大型項目或設備融資中,會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融資解決方案,然后按融資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財務咨詢費或項目成功費。最后,貿易傭金。收取貿易環(huán)節(jié)的各種類型的傭金往往是廠商設立的專業(yè)化的融資租賃公司、或是與廠商簽訂融資租賃外包服務的大型機構等財務投資人設立的獨立機構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除此以外,還有節(jié)稅收益。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非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yè)務往往占到全部融資租賃的很大比例。這種由出租人提取折舊,承租人稅前列支,兩頭得好處,正是經營租賃業(yè)務出現巨大活力的原因所在,節(jié)稅或延遲納稅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收益來源之一。

【第14篇】融資租賃公司的資產

融資租賃法律關系兼具融資和融物的雙重屬性,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客體,同時考慮市場需求和尊重當事人的選擇,如租賃物確實缺乏可融屬性,則不能作為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融資租賃糾紛中較多涉及的租賃物為車輛、設備等合法、有形、特定化的資產,但隨著金融創(chuàng)新的不斷推進,融資租賃業(yè)務的租賃物選擇也趨向多元化,除車輛、醫(yī)療器械、教育設施等傳統(tǒng)租賃物,還有將城市管網、天然氣鍋爐等城市基建設施作為租賃物,更出現雞、豬、奶牛等生物資產的新類型租賃物。

現行法律法規(guī)未就租賃物的范圍作出明確限定,但租賃物權屬明晰、有形特定的性質,對融資租賃合同是否有效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法律并不禁止生物資產作為融資租賃標的物,融資租賃行業(yè)相關指導意見也指出將探索租賃物范圍擴大到生物資產等新領域。

因此,奶牛屬于畜牧場的生產性生物資產,非消耗品,使用壽命一般為5到6年,可以自由轉讓,并且所有權和使用權可以分離。另一方面,雖然奶牛和一般的機械設備相比,容易受到生長周期、生存環(huán)境等影響,但該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所以奶牛符合融資租賃租賃物的相關要求。

典型案例:(2018)滬0115民初72832號

原告海爾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掖市恒源農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至判決主文前簡稱恒源公司)、張建海、張淑萍、臨澤縣旭豐肉牛養(yǎng)殖專業(yè)合作社(以下至判決主文前簡稱旭豐合作社)、臨澤縣富進養(yǎng)殖專業(yè)合作社(以下至判決主文前簡稱富進合作社)、張掖市甘州區(qū)富榮養(yǎng)殖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以下至判決主文前簡稱富榮合作社)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

1、被告恒源公司支付原告全部未付租金人民幣1,685,600元(已扣除保證金15萬元);

2、被告恒源公司支付原告截至2023年8月9日的遲延罰金8,240元,以及自2023年8月10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遲延罰金(以1,685,600元為基數,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

3、被告恒源公司賠償原告損失保全擔保費2,540.76元;

4、被告張建海、張淑萍、旭豐合作社、富進合作社、富榮合作社對被告恒源公司上述第1項至第3項付款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本案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申請費等訴訟費用由全部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23年8月5日,原告與被告恒源公司簽訂協(xié)議《售后回租協(xié)議》,約定原告向被告恒源公司購買西門塔爾基礎母牛300頭并回租給被告恒源公司使用,租賃物購買總價款為360萬元、首付款105萬元、保證金15萬元。

原告將購買價款抵扣承租人應支付的首付款、保證金后,實際需向被告恒源公司支付購買價款總額240萬元。租賃期限共36個月;租賃期內,如被告恒源公司未支付任何一期租金或其他任何到期款項的,原告有權解除主合同,取回租賃物,并且承租人應對出租人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費用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項下(無論到期和未到期)所有剩余租金、遲延罰金和其他所有應付款項,以及出租人為主合同之目的支付和承擔的其他費用和損失;本協(xié)議引起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任何爭議,若雙方協(xié)商不成,應由合同簽訂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2023年5月17日,被告張建海、張淑萍與原告簽訂了《個人最高額連帶保證合同》。根據合同約定,被告張建海、張淑萍對被告恒源公司在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期間簽訂的不超過19,605,000元的主合同項下應當支付的全部負債及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任一主合同項下的被告恒源公司所有的債務履行承擔保證責任。

2023年5月17日,被告旭豐合作社、富進合作社、富榮合作社與原告簽訂了《公司最高額連帶保證合同》,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旭豐合作社、富進合作社、富榮合作社對被告恒源公司在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期間簽訂的不超過19,605,000元的主合同項下應當履行的全部義務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每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

原告在租賃合同生效后,于2023年9月1日向被告恒源公司支付了租賃物購買價款240萬元。被告恒源公司后未向原告按期足額支付租金,被告張建海、張淑萍、旭豐合作社、富進合作社、富榮合作社亦未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被告恒源公司辯稱,1、本案名為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實為借貸法律關系,應按照《最高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2、民間借貸應認定為無效合同,原告的放貸行為具有反復性、經常性,目的具有營業(yè)性,未經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從事經常性貸款行為,從事非法經營活動,違反法律強制性行為無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2017)最高法民終647號民事判決中的裁判觀點,借款行為無效;3、原告的借貸行為有套路貸的因素,本案合同約定金額360萬元,扣除了首付款105萬元、保證金15萬元,實際放款240萬元,目前被告已還款134萬元,加上被告另外支付了9萬元咨詢服務費,應以本金240萬元扣除143萬元,剩余97萬元。

法院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作如下分析:

原告與被告恒源公司之間是否成立融資租賃法律關系。被告恒源公司認為,本案系爭的租賃物并不存在,名為融資租賃實為民間借貸,雙方簽訂的合同應以借款合同認定,且因原告無金融業(yè)務從業(yè)許可證,故借款合同也應當認定無效。原告為證明雙方的融資租賃法律關系成立并生效,提供有被告恒源公司蓋章的《售后回租協(xié)議》、《租賃物清單》、《備案登記證明》、《奶牛養(yǎng)殖保險保險單》、《抵押登記補充協(xié)議》。

法院認為,被告恒源公司在上述證據文本上均加蓋真實印章,其作為商事主體,應當知曉在文書上簽章的法律效果,該組證據已經形成證據鎖鏈,能夠證明本案系爭融資租賃物為300頭西門塔爾基礎母牛,并且能夠證明原告與被告恒源公司融資租賃法律關系成立、有效。被告恒源公司認為本案法律關系應當認定為民間借貸關系,但未能提供相反證據予以證明,且不足以否定本案依法成立且已合法生效并部分履行的融資租賃合同法律關系。故法院認為,原告與被告恒源公司簽訂的《售后回租協(xié)議》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依法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理應恪守。

【第15篇】融資租賃公司的股東

經濟導報記者 王雅潔

日前,誠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誠泰財險”)在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網站信息披露一欄公布最新股東轉讓事宜。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云南世博”)、云南省工業(y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云南工投”)分別通過掛牌轉讓的形式,轉讓其所持有的誠泰財險1.9億股股份和1億股股份,接盤方為芯鑫融資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芯鑫融資租賃”)。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芯鑫融資租賃為誠泰財險的“新進股東”。

公告顯示,云南世博和云南工投對誠泰財險的持股比例分別為3.18%、1.68%。轉讓后,芯鑫融資租賃將合計持有誠泰保險股份2.9億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4.86%。

對于上述股權轉讓,誠泰保險公告稱,按監(jiān)管規(guī)定向銀保監(jiān)會報送了相關股權轉讓的備案文件,并已收到銀保監(jiān)備案完成的通知。

從股權結構來看,截至3季末,誠泰財險股東類別中國有股占96.64%、社團法人股和外資股分別占1.68%;法人股共計12家。

整體來看,誠泰財險并未有控制類股東,紫光集團有限公司為誠泰財險單一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33%;云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昆明產業(yè)開發(fā)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昆明發(fā)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對誠泰財險的持股比例均為13.4%;昆明市國有資產管理運營有限責任公司持股8.71%,為第五大股東。

從2023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看,此次擬轉讓股份的云南世博和云南工投在誠泰財險股東中位列第七位、第十位。

天眼查工商信息顯示,芯鑫融資租賃屬中外合資企業(yè),其第一大股東是有財政部背景的國家集成電路產業(yè)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轉讓完成后,持股比例達4.86%的新進股東芯鑫融資租賃將在11位法人股東中排名第六,為財務ⅰ類股東。

所謂“財務ⅰ類股東”,是監(jiān)管層在2023年出臺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按照分類監(jiān)管原則,根據股東的持股比例和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將保險公司股東劃分為控制類(持股比例1/3以上,或者其表決權對股東會的決議有控制性影響)、戰(zhàn)略類(持股比例15%以上但不足1/3,或者其表決權對股東會的決議有重大影響)、財務ⅱ類(持股比例5%以上但不足15%)、財務ⅰ類(持股比例不足5%)四個類型。

上述保險公司股權新規(guī)對四類股東的持股年限作出明確規(guī)定,控制類股東五年內不得轉讓股權,戰(zhàn)略類股東3年內不得轉讓股權,財務ⅱ類股東二年內不得轉讓股權,財務ⅰ類股東一年內不得轉讓股權。該辦法目的在于防止投資人炒作牌照,倒逼其聚焦保險主業(yè)經營。

公開資料顯示,誠泰財險是首家總部設在云南的全國性財險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云南昆明注冊成立。目前公司經營區(qū)域包括云南、四川、河南、山西。財報顯示,誠泰財險2023年和2023年分別實現保險業(yè)務收入12.16億元、10.32億元,同期凈利潤分別為2388萬元、8744萬元。

【第16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公司的區(qū)別

融資租賃業(yè)務是融資與融物的結合,中國融資租賃業(yè)務系改革開放的產物,自1980年引入此概念,但2007年以前一直發(fā)展緩慢,自2007年之后呈幾何發(fā)展。即便是近年國內外經濟環(huán)境不好,然融資租賃業(yè)務的發(fā)展勢頭依然強勁。據估計,我國2023年融資租賃業(yè)務總額有望接近或超過7萬億,取代美國而成為世界第一租賃大國。

(一) 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條件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審批著重核查股東的經營背景、資金實力、風控能力和項目運作能力。自貿區(qū)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設立要求:

1、最低注冊資本金應達到1.7億元;

2、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3、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yè)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資租賃業(yè)等相關行業(yè)管理工作經驗;

4、近兩年經營業(yè)績良好,沒有違法違規(guī)記錄;

5、具有與所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yè)背景;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 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條件

融資租賃公司主要是以外資融資租賃為主。外資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負責審批,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以上,現商務部已把審批權限下放到各省、直轄市的商務委;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和國稅總局聯合審批,注冊資本1.7億人民幣以上。由各省級商務委受理后轉報商務部和國稅總局審批。

外方投資主體的要求主要有:

1、注冊資本>=1000萬美金;外商投資比例>=25%;

2、2-3名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3年從業(yè)經驗;

3、申請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投資者須為公司、企業(yè)或其他經濟組織。外方投資者或其境外母公司應資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冊并從事實質性經營活動;

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收益率(16篇)

《民法典》背景下融資租賃物性質之芻議——兼議融資租賃物的性質對承租人破產的影響作者:鄒子東專職律師《民法典》關于融資租賃合同的規(guī)定,刪除了《合同法》中關于直接認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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