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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合同書 第2篇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第3篇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第4篇農村房屋建筑面積測繪合同書 第5篇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合同(2001版)甲種本 第6篇房屋建筑拆遷合同 第7篇建筑工程拆遷房屋合同范本 第8篇房屋建筑白蟻預防合同 第9篇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第10篇20xx房屋建筑合同 第11篇建筑工程房屋質量保修合同范本 第12篇房屋建筑工程設計合同 第13篇房屋施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第14篇建筑安裝工程拆遷房屋合同新整理版 第15篇房屋建筑施工合同審查
【第1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合同書
建設單位:
勘察單位: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同文件及合同條款
發(fā)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xié)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協(xié)議與原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協(xié)議為準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guī)模:。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日期:年月日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5.1滿足現(xiàn)行國家有關標準及規(guī)范要求;
1.5.2滿足設計方提出的勘察技術要求;
1.5.3如鉆孔點位無法作業(yè)必須經甲方認可后允許鉆孔點3米范圍內位移。
1.6承接方式:委托方式。
1.7預計勘察工作量:鉆孔個,預計總進尺約米。
取費標準按:
1、0—10米按700元/孔取費。
2、10—20米按1100元/孔取費.。
3、20—30米按1900元/孔取費。
4、30米以上按2900元/孔取費。
第二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工程工作范圍的地形圖。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管線圖資料和已有的技術資料。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資料
3.1乙方在勘察前提供方案圖紙,并經甲方審核后方使用。
3.2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國家規(guī)范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3.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交符合國家規(guī)范的勘察成果資料八份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分批作業(yè),第一批作業(yè)點數(shù)為個進場后天內提交勘察正式成果資料(天內提交勘察初步成果資料),以后作業(yè)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作業(yè)點數(shù)按勘察方案為準(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后天內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固定綜合單價包干形式,包干固定綜合單價:¥_元/米。每批次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勘察書面成果后支付至該批次結算金額的80%;,每批次基礎驗收后付至該批次結算金額的95%;余額5%作為保證違約金,每批次竣工驗收后一次性無息結清。
4.2.2包干固定綜合單價包含從進場施工至出正式成果報告的施工、試驗等所有費(除審圖費)。
4.2.3工程計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按實際鉆孔深度以延長米計。
4.2.4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開據(jù)項目所在地的相關稅務發(fā)票方可支付;工程款付至結算總價的95%時,乙方應同時提供工程所在地全額相關稅務發(fā)票。
第五條甲方、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托任務時,按第二條規(guī)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甲方對合同約定的勘察場地,提供勘察工作順利進行的條件。對勘察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積極配合。
5.1.3甲方及時按約定支付工程款。
5.2乙方責任
5.2.1配合甲方、監(jiān)理管理工作
5.2.2乙方依據(jù)甲方提供的管線圖認真查看現(xiàn)場地下管線。
5.2.3根據(jù)甲方的要求分批次進行勘察
5.2.4乙方在施工中必需嚴格遵守城管等行政管理的管理條例,凡有施工擾民、破壞市政設施和綠化,由乙方自行協(xié)調解決,費用自理。
5.2.5勘察現(xiàn)場所有的勘察機械設備財產由乙方自行保管負責,如有遺失和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5.2.6甲方提供水、電接駁點,乙方負責解決勘察過程中的水電費用,該費用包含在合同費用內。
5.2.7在工程勘察前,向甲方提供勘察綱要、勘察組織設計及勘察進度安排。并根據(jù)甲方工程工期要求,提供勘察成果資料,配合甲方報建等工作。
5.2.8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yè)務有關的所有保密資料。否則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所受的全部損失。
5.2.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窩工,費用不予增加但工期可以順延??辈旆讲坏脽o故拖延工期,每逾期拖延一天按1000元罰款。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資料及文件后,應及時對其完整性和詳細程度進行審核,并在3日內書面回復,如乙方在規(guī)定時限內未作回復,甲方將認為其提供的資料及文件的完整性及詳細程度滿足乙方要求,日后因甲方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及詳細程度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及其他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11乙方義務完善審圖工作(費用按國家規(guī)定方支付)。
5.2.12在勘察工作過程中,勘察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對非乙方員、觀光或行人路過者進行喊話,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勘察現(xiàn)場,對勘察洞口要設置防護網和警示標語。否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
5.2.13鉆孔經甲方與監(jiān)理單位驗證深度后要求封口,防止出現(xiàn)安全事故。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甲方未給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
6.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時,乙方未進行勘察工作的,甲方不支付費用;已進行勘察工作的,按完成的實際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勘察費。
6.4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罰款1000元。
6.5本合同簽訂后,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欲終止或解除合同時,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并就終止合同的有關事宜簽訂協(xié)議,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6.6乙方在勘察工作時不得損壞周邊相鄰建筑及一切設施,如有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全額賠償。
6.7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場或不能履行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報告、成果、文件檢察驗收
8.1由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后7天內檢查驗收完畢,并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乙方以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乙方的報告、成果、文件。
8.3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甲方、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時,甲方、乙方可就地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其它
9.1乙方承諾方案中地下室勘察部分免費。
9.2乙方出正式地勘成果報告前須與甲方溝通,并獲得甲方同意后才能出具正式地勘成果報告。
9.3在場內給甲方免費引三個市政基準點(坐標、標高)達到規(guī)劃放線要求。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自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履行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此頁無正文
甲方名稱(蓋章):乙方名稱(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第2篇】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工程名稱
發(fā)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合同編號
(貼印花稅票處)
根據(jù) 規(guī)定,本合同文本(乙種本)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工程造價在 元以下(含 )的,已驗收并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養(yǎng)護、加固、拆改、翻建、安裝;按傳統(tǒng)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但屬原工程保修范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協(xié)議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資金來源: 工程內容及性質: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 元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協(xié)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 )圖紙及作法說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 生效。
發(fā)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fā)包人與承包人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fā)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shù)(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shù)。
1.13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 )本合同協(xié)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 )圖紙及作法說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可請監(jiān)理工程師做出解釋。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監(jiān)理工程師做出的解釋,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第3條 語言文字及運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2 國家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國家標準、規(guī)范和本市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標準和規(guī)范適用于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及相關規(guī)定的有:
3.3 國內沒有相關標準、規(guī)范的部分: 應由發(fā)包人在 日內,提出技術要求;承包人在 日內按發(fā)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第4條 工程師及項目經理
4.1 發(fā)包人委托 對本工程進行工程監(jiān)理,監(jiān)理工程師姓名 職務 ,其職權主要內容: 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受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及監(jiān)理工程師等詳細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1)本工程如實行監(jiān)理,發(fā)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jiān)理,發(fā)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全面履行。
4.3 承包人委派施工場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職務:
4.4 項目經理具體職權:
第5條 發(fā)包人工作
5.1 在開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 份,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技術交底。如使用國外圖紙的,其翻譯等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2 在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被修繕或裝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場地內各種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或施工場地滯留的家具、設備、陳設及其他物品采取保護措施。提供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圍:
5.3 向承包人提供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
5.4 協(xié)調處理保護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及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5.5 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手續(xù),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氣、電訊設備等,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及其他要求。
5.6 協(xié)調做好施工場地保衛(wèi)、消防、垃圾處理工作,協(xié)調好周圍鄰里關系,并承擔相應費用。
5.7 結構修繕或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應有相應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并報有關部門審批。非結構修繕或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結構、設備及設備管線,應向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
5.8 發(fā)包人應完成5.2、5.3、5.4、5.5、5.6、5.7各項工作或其他工作,發(fā)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其具體內容:_________,并承擔相應費用。
5.9 發(fā)包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驗收和檢查,按約定撥付工程款,辦理竣工驗收結算和其他各項事宜。
第6條 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參加圖紙及作法說明交底,擬定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交工程師審定。
6.2 嚴格按照標準、規(guī)范、圖紙及作法說明、安全操作規(guī)程、消防安全規(guī)定、環(huán)保規(guī)定認真組織施工,做好施工場地安全、保衛(wèi)、消防、清潔工作;做好質量驗收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6.3 按照有關規(guī)定,妥善保護好周圍建筑物、設備及設備管線、古樹名木及施工場地內不易移動的家具、設備、陳設不受損壞。處理好因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關系。
6.4 不得超出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規(guī)定,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備及設備管線。
6.5 工程竣工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負責對施工場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設備、陳設和成品的保護工作。
6.6 凡因承包人原因,違反6.2、6.3、6.4、6.5款的規(guī)定,造成損壞和罰款等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6.7 協(xié)助發(fā)包人完成5.8款約定的其他各項工作。
第7條 施工進度與工期
7.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內容和時間: ,工程師在收到后 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能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承包人按照經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程不能按期開工,工期順延,并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的損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申請,工程師應在48小時以內給予答復,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作答復視為同意延期開工申請,工程師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順延。
7.2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在實施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在48小時以內給予答復。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作出答復,承包人可以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7.3 因發(fā)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因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7天內累計超過8小時,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誤的,經工程師認定,工期順延。
7.4 承包人應按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發(fā)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價款并為提前竣工創(chuàng)造條件。
第8條 質量檢驗與隱蔽工程驗收
8.1 工程質量應達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標準,質量評定標準以國家或行業(yè)質量評定標準為依據(jù)。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xié)議書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在 制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實物依據(jù)。樣板及樣板間應按圖紙及作法說明要求制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后雙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8.2 雙方約定該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 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在自檢之后的48小時內通知工程師組織驗收。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并由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以隱蔽和繼續(xù)施工。工程師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時驗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8.3 承包人應按照標準、規(guī)范、圖紙及作法說明,樣板間以及工程師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指令,隨時接受工程師檢查,并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8.4 凡工程質量達不到協(xié)議書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xiàn),應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的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質量達不到約定的標準(含隱蔽工程復檢部分),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fā)生的拆除、剝離、開孔、返修、重做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5 凡因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師指令失誤,而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或隱蔽工程要求復檢仍為合格的,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并賠償承包人損失,工期順延。
8.6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jù)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9條 試車
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內容及范圍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一致。具體內容范圍及費用計算:
9.2 設備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由承包人組織試車。具備無負荷聯(lián)動試車條件的,由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凡具備試車條件的,組織試車一方應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共同為試車提供便利條件。試車合格后,在試車記錄上共同簽字。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按時參加試車的一方應承認試車記錄。
9.3 因設計原因或因發(fā)包人負責采購的原因,致使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應該修改設計或重新購置設備。承包人協(xié)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發(fā)包人應承擔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9.4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負責采購設備原因,致使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施工或購置設備的各項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5 工程師在試車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后24小時,視為工程師已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第10條 安全生產
10.1 發(fā)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和防火規(guī)范要求,并對其在施工場地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因發(fā)包人原因違反安全及防火規(guī)范,導致發(fā)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發(fā)包人應承擔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承包人的損失。
10.2 承包人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及防火規(guī)范組織施工,做好現(xiàn)場設備管線、通道等防護圍欄,在危險地段安裝警示牌或警示燈,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環(huán)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凡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發(fā)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損失。
10.3 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費用。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11條 材料設備供應
11.1 雙方約定本工程由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件二),凡由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按附件二規(guī)定的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shù)量、單價、供應時間、送達地點的要求進行,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fā)包人做好材料的驗收、試驗和保管工作,發(fā)包人支付保管和試驗費用,費用的計算: 凡因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規(guī)定或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種損失和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11.2 凡由承包人負責采購和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質量和設計要求,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書。因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要求,給工程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
11.3 雙方約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應提供材料的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共同封存,做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凡材料不符合樣品或樣本的,由供貨方承擔資任。
11.4 由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12條 合同價款與交付
12.1 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依據(jù)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jù)工程預算書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
12.2 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采用 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范圍及計算方法: 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的影響;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布的價格調整;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雙方約定的其他調整原因等。雙方約定具體調整因素及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計算方法:
12.3 本合同生效后,發(fā)包人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價款,尾款待工程結算時一次支付。
第13條 工程變更
13.1 因發(fā)包人原因,需要對圖紙及作法說明,工程量進行變更的,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通知及要求進行相應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增減及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13.2 承包人不得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的設計、材料作法和設備變更,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工程師同意而擅自變更的,應承擔相應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損失。
13.3 工程發(fā)生設計變更,雙方均應積極辦理變更洽商手續(xù),并應按變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 承包人在設計變更確認后14天內,對涉及合同價款變更內容提出工程價款變更報告,報經工程師確認,工程師在收到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后14天內給予確認或提出處理意見,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或沒提出處理意見,視為同意變更價款。
第14條 工程驗收與結算
14.1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的內容及時間
14.2 發(fā)包人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14天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發(fā)包人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并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損失責任。
14.3 竣工驗收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或承包人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因特殊原因,雙方約定或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協(xié)議。
14.4 工程未經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fā)包人不得使用。因發(fā)包人強行使用致使工程發(fā)生質量問題及對建筑物造成的損壞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
14.5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14天內,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竣工結算。
14.6 發(fā)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后14天內進行核實或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確認竣工報告后,應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結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款后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發(fā)包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的,從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14.7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14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結算款,發(fā)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沒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應當承擔保管費用。
14.8 雙方對竣工結算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第15條 質量保修
15.1 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本市關于質量保修的規(guī)定;對已交付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15.2 雙方約定在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保修書的時間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保修書(附件三)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16條 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16.1 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撥付工程款和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還約定發(fā)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16.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竣工或未達到質量標準,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還約定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16.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16.4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shù)睦碛珊退髻r證據(jù)。
16.5 當索賠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提出索賠一方向對方提出索賠意見及要求延長工期或經濟損失賠償報告及相關資料。對方在收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證據(jù),在規(guī)定時向內未作答復或進一步提出要求,視為索賠已經認可。
16.6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xiàn)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雙方接受、仲裁機構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況外,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第17條 合同解除
17.1 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 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過56天,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7.3 承包人將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雙方約定,結合本工程特點,發(fā)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雙方約定,其他導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 一方依據(jù)合同約定要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17.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撤出提供便利條件,支付以上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7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8條 不可抗力
18.1 雙方結合本工程對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18.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當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9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并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
第20條 合同終止
20.1 除本合同條款第15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fā)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0.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第21條 合同份數(shù)
21.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一份。
21.2 本合同副本共 份,發(fā)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
附件一:承保人承攬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二: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三: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fā)包人承包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根據(jù)本工程修繕和裝修的項目,雙方約定具體質量保修范圍及內容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助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修繕及裝修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結構修繕工程為: 年;
2.房屋防水修繕工程為: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修繕工程為: 年;
5.供熱及供冷為: 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qū)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 年;
7.其他約定:
三、質量保修責任
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但不負責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責任。
2.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fā)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
3.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xiàn)場檢修。
4.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參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立即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5.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fā)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前雙方共同簽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fā)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發(fā)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承包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xié)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⒊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___________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區(qū)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⒈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fā)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xiàn)場搶修。
⒊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fā)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4篇】農村房屋建筑面積測繪合同書
合同編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房產測繪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測繪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測繪項目
測繪項目內容:房屋建筑面積測繪
測繪項目名稱:
測繪項目地址:
第二條 項目的類別
□預測繪 □實測繪(在□內打√選擇)。
第三條 測繪資質
乙方測繪資質證書等級及編號: 。
第四條 測繪項目執(zhí)行技術標準
《房產測量規(guī)范》()、《房產圖圖式》()、《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積測算實施細則(試行)》等。
除上述標準外,由設區(qū)的市以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據(jù)上述標準制定的相關規(guī)定也可作為依據(jù)(與上述標準抵觸的規(guī)定除外)。
第五條 測繪項目費用
(一)測繪費用執(zhí)行國家頒布的測繪產品價格標準。
(二)房屋建筑面積測繪類別、估算面積及預算價款表。
序
號測繪
類別單價估算
面積預算價款合計(元)備注
1預測繪住宅用房 元/㎡
非住宅用房 元/㎡
2實測繪住宅用房 元/㎡
非住宅用房 元/㎡
預算總價款 元。
注:測繪項目價款按照實際測繪總建筑面積據(jù)實結算。
(三)結算方式。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按預算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測繪項目成果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預付款后據(jù)實結算的全部價款。
其他付款方式:
。
第六條 測繪期限
雙方約定本測繪項目工期開始日為 年 月 日,工期 日歷天,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房屋建筑面積測繪成果書》,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成果書后日內出具簽收憑證。
第七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于工期開始日前,向乙方提供與測繪項目有關的下列資料(在□內打√選擇),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全或不符合測繪要求,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于日內補齊或改正:
□土地使用權證或者土地使用證明;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建設工程規(guī)劃驗收合格證;
□經審查批準的人防紅線圖;
□經審查批準的建筑施工圖紙;
□公用部位設計說明;
□地名證明;
□其他:
。
(二)甲方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全部資料及文件均為真實、合法、完整、準確。
(三)甲方應當密切配合乙方的測繪工作,為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和支持。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
(一)審查甲方提供的資料是否符合測繪要求,如發(fā)現(xiàn)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全或不符合測繪要求,應于收到資料起 日內通知甲方。
(二)乙方應獨立完成測繪項目,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該項目委托給第三方測繪。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房產測量規(guī)范和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定,對其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
(四)消費者對乙方測繪的房屋建筑面積有異議時,乙方有解釋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后,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提供約定的測繪項目資料、文件或資料、文件不齊全或有錯誤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測繪項目的,測繪項目完成期限順延。造成乙方無法進行測繪的,乙方也可選擇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二)甲方逾期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付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
甲方超過合同約定 日仍未交付有關款項,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甲方應按前款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合同簽訂后,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合同,乙方尚未實施測繪作業(yè)的,應支付乙方合同約定測繪預算總價款的%的違約金;乙方已開始實施測繪作業(yè),完成了測繪項目工作量在50%以內的(含50%),應支付乙方測繪項目預算總價款的50%;乙方已完成測繪項目工作總量50%以上的,應按乙方實際完成的測繪項目工作量支付價款。
第十條 乙方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后,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測繪,如未造成損失,按合同預算總價款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測繪項目部分或全部轉委托給第三方測繪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如未造成損失,按合同預算總價款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三)非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測繪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按預算總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超過合同約定日期 日,仍未交付測繪成果,甲方可選擇終止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并按合同預算總價款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選擇繼續(xù)履行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測繪成果的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預算總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
(四)非甲方提供資料不實原因,乙方提供的測繪成果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或有關法定測繪質量檢驗機構鑒定不合格的,乙方應限期改正,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按以下方式賠償: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zhí) 份。
委托人(甲方)(章): 受托人(乙方)(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5篇】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合同(2001版)甲種本
bf-2001-0202
北京 市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 工程施工合同 (2001版)甲種本
工程名稱
發(fā)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
(貼 印花稅 票處)
根據(jù)京國土房管房字[2001]767號文規(guī)定,本合同文本(甲種本)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工程造價在15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并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養(yǎng)護、加固、拆改、翻建、安裝;按傳統(tǒng)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但屬原工程保修范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協(xié)議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guī)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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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協(xié)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 投標 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 )圖紙及作法說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 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 生效。
發(fā)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fā)包人與承包人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fā)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 繼承人 。
1.3 承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 合同履行 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shù)(包括 法定節(jié)假日 )計算的承包天數(shù)。
1.13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 )本合同協(xié)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 )圖紙及作法說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語言文字時雙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本市地方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
3.3 適用的標準、規(guī)范: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筑的標準和規(guī)范適用于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商定需進一步明示的標準和規(guī)范:
(1)國家標準、規(guī)范:
(2)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
(3)地方性標準、規(guī)范:
3.4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部分有:
應由發(fā)包人在 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 日內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所發(fā)生的費用,應由發(fā)包人承擔。
第4條 圖紙及作法說明
4.1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內容、時間及套數(shù):
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shù)的,發(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2 發(fā)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的保密要求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發(fā)生的費用 元,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反約定并有確鑿 證據(jù) 證明屬承包人泄密而給發(fā)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說明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外,應將全部圖紙及作法說明退還給發(fā)包人。
4.4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4.5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第5條 工程師
5.1 發(fā)包人委托 對本工程進行監(jiān)理,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監(jiān)理工程師性名: 職務: 其職權主要內容:
發(fā)包人在實施監(jiān)理前應將委托監(jiān)理的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jù)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5.3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1)本工程如實行監(jiān)理,發(fā)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jiān)理,發(fā)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條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師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工程師的職權,履行前任工程師的義務。
第7條 項目經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 職務: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lián)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 證人 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項目經理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項目經理職權,履行前任項目經理的義務。
7.5 發(fā)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8條 發(fā)包人工作
8.1 發(fā)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對需要而且可以騰空的建筑物,應在開工前______天將影響施工的障礙物清理完畢。對建筑物內確屬不易騰空的設備、家具、陳設等采取相應遮蓋保護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間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圍、要求及時間: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煤氣、熱力、通訊等設備管線的時間、規(guī)格、地點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的時間及內容:
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
(5)由發(fā)包人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所需證件、批件和 臨時用地 、停水、停電、中斷交通等批準手續(xù)的名稱和時間:
(6)提供確定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xiàn)場交驗的時間:
(7)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設計交底的時間:
(8)協(xié)調施工場地與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其他設備管線的保護及與毗鄰的其他單位關系,并負責支付相應費用:
(9)協(xié)調施工場地內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的要求:
(10)雙方約定由發(fā)包人應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屬發(fā)包人應完成8.1款的工作,發(fā)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內容:
并承擔相應費用。
8.3 發(fā)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jù)發(fā)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成與工程配套設計的內容和提交的時間:
報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fā)包人承擔此項費用的計算: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tǒng)計報表的名稱和時間:
(3)在騰空后單獨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設置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并負責安全保衛(wèi),其具體要求:
(4)對不騰空、不停止使用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設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并負責安全保衛(wèi),其具體要求:
(5)對本工程需夜間施工的具體要求及費用的計?。?/p>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guī)定,需要辦理的手續(xù):
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但因承包人的責任發(fā)生的罰款應由承包人承擔;
(7)對施工場地各種管線和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內容要求及費用承擔:
凡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的罰款或其他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
(8)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準,承包人不得隨意改變作法;
(9)非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必須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準,承包人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防火墻、增加荷載、隨意改變管線走向等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成品保護期間,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承包人自費給予修復。但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修復責任由發(fā)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成品保護提出的特殊保護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11)雙方約定對施工場地的清潔衛(wèi)生要求:
(12)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師在收到后 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發(fā)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的時間,按單位工程提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條款。
第11條 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12條 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予以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3條 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和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條款約定提供所得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雙方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14條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xié)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第15條 工程質量與樣板
15.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jù)。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約定在 制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的實物標準。樣板及樣板間應按發(fā)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規(guī)定制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后,由雙方共同封存,由發(fā)包人承擔制作樣板及樣板間的費用計算: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jù)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16條 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xiàn),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問驗收的部位:
對上述部位達到驗 收條 件時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或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以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圖紙及作法說明等的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第18條 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成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9條 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設備及設備管線工程的范圍相一致。具體試車的內容及范圍:
19.2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jù)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的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lián)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及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的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的,發(fā)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在合同價款之內的外,試車費用另由發(fā)包人承擔的計算: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fā)包人負責,如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定補充協(xié)議。
五、安全施工
第20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房屋修繕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第21條 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22條 事故處理
22.1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22.2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3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 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jù)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jù)工程預算書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
23.2 經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采用 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范圍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但約定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加酬金的構成及計算方法:
(3)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包括下列內容及調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的合同價款;
(b)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布的價格調整;
(c)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d)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3 雙方約定采用可調合同價款的,在雙方約定的調整因素發(fā)生后14天內,承包人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 工程款 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24條 工程預付款
24.1 雙方約定工程預付款時間: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時間及比例:
24.2 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時間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5條 工程量的確認
25.1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圖紙及作法說明核實計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實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jù)。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jù)。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圖紙及作法說明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26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時間:
按本合同條款第24.1款約定時間,發(fā)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進行。
26.2 本合同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合同價款、第33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fā)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xié)商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xié)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同期貸款利息。
26.4 發(fā)包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第27條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經雙方商定,由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規(guī)定在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內(附件二)作為本合同附件。
27.2 發(fā)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fā)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與發(fā)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fā)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fā)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fā)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fā)包人負責。
27.4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fā)包人應根據(jù)下列情況分別承擔責任: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fā)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規(guī)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shù)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shù)量時,由發(fā)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shù)量時,發(fā)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fā)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7.6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8條 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雙方約定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
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驗收。
28.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fā)現(xiàn)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29條 材料的樣品及樣本
29.1 雙方約定,雙方任何一方采購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樣品或樣本:
29.2 由發(fā)包人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需提供指定的式樣、色調和規(guī)格的樣品或樣本:
29.3 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認定驗收后共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不符合樣品或樣本標準的,由供貨方承擔責任。
第30條 材料試驗
30.1 雙方約定對下列材料必須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及其他試驗(包括防水、凍溶、強度測試等):
(1)屬應作防火阻燃試驗的材科:
(2)屬應作毒性反應試驗的材料:
(3)其他應作試驗的材料及試驗內容:
30.2 由承包人負責組織進行上述各類材料試驗,但不具備專業(yè)測試條件的可委托 進行試驗,試驗費用由發(fā)包方負擔。
30.3 試驗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并運至施工場地的,應立即退貨或由采購方運出施工場地,由此造成的各種費用支出,由采購方負責。由發(fā)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經測試不合格,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工程變更
第31條 工程設計變更
31.1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修繕、裝修標準或范圍時,發(fā)包人應報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及作法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及作法說明、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致使發(fā)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間接獲得收益,所發(fā)生的費用分擔和利益的分享應由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另行約定。
31.4 工程設計變更,雙方均應主動辦理變更洽商手續(xù)。承包人應按變更洽商的要求實際履行。
第32條 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33條 確定變更價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shù)淖兏鼉r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
33.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3.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3.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變更價款,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33.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工程驗收與結算
第34條 竣工驗收
34.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 工資 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的詳細內容、時間和份數(shù):
34.2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4.3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報告已被認可。
34.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fā)包人驗收的日期。
34.5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4.6 雙方約定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
其驗收程序按本合同條款34.1款至34.4款辦理。
34.7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fā)包人也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第35條 竣工結算
35.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價款及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5.2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
35.3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科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 銀行貸款利率 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5.4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fā)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fā)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5.5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6條 質量保修
36.1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及本市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guī)定,對交付發(fā)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6.2 雙方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的具體時間及要求:
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應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第37條 違約責任
37.1 發(fā)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條款第24條約定的因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條款第26.4條款約定的因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條款第35.3款約定的因發(fā)包人不支付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責任:
(4)發(fā)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發(fā)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金額或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
37.2 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條款第14.2款約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協(xié)議書約定的時間竣工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條款第15.1款約定的因承包人達不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發(fā)包人損失金額成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
37.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第38條 索賠
38.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jù)。
38.2 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jù);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條款(3)、(4)規(guī)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本合同條款38.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第39條 爭議解決方式
39.1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請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9.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xiàn)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條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內容:
分包施工單位為: 承包人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fā)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 承擔連帶責任 。
40.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fā)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第41條 不可抗力
41.1 雙方結合本工程對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41.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因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1.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42條 保險
42.1 被修繕或裝修的建筑物、構筑物已辦理過人員或財產保險的仍然有效,未辦理保險的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為被修增或裝修建筑物、構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裝設備,由發(fā)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2.3 發(fā)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2.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 意外傷害保險 ,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5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發(fā)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2.6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fā)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
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及費用:
(2)承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
第43條 擔保
43.1 發(fā)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相互提供下列擔保,被擔保方與擔保方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1)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
發(fā)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
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3.2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44條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4.1 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
發(fā)包人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xù),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
經工程師認可,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xù)并承擔相關費用。
44.3 未辦理任何手續(xù),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45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應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護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門的批準后實施,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5.2 在施工中發(fā)現(xiàn)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xiàn)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文物管理部門,發(fā)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據(jù)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并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并要求仔細挖掘時,承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在48小時內未予答復,視為同意。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的書面報告,但實際確實挖掘出相應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仍由發(fā)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45.4 施工中發(fā)現(xiàn)文物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根據(jù)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并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應保護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受損,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5.5 施工中發(fā)現(xiàn)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fā)現(xiàn)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fā)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第46條 合同解除
46.1 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發(fā)生本合同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3 發(fā)生本合同條款第40.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雙方約定的其他原因:
46.5 一方依據(jù)46.2、46.3、46.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6.7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并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
第48條 合同終止
48.1 除本合同條款第36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fā)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8.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第49條 合同份數(shù)
49.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發(fā)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
附件一:
承保人承攬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規(guī)模
建筑面積(平方米)
結構
層數(shù)
跨度(
米)
設備安裝內容
工程造價(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二: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質量等級
供應
時間
送達
地點
備注
附件三: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fā)包人承包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根據(jù)本工程修繕和裝修的項目,雙方約定具體質量保修范圍及內容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助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修繕及裝修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結構修繕工程為: 年;
2.房屋防水修繕工程為: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修繕工程為: 年;
5.供熱及供冷為: 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qū)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 年;
7.其他約定:
三、質量保修責任
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但不負責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責任。
2.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fā)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
3.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xiàn)場檢修。
4.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參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立即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5.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fā)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前雙方共同簽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fā)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6篇】房屋建筑拆遷合同
2023房屋建筑拆遷甲方(拆遷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被拆遷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須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據(jù)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法規(guī)、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地點
建設項目名稱_________,建設地點_________,建設單位_________,《拆遷許可證》文號_________。
第二條被拆房屋現(xiàn)狀
(一)乙方在拆遷范圍內有房屋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戶口__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__人,應安置人口_________人,分別是_________。
(三)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屬于_________。
第三條拆遷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_,房屋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住房進住手續(xù)。
(二)乙方臨時過渡到_________,房屋_________間。
(三)乙方臨時過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保證乙方在過渡期限內回遷,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_日內,應遷入安置用房內。
第四條安置房屋的標準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標準應當符合_________頒發(fā)的_________標準;
(二)建造質量應當符合_________;
(三)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_________。
第五條拆遷安置房屋產權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于_________。乙方應與_________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交納房租及其他費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于_________。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持該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xù),該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約束力。
第六條房屋拆遷補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補助費_________元;臨時過渡費(含交通補助、供暖補助等)_________元;轉學補助費_________元;提前搬家獎勵費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被拆遷房屋補償
甲方對被拆除房屋的產權人按以下方式進行補償:
(一)作價補償。被拆遷房屋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作價補償,甲方支付乙方拆遷補償費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后,由乙方負責辦理被拆除房屋產權注銷手續(xù)。
(二)產權調換。甲方以_________地點,_________房屋,_________間,_________平方米,補償乙方;乙方需支付:_________。
(1)結構差價_________元;
(2)面積差價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價_________元。
_________。
第八條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應將原住房騰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條乙方私自搭建的違章建筑或附屬設施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十條乙方安置屬于臨時過渡的,應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_日內遷入安置住房內。逾期不搬遷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并每逾期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乙方安置屬于臨時過渡的,在臨時過渡期內,甲方按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臨時過渡費。
第十二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三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_________處理:
(一)甲方提供同面積、同質量的安置房屋。
(二)逾期_________個月內,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
_________。
第十三條特殊情況下安置逾期的處理
如果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二)因拆遷戶搬遷遲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_________。
出現(xiàn)上述情況,甲方應當在情況發(fā)生的_________天內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況造成或安置延期時,逾期安置時期的臨時過渡費按以下方法處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留存一份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建筑工程拆遷房屋合同范本
拆遷房屋合同1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拆遷補償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被拆遷人情況:甲方目前家庭成員共有名,其分別為(男)、(女)
二、拆遷人情況:乙方根據(jù)我國有關法律已經取得拆遷人資格證,乙方承諾將依法與甲方就拆遷補償情況達成協(xié)議。
三、房屋補償: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攤建筑面積平方米;經過雙方共同委托具備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的評估,此等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價格為元/平方米,故甲方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合計價值為元。
四、土地補償: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專有土地使用權的有平方米,甲方與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權的有平方米;經過雙方共同委托具備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的評估,此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價格為元/平方米,故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合計價值為元。
五、其他補償:考慮到甲方長期居住于此地,搬離家園將給甲方造成諸多不便,本著獎勵補償?shù)脑瓌t,乙方承諾除房屋補償金與土地補償金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以下補償金:
1、電話號碼變更費用:
2、有線電視安裝成本:
3、交通運輸費用:
六、補償金支付方式:根據(jù)雙方之協(xié)議,乙方共計支付甲方補償金元,乙方承諾將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將全部補償金支付到甲方所銀行帳戶:銀行帳號。
七、禁止行為:考慮到甲方的弱勢地位,乙方承諾在雙方沒有達成協(xié)議以前,絕對不會采取任何停水、停電、停暖等行為來影響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則乙方將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賠償金。
八、爭議解決:雙方如有爭議,將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解決。
九、其他:本協(xié)議壹式陸份,雙方各執(zhí)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機構壹份。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拆遷房屋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拆遷戶(單位),_______市(縣)______區(qū)(鎮(zhèn))_____街(路)____號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__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guī)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準,拆遷乙方現(xiàn)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zhí)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圍內共有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間,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shù)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shù)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shù)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地區(qū)內進行遷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二,乙方應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轉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轉房),甲方于乙方搬遷后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元.
三,甲方對乙方在臨時周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周轉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補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周轉的,周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周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jié)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取暖費,并按規(guī)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間,______層______號,配有______等設備.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fā)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guī)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shù)胤康禺a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shù)胤康禺a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遷戶(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家庭18歲以上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單位,則應有單位公章,地址,代表人,電話,銀行帳戶)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遷戶(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家庭18歲以上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單位,則應有單位公章,地址,代表人,電話,銀行帳戶)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第8篇】房屋建筑白蟻預防合同
2023房屋建筑白蟻預防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單位:_______________(甲方)
防治單位:_______________(乙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建設部第72號令)和《重慶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渝國土房管發(fā)[2002]674號)文件規(guī)定,結合白蟻預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位置____區(qū)(縣)____街(路/巷)____號房屋
建筑結構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預防范圍
1.各類基礎的地梁內、外側及承臺四周;
2.房屋建筑室內地坪;
3.設有架空防潮層室內架空板下的地坪;
4.房屋建筑設置的明溝、散水及擋土墻;
5.房屋建筑安裝(不含二次裝修)的木構件。
三、合同工期施工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須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預防施工任務。
四、質量標準達db50/5010-1999《白蟻防治施工技術規(guī)程》要求。
五、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根據(jù)建筑房屋類型,按《重慶市白蟻防治收費管理辦法》(渝價發(fā)[2002]662號)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收費。金額(大寫):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元(人民幣)。
2.付款方式:甲方按下列種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清;(2)本合同簽定后付上述費用的80%,余款工程完畢驗收合格 后付清。
3.本工程竣工面積與本合同計費面積如有不符,則按竣工面積計算。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標準db50/5010-1999《白蟻防治施工技術規(guī)程》;
2.方法:根據(jù)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施工技術資料(包括預防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記錄等),對照《白蟻防治施工技術規(guī)程》要求進行驗收,并簽署竣工驗收報告。預防施工技術方案:
(1)工程概況:包括計劃用藥名稱原藥濃度原藥用量施藥濃度施藥量施藥范圍施藥方法。
(2)技術措施:包括用地清理、地基處理、木構件處理、其它處理
(3)施工要求:嚴格執(zhí)行藥劑濃度標準。噴灑(灌)處理必須周到、均勻飽和、不留空白。
七、預防期限白蟻預防包治期為年,自預防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預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5年)。
八、甲方權利、義務
1.享有乙方在預防工程和白蟻預防包治期限內為其提供白蟻預防服務的權利;
2.合同簽定時,應向乙方提供該工程總平面布置圖、基礎平面圖、正立面圖壹份;
3.基礎溝挖好,澆注地梁前和底層地基回填平整后,澆注混凝土(或擱置架空板)前、有擋土墻工程在回填前和需處理木構件在安裝前五天通知乙方,并出具書面通知書。如不按時通知,責任在甲方;
4.白蟻預防施工完畢。在甲方的組織下甲乙雙方共同完成工程驗收工作,并共同簽署《城市房屋白蟻預防工程驗收報告》;
5.為乙方預防施工過程提供必要的現(xiàn)場施工協(xié)調;
6.乙方現(xiàn)場預防施工和回訪復查的工作記錄,須由甲方簽字認可。
九、乙方權利、義務
1.享受按雙方約定獲得服務報酬的權利;
2.與甲方一道確定具體的施工方案,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
3.合同簽訂后,應立即指派專業(yè)技術人員前往施工現(xiàn)場查勘,指導施工單位嚴格按照db50/5010-1999《白蟻防治施工技術規(guī)程》要求進行房屋建筑用地清理工作;
4.白蟻預防施工完畢,在甲方的組織下與甲方一道共同完成預防工程驗收工作,并共同簽署《城市房屋白蟻預防工程驗收報告》,驗收完成后,將預防有關資料及《城市房屋預防工程驗收報告》提交甲方;
5.從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每隔三年回訪復查一次。
十、違約責任
1.在白蟻預防治期限 內,如在工程預防范圍內發(fā)生蟻害,由乙方無償提供防治服務,并承擔合同總額%的違約金。
2.本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都應向另一方支付預防服務費總額_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fā)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效力
1.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加蓋公章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十三、甲乙雙方均可按有關規(guī)定持本合同到白蟻防治委員會備案。
十四、其它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白蟻專委員備案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第9篇】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guī)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xxxx新建x間x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xié)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xxx年月日開始動工,至xxx年月日竣工;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xié)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平方米,按每平方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墻體及衛(wèi)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fā)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需要說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雙方證明人
甲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第10篇】20xx房屋建筑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乙方幫甲方擬建一座房屋,面積約為 平方米,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平等協(xié)商,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xx房屋建筑合同范文》,供大家參考學習。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四川省簡陽市同合鄉(xiāng)干石山村7組宅基地自建房屋一棟,由乙方承包施工。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guī)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筑技術、模板、腳手架用材、跳板、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xiàn)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后向墻面粉水泥砂漿、下水管道、落水管等;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
房屋建筑總面積平方米,每平方米按元計算。女兒墻按每米元計算,包括水泥砂漿抹面。
四、付款方式
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即(金額大寫):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于日內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所需材料,應兩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迅速籌備。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jié)約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施工中,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
七、安全問題
文明施工,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fā)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八、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天,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20xx年月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建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
承建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第一條:建民房概況
1、本合同建房位置為:。
2、房屋類型:共兩棟,東側為框架結構五層樓房,西側為磚混結構三層樓房。附房屋設計圖。
3、房屋面積(允許實際誤差±%):東側房屋總面積為平方米。西側房屋總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承包方式:包清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體材料及外墻保溫、防水、外墻大理石、瓷磚、樓梯扶手、粉刷、采暖、門窗、上下水管道、屋內暗線敷設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間的釘子、鐵絲、切割片、小線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規(guī)格、型號購買材料,并達到國家建筑材料驗收標準。但是甲方負責購買東西樓層屋內的地板磚,施工仍歸乙方。
第三條: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為固定工價,根據(jù)房屋面積按每平方元計算,工程總價款為元。
2、進場后乙方先進行東側5層房屋施工,進場甲方支付乙方元。東側第一層施工完畢甲方再支付乙方元;待第三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乙方元;待第五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乙方元。東側施工完畢進行西側房屋施工,待第一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
乙方元;待第三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乙方元。以上施工為主體工程,待東西側房屋主體工程施工完畢后由乙方進行東西房屋的配套工程,施工完畢后,甲方支付乙方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驗收合格60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條:工期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工程質量
1、房屋主體以及內外粉刷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房屋建筑施工過程中,甲方隨時監(jiān)督施工質量,如存在施工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提出,乙方應進行返工,相關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2、若因建筑材料問題導致工程質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負責,進行返修或返工,相關損失和費用(包括由此新產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擔。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均有乙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發(fā)生。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出現(xiàn)傷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第三人損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責任導致工期拖延,房屋未能及時驗收的,每遲延一日滯納金為元。
2、非因乙方責任導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雙方互不追究,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變更的,應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進行,工期相應順延。
2、本工程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內發(fā)現(xiàn)或發(fā)生問題,乙方應負責維修。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11篇】建筑工程房屋質量保修合同范本
發(fā)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承包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xié)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年;
⒊裝修工程為________年;
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年;
⒌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___________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區(qū)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年;
⒎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⒈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fā)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xiàn)場搶修。
⒊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 施工合同 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fā)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房屋建筑工程設計合同
2023房屋建筑工程設計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xié)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jù)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yè)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shù)确矫娴膮f(xié)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莆募皇絖___份,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shù)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guī)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jù)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xié)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guī)范、規(guī)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xié)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shù)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shù)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jié)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jié)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jù)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xù)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協(xié)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房屋施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筑總面積約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樓圖紙,乙方負責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筑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xiàn)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外墻貼瓷磚、后墻面粉水泥砂漿、衛(wèi)生間、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積按每層樓外墻計算。
四、付款方式完成第一層磚砌并倒制好樓面付三萬元,完成第二至五層均付款三萬元元,經驗收合格后付款。
五、質量要求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六、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xiàn)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yè)道德,講究清潔衛(wèi)生。
七、工期要求主體工程工期為_____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八、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合同的質量保修期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2年2、電線、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保修期,期滿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4篇】建筑安裝工程拆遷房屋合同新整理版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拆遷 戶(單位),_______市(縣)______區(qū)(鎮(zhèn))_____街(路)____號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__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guī)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準,拆遷乙方現(xiàn)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zhí)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圍內共有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間,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shù)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shù)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shù)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地區(qū)內進行遷建)______平方米( 安置房 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二,乙方應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轉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轉房),甲方于乙方搬遷后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元。
三,甲方對乙方在臨時周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周轉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補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周轉的,周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周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jié)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取暖費,并按規(guī)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間,______層______號,配有______等設備。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fā)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 分家析產 、 繼承 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 欠款 額的______%向乙方償付 違約金 (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 管轄權 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 合同履行 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guī)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shù)胤康禺a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 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 解除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shù)胤康禺a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遷戶(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家庭18歲以上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單位,則應有單位公章,地址,代表人,電話,銀行帳戶)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第15篇】房屋建筑施工合同審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筑層數(shù)兩層,一層約平方米,二層約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工程安全、優(yōu)質、高效、低耗,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倆,以期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xiàn)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沿外墻貼瓷磚、后沿外墻面粉水泥砂漿、衛(wèi)生間地面及墻面貼瓷磚、安裝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透水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積按每層樓外墻計算。施工范圍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漿抹面的墻體。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完畢,工具進場,人員到位,預付30%,完成第一層磚砌并搗制好樓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層以及屋頂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預留10%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到位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每日午餐。
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jié)約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勞保措施,施工防護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xiàn)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yè)道德,講究清潔衛(wèi)生。
八、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75(日歷天),從簽訂合同之次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主體工程,遇天氣原因順延,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遇乙方所需材料,應提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及時籌備。
九、后期維修
因乙方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相關賠償以及責任
十、其它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zhí)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