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如何保全合同債權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如何保全合同債權,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如何保全合同債權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財產的不當減少致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受到危害,而設置的保全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分別著眼于債務人的消極行為與積極行為,規(guī)定于《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2篇】合同申請保全需要什么手續(xù)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申請財產保全的手續(xù)包括:
1. 寫申請書。
2. 提交財產保全的材料及原被告的信息、被保全的財產線索。
3. 交納擔保。
4. 提供有關證據(比如合同,轉賬記錄等等)。
而保全又分為訴前保全幾訴訟過程中的保全。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1條規(guī)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第3篇】借款合同簽的抵押房屋如何保全
首先保全申請人需要準備好保全申請書及擔保物,在起訴前或者在起訴過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請,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于個人債務范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欠條收條等書面憑證形成的,只有符合規(guī)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款欠款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guī)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第4篇】合同保全的兩種方法
合同保全的兩種方法分別是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這兩種措施都是通過防止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或恢復債務人的財產,從而保證債權人權益的合法實現。
1、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債權,而損害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的權利。
2、撤銷權則是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危害其債權行為的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73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第5篇】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包括債權人的
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包括債權人的代位權、撤銷權。
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擔保,是指為了保護一般債權人不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受損害,允許債權人干預債務人處分自己財產行為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主要有代位權與撤銷權。其中代位權是針對債務人消極不行使自己債權的行為,撤銷權則是針對債務人積極侵害債權人債權實現的行為。兩者或者為了實現債務人的財產權利,或是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從而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
【第6篇】訴訟保全反擔保合同條件是什么
訴訟保全反擔保合同有以下條件:
1、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
2、債務人或者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時,第三人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需符合法定形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